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星期天,九点钟,蓬斯神父叫我到他的办公室去。

“约瑟夫,我很抱歉:我想让你与其他寄宿孩子一起去做弥撒。”

“好的。为什么您要抱歉呢?”

“这没让你意外吗?你要去的是一个基督教堂,不是犹太教堂。”

我向他解释我父母并不常去犹太教堂,我甚至怀疑他们也许并不信上帝。

“这不重要,”神父总结道,“随便你信什么,犹太人的上帝也好,基督徒的上帝也好,或者什么都不信。但在这里,你要表现得和别人一样。我们去村里的教堂。”

“不是去我们花园尽头的那个小教堂?”

“那里已经废弃不用了。再说,我要村里的人认得我羊群里的每一头羊。”

我奔回寝室做准备。为什么我对去做弥撒这么兴奋呢?肯定是我感觉到做一个基督徒有很多好处,能让我得到保护。更甚,让我变得正常。做犹太人,就目前来说,意味着父母没法抚养我,意味着必须换掉自己的姓氏,时刻控制自己的情绪并且撒谎。这有什么好处呢?我很愿意成为一个基督徒小孤儿。

我们穿着统一的蓝色袍子,按高矮排成两队下山去尚莱。我们唱着童子军歌,迈着整齐的步伐。路过每一幢房子,人家都会友好地看着我们,露出微笑,和我们热情打招呼。我们成了星期天的一道风景线:蓬斯神父的孤儿们。

只有马塞尔小姐站在药房的台阶上,看上去似乎随时准备咬人。当神父甩着袖子从她面前经过时,她又忍不住低声埋怨:

“又要带他们去听那些哄骗人的谎言,用子虚乌有去喂他们,用精神鸦片去毒害他们。你们以为这样就能安慰他们?实际上是毒药!尤其是宗教!”

“早上好,马塞尔小姐,”蓬斯神父微笑着回答,“您生气时看起来真漂亮,每个星期天都这样。”

她对神父的恭维吃了一惊,恼火地拉开门,躲进店里。拉得太急了,哐啷啷的响声几乎盖过了教堂的钟声。

我们的队伍穿过雕塑着令人不安的图案的门廊,我生平第一次进到一座基督教教堂。

吕迪已经告诉过我,我知道要把手指放到圣水里蘸一蘸,在胸口画一个十字,然后要在中间那个过道上快速弯曲一下膝盖,做个半蹲的动作。我被前面的人牵引着,又被后面的人推搡着,战战兢兢地等着轮到我,我去蘸圣水的时候,非常害怕会有愤怒的声音在四周响起:“这孩子不是基督徒,让他出去!这是个犹太人!”但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水在我手指触碰到的时候,微微晃动了一下,浸润包裹了我的手指,清冽而纯净,受此鼓舞,我在胸口画了一个绝对对称的十字,然后像同伴那样曲了一下膝盖,再坐到长凳上去。

“我们现在来到了上帝的家里,”一个尖细的声音响起,“感谢您在自己家里接受我们,主。”

我抬起头:要说家,这确实是个家,可不是随便哪个人的家!一座没有房门没有隔墙的房子,有彩绘玻璃的窗子,但却不能打开;有廊柱却派不上用场,还有拱形的天花板。为什么天花板是拱形的呢?而且要这么高?还没有吊灯。为什么大白天人们要在本堂神父周围点上蜡烛?我向四周扫了一眼,发现有足够的座位让我们每人都有座,但上帝会坐到哪儿呢?为什么三百多个人要在整齐的地砖上挤在一起,而四周还空出来好多地方,派什么用场呢?上帝在自己家里又是生活在哪里呢?

墙壁在微微颤动,这颤动变成音乐,管风琴在演奏。高音撩拨着我的耳朵,低音震动着我的屁股。旋律展开,雄浑而宽广。

就在那一瞬,我突然明白了一切:上帝就在那里,在我们的四周,在我们的头顶上,到处都在。就是他,那种晃动的空气,那种歌唱的气息,那种蹿到屋顶的气息,那种贴着穹顶拱起的气息,那就是他;那种浸润着彩绘玻璃的气息,那种闪亮的气息,那种发出没药、蜂蜡和百合花香甜味的气息,那就是他。

我感觉胸腔鼓胀,心潮澎湃。我贪婪地呼吸着上帝,几乎要晕厥过去。

仪式继续进行着。我什么都不懂,懒洋洋但又着迷地注视着仪式的进行。我努力去听神父讲话,但那些布道显然超过了我的智力水平。上帝先是一个,后来又变成两个,父亲和儿子;有时又变成三个:圣父、圣子和圣灵。谁又是圣灵呢?一个表兄吗?突然,更加糟糕:变成四个了!尚莱的本堂神父刚刚又加了个女人进去,圣母马利亚。我被上帝的这种快速繁殖搞得晕头转向,我放弃了这种七个家庭游戏,开始关注那些唱诗,因为我也很喜欢唱歌。

当本堂神父宣布分发小圆圣饼时,我自动排到了队伍后面,但我的同伴拉住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