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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自然而然地认为,他一定会走上法官的道路;科密沃什家的大儿子不可能干别的;当他羞涩地向同事们做自我介绍时,他觉得自己仿佛就在家里,在一个更大、更温暖的家庭中。他们信任地接纳他,没有对他另眼相待,只是清楚地认识到他进了这个与他自身相得益彰的圈子,并融入进来。科密沃什家在全国的律师界享有传统的地位,这是世袭的家族权益。他的名字、出身规定了他必须极为严格地遵守职业准则;科密沃什似乎并不情愿出风头,不论他还是他的前辈们都小心翼翼地避免陷入任何利益问题。科密沃什· 克里斯托弗融入了这个大家庭;就像那些尊贵家族的成员往往比职业军官在军队中担任低级别职务的时间更长一样——依照常识或公平原则来看——科密沃什从步入法院大楼的那一刻起,就进入了法官圈的上流阶层,一步一步,在自己的职业通道中缓步上行。没有人怀疑他会就这样一直往高处爬,直到最高层,六十岁或更年长时成为国家最高级别的大法官之一。他自己对此也从不怀疑。从坐上法官椅的那一刻起,他就可以为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蓝图了:可以心无旁骛地、健康端正地坐在这儿,甚至不需要什么特别技能;只要不犯大错,严格遵守法院的规章制度,一切听从上级安排,就够了。当年他还年轻,实习时第一次踏进法院,他猛然感觉到一种家的亲切,身边全是熟人——那些上了年纪的法官大部分都是父亲的旧识——假如他违反了法院的规章,或是犯了什么非主观性错误,法院给他的处罚不会比他对家族中任何一个亲戚犯下小差池所判的罪更重。

他认识的所有人都在这儿,这是他的安全港:这儿的声音、行事方式、人们关注的焦点、职位等级的分配和工作氛围、纸张的气味、人身上的汗味都是他熟悉的,这就像手术中乙醚的气味之于医生,教堂中的熏香之于神父一般。这是他的世界。在家里也一样,父亲房子里的一切皆然:书桌上永远摊着文件,屋里飘散着墨水的气味,书架上排列着猪皮封面的法律书籍,还有那些旧识的面孔、法官的容貌、他们的络腮胡和唇须、亲切的脸庞、充满回忆的声线。他需要沉浸在这熟悉的氛围中,这是他身体的基本组成部分。不管怎么说,他很早便了解了这个机构,这其中神秘的潜规则、隐形的弹簧和上升的空间,很久以前,他在孩提时便知道了;因而他也不需要特别学习,这就像他童年玩过家家时扮的刑事案件审理,现在他只需要重温一下,回忆起来即可……有关父亲,这位老一辈法官们的精神领袖的回忆影响着他的神经、他的思想,也许还有他的梦境。法院,这个致力于寻求正义的机构冗杂、庞大,必然也不完美,犄角旮旯免不了锈迹斑斑、尘埃满布:可谁又能做得更好呢?没有人能找出比这更称心的地方了。这里的人依靠它,要在这里终老。法官也全心全意地迎合着这台机器。他潜意识里觉得,比起文字和“现实”,正义更像是别的什么东西——噢,混乱而模棱两可的“现实”世界已在法庭上令人震惊地扭曲了本来的面目,很多时候法官只能自己总结“真理”的含义,每个人打破随身携带的哈哈镜,这镜子把矮子照得伟岸,把胖子照得苗条,把瘦子照得丰腴!真理在任何地方都是相对的。这不是谁教他的,而是他根据现实情况、前辈们的经验教训和自身的危机意识得出的结论。乍一看,坐在法官席上的他并不是那种“严肃”的法官:他不“严厉”,也不世故,而是显得庄重;他陶醉于这种作风,以简短的、组织严密的语句提问或讨论,显得既有深度又有内涵。愚蠢、暴躁和谎言从不会刺激他,假如有人问他,他也许会承认,每天走上法庭处理不同的案件时,他都怀着一颗惴惴不安的心……这颗“惴惴不安的心”、这份虔诚、这种自然流露的庄重感并不会随着“案件审理”的进行而消失。老法官们在官场中表现出的世故圆滑和过分严厉他都看在眼里,他想步他们后尘——这是一种旧做派,有些脾气暴躁的朱庇特式人物的生活也像是一场判决,有的人听到谎言或见到卑鄙行径便怒不可遏,与被告或证人展开激烈争执,就像是他本人受到了什么严重伤害。科密沃什· 克里斯托弗警惕自己的行为,以免情绪爆发有损他在审理案件时的威严。老法官们第一次看科密沃什正式审理案件时,愉快地回忆起了“科密沃什做派”。他们微笑地耸着肩,摇头晃脑。这些老法官甚至看过科密沃什的父亲和祖父审理案件。行为、方式和“做派”在年轻法官身上怪异地融合。克里斯托弗不安地接受了这些在笨重的书桌边耸着肩膀的法官们的肯定。是的,有时他会疑虑,哪种“做派”更人性些?这些老法官们循着实践与经验的轨迹,仍然能够亲身参与到人类永恒的官司中,他们指手画脚、怒气冲天,他们坐在台上神气十足,也许还会在亲近的同僚圈内,向比如他这种乍看上去只懂得宣判的刻板、正派之人,传布“法律”的意义和正义的内涵。在实践中,对于法官来说究竟何为“正义”?这世界与官司、凶手、名利、嫉恨、饥渴相融合;这里有法律;这是一所具有固有结构、正规仪式、审理制度、秩序和态度的组织机构,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一同站在法官面前;最后才轮到法官,他们用各种死亡的原材料烹煮从法律的化学图谱来看适用于正义的食物。但正义超越法律范畴,它永远是“个性化”的;而那些撼天动地的老法官们擅长“指手画脚”,知道该如何引导辩论,仿佛在为私事争吵。他们循循善诱,指导有方;他们痛加斥责,也懂得温情抚慰。他们维护着存留在法律用语与司法框架范畴之间的个性,以及每个家族中领袖们世代流传下来的审判做派,也许他们是比人们想象出来的完美形象更世俗、更现实的法官。是的,这就是法律,这就是“正义”;但也许只有永远对世俗之争深恶痛绝之人,才有资格行使裁决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