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第3/7页)

“男人都是些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家伙。谁能说得清呢?”

“达普顿太太,这和男人没什么关系。我想问你被告是不是不再关心戴蒙德小姐了呢?”

“先生,他根本不关心那个女人。当他在一堆信件中看到一封是她的笔迹的时候,他会马上把这封信扔到一边,然后立刻去拆别人的信。”

查尔斯·布朗-哈兰德律师(语调中带有一丝胜利的意味):“谢谢你,达普顿太太,你可以坐下了。”

公诉人斯皮戈特:“达普顿太太,请再等一会儿。你说被告不再关心戴蒙德小姐了,这有没有可能是由于他一直怀疑她和康斯坦特先生有染而导致的呢?”

法官:“请不要提这种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公诉人斯皮戈特:“可以了,谢谢,达普顿太太。”

查尔斯·布朗-哈兰德律师:“不,达普顿太太,我还有一个问题。当戴蒙德小姐去你家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情况让你怀疑她和康斯坦特先生之间有不正常关系吗?”

“当莫特莱克先生外出的时候,他们在我家倒是遇见过一次。”(又是一阵骚动。)

“他们是在哪里相遇的?”

“在走廊里。那次他正要出去,这时戴蒙德小姐在屋外敲门,于是康斯坦特先生就去开门了。”(善意的笑声。)

“你没有听见他们说了些什么吗?”

“我不是个喜欢偷听别人谈话的人。他们友好地寒暄了几句后便一起离开了。”

乔治·格罗德曼是下一个被传唤的证人,他重复了一遍在初审时说过的证词。在辩方提问时,他证实了康斯坦特先生和被告间的深切友情。他不怎么认识戴蒙德小姐,记忆中好像从来没见过她,被告也没怎么谈起过她。总之他认为这个女人在被告眼里并不重要。被告很自然地为朋友的死感到悲伤,而且他的工作也实在太忙了点,因此显得疲惫是很自然的。证人对莫特莱克的人格评价很高,他认为康斯坦特和他朋友的未婚妻有不恰当关系的说法令人难以置信,格罗德曼的证词给陪审团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被告充满感激地望了他一眼,控方则对必须要传唤这个证人感到非常失望。

霍莱特巡警和罗尼米德上尉同样重复了自己在初审时的那套证词。警方的法医罗宾逊医生也再次对伤口的成因和死亡的大致时间做了说明。但这次律师们的提问要比初审法官详细得多。在问讯中,他表示自己不能把死亡时间精确到一两个钟头之内。他猜测当他到达时,死者应该已经死去两三个小时了,因此命案很可能发生在七点到八点之间。在控方律师不露痕迹的压力下,他承认自己并不能排除命案发生在六点到七点间的可能性。但在辩方律师提问时,他表示自己还是倾向于较晚一些的时段。

来自于其他医学专家的证词同样含混不清,法庭最后不得不重新起用第一发现人的证词。陪审员普遍认为在确定死亡时间的过程中,往往因为数据的复杂多变性而不能精确地确定实际的死亡时间。尸体的僵硬程度和其他一些外表体征只能给出一个大概的时间范围,对不同的人来说差别也许会很大。所有的人都赞同死亡是在一瞬间发生的,而且还一致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总的来说,医生们认为死亡发生在六点到八点半之间的可能性极高。控方努力把可能的死亡时间提前到五点半。而辩方则试图让专家们坚持死亡不可能早于七点的观点。控方很明显是在为证明莫特莱克利用头两班火车的间隔时间进行犯罪的假想而努力着。辩方则把焦点集中在对不在场证明的确证上。辩方想说明即使被告是七点十五分才搭上从尤斯顿路发出的第二班车,他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往返于弓区和尤斯顿路之间。这真是一场激动人心的战斗啊。双方在这一阶段看上去势均力敌,证据没有偏向公诉方,也没有偏向被告方。但每个人都知道后面的争斗将比这一阶段更为激烈。

“传爱德华·温普。”

爱德华·温普开始讲的都是些老生常谈的事实,但最后他提到了一些新的东西。

“为了证实你头脑中产生的疑点,你是不是乔装住进了已故康斯坦特先生的房间?”

“是的,我是在年初住进去的。那时我的疑点开始集中在格罗弗街十一号的住客身上。我决心彻底澄清或证实我的怀疑。”

“你能把接下来发生的事告诉陪审团吗?”

“当被告晚上不回家的时候,我搜查了他的房间。我发现康斯坦特先生的卧房钥匙被深深地埋在房间中皮质沙发的一侧。在同一张沙发下,我还发现了一封夹在火车时刻表中的信,看了以后我推测这应该是被告在十二月三日晚收到的那封。和火车时刻表一起被发现的还有两块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