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炳哥不是新郎

三天以后,炳哥报告说,罗西·M.班克斯是个好玩意儿,毫无疑问是对症下药。利透老先生最初听说要换点文艺食粮,有点犹豫,因为他不爱读小说,目前为止只限于“每月评论”等深刻的阅读素材,不过没等他反应过来,炳哥就趁其不备,念完了《一切为了爱》的第一章,自此以后一切都不在话下。这会儿他们已经读完了《一枝红红的夏日玫瑰》《疯姐儿桃金娘》和《区区一个女工》,现在《斯特拉斯莫洛克爵士的恋爱》也读了一半了。

炳哥说这话时哑着嗓子,调了一杯生鸡蛋雪利酒。在他看来,目前美中不足的就是他那副声带有点消受不起,现在用嗓过度,已经有衰败之象。他在医学字典上查了查症状,觉得自己得的是“牧师咽炎”。不过除此以外,他一来正中老先生下怀,二来晚上读完小说还总是顺便留下来用餐。听他的意思,利透老爹家厨子的手艺非语言能形容,非亲身体验不可。炳哥讲到清汤时,眼前一片朦胧。想必对付了几个星期的杏仁饼和酸橙汽水,这无异是天堂了。

利透老先生在晚宴上用不上力,不过炳哥说,他坐在饭桌前嚼着竹芋,一边嗅着菜香,一边絮絮回忆从前那些主菜的盛况,并憧憬着医生帮他恢复体魄后如何规划菜谱,所以我以为他过得也挺快活。总而言之,事情的进展相当令人满意,炳哥还说他差不多有了主意,准能一举拿下。他不肯跟我透露详情,只说是顶呱呱。

“咱们大有起色,吉夫斯。”我说。

“听来令人欣慰,少爷。”

“利透先生说,他读到《区区一个女工》的关键处,他叔叔都哽咽了,像小斗牛犬被人踢了一脚。”

“果然,少爷?”

“就是克劳德爵士把女主角拥在怀里那一段,知道吧,他说——”

“这段情节我了然于胸,少爷。的确令人动容。这是我姑姑最爱的一本。”

“我看咱们是上了正轨。”

“看来如此,少爷。”

“不错,看来你又拿下一局。我以前常这么说,以后也会一直这么说:比脑筋的话,吉夫斯,你无人能及。那些伟大的思想家只配站在人堆里眼巴巴地看你走过。”

“多谢少爷夸奖。但求少爷满意罢了。”

大概过了一个星期,炳哥跑来宣布说,他叔叔的痛风已经痊愈了,第二天就要重归饭桌,操起刀叉大快朵颐。

“对,差点忘了,”炳哥说,“他想请你明天去吃午饭。”

“我?怎么找我?他又不知道有我这号人。”

“啊,他知道的。我都跟他讲了。”

“跟他讲什么了?”

“哦,就那点事呗。反正他想见你。听我一句,小子——千万得去!我看明天这顿午饭可是特别下了功夫的。”

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反正我觉得炳哥的态度有点异样,可以说有点居心不良。这老小子好像有什么事藏着没说。

“背后肯定还有故事。”我说,“你叔叔怎么会请一个压根不认识的人去吃午饭?”

“你怎么这么笨,我不是说了吗?我跟他讲过你的事,你是我最好的哥们,还是老同学,就是那些呗。”

“就算是——还有一件事。你怎么这么起劲,非得鼓动我去?”

炳哥犹豫了一阵。

“唉,我不是说我有个主意吗?就是这个。我想让你替我开口,我自己不敢。”

“什么!我死也不去!”

“你还自称是我哥们儿呢!”

“是,我知道,但我有底线的。”

“伯弟。”炳哥用责备的口吻说,“我可救过你一条命。”

“什么时候?”

“没有吗?哦,那准是别人。行了,反正咱们从小混到大,你不能不帮我。”

“唉,好吧。”我说,“不过你说天底下有什么事你不敢,那可是小看了自己。你这么——”

“回见啦!”炳哥抢着说,“明天一点半,别迟到。”

不得不承认,这事我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头。炳哥说得倒好,什么有一顿丰盛的午宴等着我,可是午餐再好,万一汤刚端上来,我就被揪着耳朵甩出门,那又有什么用?话虽如此,伍斯特君子一言什么的,因此第二天一点半,我已经踏上了庞斯比花园街16号的台阶,按响了门铃。约半分钟后,我就进了客厅,和主人握起了手。这真是我有史以来见过的头号胖子。

利透家的座右铭显然是“百花齐放”。炳哥又高又瘦,自打我们相识以来,从没长过一两赘肉。不过加上他叔叔就抵消了,还比平均值高那么一点。利透老先生那只手把我的手完全覆盖,绕了一整圈有余,最后我都开始琢磨是不是得找一架挖掘机才能弄出来。

“伍斯特先生,高兴之至——骄傲之至——荣幸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