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世(第2/9页)

我并不在乎这个答案,反而在寻求新的问题。例如:在这儿呆多久了?年轻时的最后一次来这儿是什么时候?

我在思索,凝固的记忆在慢慢融解,在活动;似乎有一双看不见的眼睛打开了,那些原本躺在尸被下面保存着的清晰的图片突然放射出光来。

起先我以为,这些图片一定非常陈旧,起码有十年了。可是,这暗淡的具有时代感的东西显然都醒过来了,它们将那被遗忘的标准分解开来,并加以摇动和测量。我似乎觉得,所有这些东西都在一个个地离我越来越近。那业已泯灭的自身意识也打开了它那傲慢的眼睛,并对那难以相信的事物给予了确认。图片一张张地从眼前晃过,它们似乎在说:“不错,我过去曾是这样的。”每幅图片随之又都流露出冷峻的平静,变成一段段的生活,我生活中的片段。自我意识是一种不可思议的东西,它既可让人心旷神怡,又可令人毛骨悚然。人们有它可以生活,没它照样能够生活;如果他们不常有这种意识,那么往往是知足的。这种意识是美妙的,因为它在消磨时间;这种意识是糟糕的,因为它在否定进步。

苏醒的官能在工作;它们断定,我曾在某一个晚上完全拥有我的青春;同时断定,它是在一年以前的事了。那是一段微不足道的经历,非常不起眼,仿佛是一片阴影,现在我在其中已暗无天日地生活了许久。可是,这毕竟是一段经历,而在这儿,几个星期,也许几个月都全然没有什么经历,这似乎是一件十分奇怪的事,就好比有一个小小的天国在留意着我,这样,许多事情便变得既重要又迫切了。我偏偏又喜欢这样,我对此充满了感激之情。我拥有美好的时光。一排排的书、房间、炉子、雨水、卧室、寂寞,所有这一切都分解开来,融为一体。我每天活动一个小时,松弛一下四肢。

那是一年前的事,当时正值十一月底;天气同眼下这天气非常相似;不过心情十分愉快,觉得挺有意思的。雨下得很大,给人一种有旋律的美感;我并没有坐在书桌前侧耳倾听,而是身披大衣,脚穿轻便、富有弹性的胶鞋,来到户外四处溜达,一边欣赏着这个城市。我的步态,我的举动,我的呼吸就如同这雨点一般,并非是呆板的,而是好看的,自愿的和充满意义的。白天也并非如此无所希冀地度过的,它们在按部就班地消逝而去;而夜晚是非常短暂的,它使人神清气爽,两个白天之间也不作什么休息,任凭时钟嘀嗒嘀嗒地行走。如此这般地打发夜晚,满怀信心地消磨生命的三分之一时光,不去躺在那儿计算那毫无价值的时间,这样做是何等美妙啊!

那个城市是慕尼黑。我当初去那里,是为了处理一件事务,不过这事后来还是以书信方式解决的,因为我在那儿碰到了许多朋友,所见所闻全是些好事佳话,以致将那件需要处理的事务给忘了。我在一个美丽奇异、灯火辉煌的大厅里坐了一个晚上,在那儿听一个个子矮小、肩膀宽阔名叫拉蒙德的法国人演奏贝多芬的一段曲子。大厅里灯火通明,女工们美丽的衣服光彩夺目,煞是好看;白色的大天使在宽敞的大厅里飞来飞去,不时有人宣布规则和什么令人高兴的消息;整个大厅里觥筹交错,无比欢乐,女士们还时而兴奋地将两只娇嫩的手捂着脸抽泣。

一天早上,我同朋友在经过一个通宵达旦的狂饮之后驾车外出,我们穿过天使公园,我们唱歌,在“奥迈斯特尔”喝咖啡。一个下午我被一些油画、雕塑,被树林草地和海滨所团团围住,我对这些众多奇妙的景致感到兴趣盎然;周围是一片清新纯洁的世界,就像是处在天堂里似的。傍晚我打量着那些陈列橱窗的光彩,这些橱窗对乡下人来说是极其美丽和危险的;我打量着那些陈列着的相片和书籍,打量着那一瓶瓶满是异国他乡的花卉,打量着那些包在锡纸里面昂贵的香烟以及那些品质优良的精美皮货。我走在潮湿的马路上,打量着那些电灯,它们一闪一闪的,十分耀眼;那古老的教堂塔楼穹形屋顶直插云霄,消失在朦胧的云雾中。

总之,时间过得又快又轻松,如同将一杯酒喝干一样,每一口酒都给我带来满足。夜晚时分,我收拾好我的箱子,打算明天一早就启程,这样做我并不觉得惋惜。我对这种途经村庄、森林和早已白雪皑皑的高山的火车旅行,总是乐此不疲,对回归故里早已心向往之。

这天晚上,我还应邀来到地处高级住宅区的施瓦本街上的一座崭新而又美丽的房子里,在那里同人们热烈地交谈,并享用了一顿丰盛的菜肴。当时在场的还有一些女士,然而我在她们面前却显得过于忸怩,这就阻碍了我同女士们的交流,不过,我宁愿同男士们交往。我们一起用薄薄的高脚杯喝白葡萄酒,抽上等雪茄,将雪茄的烟灰弹入银质的内壁涂金的杯子里。我们谈论城市和乡村,谈论狩猎和戏剧,还谈论日益向我们走近的外来文化。我们大声而又亲切地交谈着,时而热烈诙谐,时而又严肃尖刻;我们互相打量着对方机智灵活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