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3页)

[8] 约翰·戈德·弗莱切(1886——1950),美国意象派诗人,普利策文学奖得主。

[9] 布莱荷与麦卡蒙于1921年结婚,1927年离婚。但是他们的婚姻只是名义上的,麦卡蒙首先是杜利特尔的情人。在他们离婚的当年,布莱荷与杜利特尔的另一位情人麦克菲森(Kenneth Macpherson)结婚,并正式收养了杜利特尔和麦克菲森的女儿。这场婚姻于1947年以离婚的形式告终。

[10] 毕奇介绍乔伊斯与他相识后,乔伊斯、麦卡蒙和拉尔博就经常一起到夜总会去喝酒,他们还经常光顾一家常有妓女出入的夜总会,毕奇曾写道:“对于我来说,在这样的地方呆上一刻钟就足够了,但是我们的朋友们常常呆到凌晨被夜总会给赶出来。”有一天早上,麦卡蒙和拉尔博用一辆手推车将喝醉的乔伊斯推回家。这些记录后来在此书出版时被毕奇删掉。

[11] 这个信箱上有三个大格子,分别给布莱荷、麦卡蒙和乔伊斯,其他格子按字母顺序排列。布莱荷对毕奇的邮政服务特别感兴趣,因为许多年来,她一直将自己写给母亲的信交给毕奇,由毕奇贴上巴黎的邮票后再寄到英国,这样她的母亲就不会知道她并未和麦卡蒙一起住在巴黎。

[12] 1933年,布莱荷就在《近距离》(Close up)杂志上发表了题为《战争中你会做什么?》(What Shall You Do in the War?)的文章,写到犹太人在德国的处境并希望人们有所举措。同时,她在瑞士的家就成了难民们的“接收站”,在那里,她帮助了一百多位犹太人逃离了纳粹的迫害,她自己于1940年逃离瑞士。她的这段经历被写进1965年发表的科幻小说《阿弗伦的签证》(Visa for Avalon)中,毕奇在这里提到的可能就是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