第二十一章(第4/5页)
那儿约有五十个人,她似乎认识其中大部分人。她把我引见给某些人,他们的名字我随听随忘。我自我意识强烈,引起别人的注意让我不自在。我的外表也没多大帮助。尽管没有和衣睡觉,但一身衣服却邋里邋遢,是昨晚巷斗留下的结果。
巷斗的另一个后遗症也开始浮现。直到离开她家时,我才发现自已浑身疼得厉害。头部因为撞击了很多次异常酸痛,一只上臂和肩膀淤血青紫,其他肌肉我一动就开始抗议。打斗结束时我毫无感觉,但所有该有的痛苦全在第二天向我讨债。
我拿了些咖啡和饼干,坐到聚会结束。其实也还好。演讲人见证词很短,剩下很多时间供人家讨论。得举手才能发表意见。
结束前十五分钟,简举手说,她很幸运能一直滴酒不沾,而这大半要归功于她的辅导员,能在她烦心或者迷茫的时候给她安慰和鼓励。她并没有举证细节。我觉得她这话是说给我听的,但我可不领情。
我没有举手。
会后她打算跟别人一起去喝咖啡,问我要不要也去。我不想再喝咖啡,也不想要人陪。我编了个理由回绝。
走到外头分手以前,她问我感觉如何。我说还好。
“还想喝酒吗?”
“不。”我说。
“很高兴你昨晚打了电话。”
“我也很高兴。”
“欢迎随时打来,马修。必要的话,就算半夜也无所谓。”
“希望不会有这必要。”
“不过如果需要,记得打来。好吗?”
“当然。”
“马修,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什么事?”
“想喝酒时,要先打个电话给我。”
“我今天不会喝的。”
“我知道。不过如果你决定,如果你想喝的话,得先打个电话给我。能答应呜?”
“好。”—棒槌学堂·E书小组—
搭地铁往上城去时,我想到这段谈话,觉得自己轻易许诺,实在是很愚蠢。但——她听了很高兴。如果她高兴的话,撒谎又有何妨?
钱斯又留了口信。我从大厅打到他的服务处说,我已经回到旅馆。我买份报纸上楼,好消磨等他回话的时间。
头条新闻非常引人。皇后区一家人——父亲、母亲,还有两个不到五岁的小孩——坐着他们新买的闪亮奔驰出游。有人开车冲向他们,用散弹枪往车里扫射整整两管子弹。四人统统死掉,警方在他们的公寓搜查,发现一大笔现金以及尚未分装的古柯碱。警方推论,此次大屠杀与毒品有关。不是开玩笑的。
报纸没提到我留在巷内的那家伙。嗯,不出我所料。他碰上我时,周日报纸已经发行。倒也不是说他有可能会上明天、或是后天的报。如果我宰了他,他还有可能在报屁股占一小块,但一个被人打断双腿的黑小子有何新闻价值可言?
我正想着,听到有人敲门。
奇怪,清洁女工在礼拜天一律休假,而我仅有的几名访客通常会从楼下先打电话上来。我拿起椅上的外套,从口袋掏出点三二手枪。我还没把它扔掉。从断腿朋友身上摸走的两把刀子也都还在。我握着枪走向门边,问来人是谁。
“钱斯。”
我把枪放回口袋,打开门。
“一般人会先打个电话。”我说。
“柜台那人在看书,我不想打扰他。”
“真周到。”
“这是我的注册商标。”他打量着我,估算我有几斤几量。
然后视线挪开,开始扫视我的房间。
“好地方。”他说。
这话很讽刺,但他的语气不是。我关上门,指指椅子。他仍然站着,“对我的脾气。”我说。
“看得出来。斯巴达式的,没有多余的东西。”他穿了件海军蓝夹克和灰色法兰绒长裤。没穿大衣。嗯,今天要暖和一些,而且他又一直呆在车里。
他走到窗旁,望出去。
“昨晚我找过你。”他说。
“我知道。”
“你没回电。”
“我刚刚才知道你留了口信,再说我又正要出门。”
“昨晚没在这里睡?”
“对。”
他点点头。他转身面对着我,表情难以捉摸。我以前没见过他这副神情。
他说:“你跟我所有的女孩谈过?”
“嗯,除了桑妮,”
“是啊。你还没见过她,是吧?”
“对。我昨晚试了几回,今天中午又打了一次。一直没人接听。”
“她昨晚找过你。”
“没错。”
“什么时候?”
我试着回想:“我大约八点离开旅馆,十点过后不久回来。那口信已经在等着我、但我不清楚她是什么时候留的。按说前台该把时间写上。但他们常常敷衍了事。总之。留言条我八成已经丢了。”
“没有保留的必要。”
“是啊。知道她打来就好,留着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