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遇

王滨滨 译

真怪,经历过的事儿会变得陌生,会逃离记忆。多年的光景和历历往事儿就这么丢了。我常看见孩子们去上学却想不起来自己的学生时代;看见中学生却几乎不知道我也做过学生;看见机械工去工厂,浮躁的职员去办公室,却全然忘记同样的路我也走过,同样的蓝工作服和胳膊肘磨得发亮的“白领”装我也穿过。我在书店瞧着德累斯顿皮尔松出版社出版的那些十七八岁年轻人创作的薄薄的、希奇古怪的诗集,却想不起来我也曾作过类似的诗,而且受的是同一个把作家攥在手心里的人的骗。

直到在一次散步抑或火车旅途中抑或在一个不眠之夜的某一刻,一段全然遗忘的生活浮现在我眼前,像一个舞台布景,被灯光照得刺人眼目,我想起了所有的细节,所有的人名、地点、声音和气味。昨天夜里我就遇到了这种情况。一件往事又出现在我面前,当时我确信我会永世不忘,然而忘得一干二净已多年。就像丢了一本书或是一把小刀,找不到了也就忘了,可有一天发现它就在抽屉杂物堆里,你又找到它,又重新拥有它了。

当时我十八岁,在车间里做钳工学徒,即将期满。后来我认识到,干这行干不出什么名堂来,所以决定再改行。在没机会向我父亲表白之前我仍然留在厂里,干起活来苦乐参半,就像一个已经辞职的人,知道条条大路任他走。

当时我们车间有个实习生,他的独特之处在于与邻近小城一个富婆沾亲。这位女士是个工厂主的遗孀,年纪很轻,住有玲珑小巧的别墅,行有豪华的汽车和坐骑。她傲慢、古怪,因为她不参加沙龙聚会,而是去骑马,钓鱼,种郁金香,养伯尔哈德犬。人们提起她总是既忌妒又愤恨,特别是知道她在常去的斯图加特和慕尼黑很爱交际后,这种不满愈加强烈。

自打她侄子或是堂弟在我们这儿实习后,这位奇特的人物已三次光临我们的车间,向她亲戚问好并参观我们的机器。她每次来必是穿戴华贵,每当她穿着华丽的衣服、带着好奇的目光、问着可笑的问题穿过灰蒙蒙的车间时,都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一个高大的金发女郎有着一张少女般的脸庞儿,如此活泼天真。我们穿着油渍麻花的钳工工装站在那儿,手脸黑不溜秋,觉得好像来了个王妃访问了我们。我们后来每次悟出的道理都与我们社会民主党人的观点不符。

一天,实习生工间休息时走过来对我说:“星期天你想和我一起到我姑姑家去吗?她请你去。”

“请我?喂,别跟我开这种愚蠢的玩笑,否则我把你的鼻子塞到灭火盆里。”但这是真的,她确实请我星期天晚上去。我们可以乘十点的火车返回,如果我们想多呆一会儿,她也许会让我们开她的车回来。

按我当时的观点,与拥有豪华轿车、一个男仆两个女佣、一个马夫和一个花匠的人交往简直是无耻之极,可这是在我忙不迭地接受了邀请并问我那件黄色礼拜服是否够庄重以后才想起来的。

还没到星期六我就兴奋得不能自已,先是兴高采烈,继而又忧心忡忡。我在她家应该说什么?举止应如何?怎样与她交谈?我一直引以为豪的礼服一下子有这么多褶子和污渍,领子已破边。再说我的帽子破旧不堪,所有这一切都不能用我那三件精品——一双尖尖的低帮鞋,一条红艳艳的混纺丝织领带和一副镍钢边的眼镜——抵消掉。

星期天晚上,我同实习生一道步行去塞特林根,我由于兴奋和窘迫而心烦意乱。看见别墅了,我们面前是铁栅栏和洋松柏,狗叫声掺杂着门铃响。一个仆人让我们进了门,他默默无言,傲慢地招待着我们,几乎都不肯屈尊拦住要往我腿上扑的大伯尔哈德狗。我不安地看看我的手,几个月了都没这么干净过,头天晚上我用煤油和肥皂洗了足有半个小时。

身穿简便的浅蓝色夏装的贵妇人在会客厅迎接了我们,同我们握手后请我们入座。晚餐马上就好了,她说。

“您近视吗?”她问我。

“有一点。”

“眼镜一点儿不适合您,您知道吗。”我摘下眼镜放好,做出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

“您还是社民党人?”她继续问道。

“您是说社会民主党党员?是的,一点不错。”

“究竟为什么入党?”

“出于一种信念。”

“原来如此。但您的领带真的很漂亮。怎么样,我们现在吃饭吧。你们大概饿着肚子来的吧?”

隔壁房间摆好了三套餐具。出乎我的意料,除了三种不同的杯子外没有任何令我尴尬的东西。一碗猪脑汤,一个烤腰子,外加蔬菜,色拉和点心,都是些我懂得如何吃的东西,不会让我出丑。酒是女主人亲自斟的。吃饭时她几乎只和实习生聊天,因为佳肴美酒吃得可口,不一会儿我就感觉适意,还算有了些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