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三 比喻故事(第3/6页)

我的声音听上去很陌生。没有牙齿的坚固支撑,从我嘴里说出的句子像是被击败的老人嘴中嘟囔出的一口轻飘飘的气,气若游丝。就在此时,从房顶上又传来那个平静而缓慢的声音。这个声音充满了某种形而上的慵懒,这种慵懒常见于青少年身上。他模仿我说:

“白——痴——”

“您是谁?”我警觉地问道。

“你别装了,方希乌尔。”

“您说什么?”

“我说你别装傻了,方希乌尔。”

“您可把我弄糊涂了。我是古斯塔沃·桑切斯·桑切斯,您也可以叫我高速路,随时为您效劳。”

“你别装傻了,混球。快告诉我,你把我的卸妆膏藏哪儿了!”

“我不清楚您到底在说什么。”我回答道。

这时候我注意到那个声音是从房顶的喇叭传出来的。房间里还有另外三个喇叭,在房顶的四角。

“我的卸妆膏,方希乌尔你个混蛋。我的脸都快要裂开了,我要卸妆!”

“我不用卸妆膏啊,我又不是女人,也不是小丑,我不化妆。”

“你说你不是小丑?臭不要脸的方希乌尔,装疯卖傻,满嘴谎话!”

“我叫古斯塔沃·桑切斯·桑切斯,大家都亲切地叫我高速路。”

“得了吧你!”

“我是这世界上最棒的拍卖师。”

“哦?是吗?那你这次来,是为了卖给我们什么?”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便默不作声了。小丑继续说个不停。他问我知不知道“珍珠的比喻”,但还没等我回答,他便将故事细细讲来。他给我讲故事的模样,先是在哄小孩子或是唬游客,吐字缓慢,用词准确:

天堂仿佛藏匿在田野中的宝藏。当一个男人找到这份宝物时,他便又将它藏起。这一找一藏给男人带来的快乐,使其倾尽所有将田地买下。

“方希乌尔,你会怎么办?”

“我?我觉得什么都不做更好。”

“白痴。”

“为什么叫我白痴?”

“因为方希乌尔你什么都不懂。”

小丑眨了眨眼睛,然后毫不遮掩地打了个长长的哈欠。他对我说:

“方希乌尔,你是我见过的人里最最无趣、最最愚蠢的。别人讲的笑话,你总是笑不起来。你不懂得如何欣赏幽默。这一点恰恰说明了你智力上的缺陷。”

说罢,他马上闭上眼睛。从他的呼吸声我隐约判断出,此刻的他已睡死过去。

小时候,每次当我参加那些漫长无聊却又不得不去的家庭聚餐时,我那位穿着塑料凉鞋、爱耍酒疯的堂哥让-保罗·桑切斯·萨特总会在聚餐即将结束、差不多快要上甜点时说:“地狱即我们,我们即地狱。”他冲着我们大喊大叫,诅咒我们,有时候甚至向我们身上扔东西或掷散落在桌布上的剩饭(特别是那些米饭团)。然后他会夺门而出,把门重重地摔一下。之后的一段日子他行踪不明,直到下一次聚餐我们才见到他。但聚餐上他又会胡闹,只是变了些撒疯的路数。就这样循环往复,两个月一闹。直到有一天让-保罗犯心脏病,才终于要了自己的命:当时他正在安非他命的强劲药效下玩动感单车。关于家庭回忆,先说到这儿。

可怜的让-保罗,他说的那些关于地狱的理论可能还真有几分道理。我自始至终都认为,地狱充满了可怕的人,而你有一天可能会变成他们,变成那些令你感到最害怕的人。对于让-保罗来说,最可怕的人是那几位他瞧不起的亲戚:道德败坏的叔叔,浑身香脂气的婶婶,自以为是的表兄弟们。有些人害怕自己的敌人,有些人害怕大街上自言自语的疯子,有些人害怕当众清洁皮肤的女疯子,有些人无法忍受穷人、身体残缺的人和流浪汉。对于我来说,什么人都不会比穿着小丑衣服的人可怕,因为我总是害怕自己也会变成小丑。而此刻的我,丢掉了满口牙齿,瘫在地板上,面前是投射在录影里半睡半醒、抑郁到精神极度紧张的巨型小丑:而我居然被认为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我心中突然产生了拔腿就跑的冲动。刚才令我动弹不得的勃起的阳具现在已经完全疲软,阻止不了我了。但是我又觉得逃跑不是办法:往哪儿跑?有什么好处?我缓缓地站起身,绕着屋子转:这个屋子横着大约有二十个脚长,竖着十五个。除了墙上放着小丑影像的显示屏之外,没有其他任何大件摆设了。房间那扇半遮半掩的门旁边写着一行小字:“乌戈·罗迪尼。《我们将从这里走向何方?》。录影装置艺术,声音,染料,木材,霓虹灯。”我从屋里探出身子,望向门口,可以看到这间屋子连着另一间更大的屋子。大屋子里四处摆着微弱的探照灯,灯光将一些物品照亮:被解剖的狗,毛绒连体衣,支在三脚架上的乐谱,某种人造假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