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马棚(第6/9页)
说罢,他扬长而去。男孩朝父亲看了看,父亲仍旧一言不发,头也不抬一下,一门心思捣鼓着轭具,调试着轭帽。
“爸爸。”男孩叫了一声。父亲瞅了他一眼 ——还是那副高深莫测的脸色,两撇浓眉下的灰眼睛闪着冷冷的光芒。男孩突然拔腿,疾步奔到父亲跟前,又突然停下。“你已经尽力了!”他大喊,“要是他不喜欢这么个洗法,当时为什么不说清楚?那二十蒲式耳才不给他!他啥也甭想拿走!到时候收了庄稼就全藏起来!我来守着…… ”
“我叫你把那把割草刀和那些家伙什儿放在一起,你去放好了吗?”
“还没有,爸爸。”他回答。
“那就快去放好。”
当天是礼拜三。从这天起,男孩就不停地干活,干得了的活也好,干不了的活也好,都一样干,用不着督促,用不着逼迫,他都任劳任怨;要说勤劳,是继承了母亲的性子,和母亲不同的是,他干的活里,至少有一些是他真心喜欢、乐于为之的,比如,他就总爱提着把小斧子去劈木头(这小斧子还是母亲和姨妈用自己挣来的钱 ——或是不知从哪儿省下的钱 ——买来当作圣诞礼物送给他的)。因为父亲和地主签订的文契里定有豢养猪牛的条款,男孩同两位老妇人一起(一天下午连一位姐姐也来了)搭起了牛栏和猪圈。又一日午后,男孩见父亲骑着骡子不知去处,地里人手不够,就主动去帮忙。
这回,地里用的是一把双板犁。哥哥扶着犁柄,男孩牵着缰绳,骡子铆足了劲,两人跟着走在一旁。肥沃的黑土不断绽开,溅落在光光的脚背上,湿漉漉的,凉意丝丝。男孩心想:没准这么一来,倒能让从前的生活告一段落了。为了张毯子,就贴上二十蒲式耳庄稼,自然有些不甘心,可要是能让他彻底改改脾气,不再像往常那样,倒很划得来。想着想着,不觉间恍若梦中,只听得哥哥厉声一喝,叫他注意骡子,可他仍旧浮想联翩:也没准他压根儿不准备凑齐那二十蒲式耳。没准一算账,全都给抵出去了,啥也不剩,到时候哪还管他什么玉米、地毯,索性一把火烧个痛快!太可怕了!就像被两群大马分着头又拉又扯,好痛苦!完蛋了,彻底完蛋了。
很快,礼拜六到了。男孩正给骡子套犁具时,从骡肚子底下一抬头,便看见父亲穿上了黑外套,戴起了帽子。“别套犁了,”父亲令道,“套车。”于是,两个钟头后,男孩坐在车板上,父亲和哥哥在前驾驶,车子拐过最后一道弯后,那家饱经风雨的杂货店跃入眼帘。店的外墙连漆也没上,上头张贴着烟草和成药的海报,破破烂烂,廊下停着一辆辆马车,拴着一匹匹坐骑。男孩跟在父亲和哥哥身后,登上一级级久经踩踏已然凹陷的台阶,又一次被两列沉默的脸 “夹道相迎 ”。爷儿仨在左右的注视下走过,男孩瞧见一个架着眼镜的人坐在板桌后头,不用说他也知道那是个治安官。那个骑着高头大马来去如飞的人也在场,这一回,他戴上了硬领打起了领带,脸上的神情谈不上愤怒,倒是惊愕不已,打心眼儿里不敢相信(男孩自然不可能了解当中缘故)世上竟有这等岂有此理之事,堂堂地主,居然被自己手下的佃农告上了衙门;男孩虽只见过这人两次,此时却摆出一副势不两立的架势,目光中满是激昂地狠狠瞪了他一眼后,迈步上前,紧挨着父亲一站,冲治安官大声喊道: “他啥也没干!根本没烧…… ”
“回车上去。”父亲喝止他。
“烧?”治安官问,“意思是说这地毯已经给烧了?”
“谁说烧了?”父亲应道,“你给我回车上去。”但男孩并未遵命,只是退到堂后,与上次一样,店里头满是人,不过这回他不肯安坐一角,而是挤在一动不动的人群里站着,竖起耳朵旁听案前的对质。
“那么,你是觉得对损坏地毯做出赔偿,二十蒲式耳的玉米太贵了?”
“他把那毯子拿给我,叫我把上面的脚印洗掉,我洗干净了,也给他送回去了。”
“可你送回去的时候,那地毯和你踩过之前已经不是一个样儿了。”
父亲没有作声,足有半分钟之久,整个店堂里鸦雀无声,静得只听得见均匀而微弱的呼吸声 ——人们正聚精会神,侧耳聆听。
“你拒绝回答吗,斯诺普斯先生?”逼问之下,父亲仍不开口。“这样的话,我就判你败诉了。我判定,德·斯班少校的地毯是被你损坏的,应由你来承担责任,然而照你目前的情况来看,二十蒲式耳的玉米似乎过于严苛了。德·斯班少校说那地毯值一百块钱,而十月份玉米的市价大约五毛钱。依我看,对于德·斯班少校付过钱买下的东西,如果他能承担九十五块钱的损失,你也能承担你还没挣到的那五块钱。我裁定,作为对德·斯班少校的赔偿,你应于收获季节在文契规定以外,另缴十蒲式耳玉米。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