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者与写作(第11/13页)

人对畸态的指责无从申辩。一位作家,他只可以说自己是循着潜意识里那稍后会抽芽开花的种子在写作。大自然的万事万物都不是畸态的,只有枯燥无味才是畸态。任何脉动着的、挪动着的、在房间里四下走动着的,不管是在做些什么,对作家而言,就是自然和人性的。事实上,那位约翰·辛格在《心是孤独的猎手》中就是位聋哑男人,是个符号;潘德腾上尉在《金色眼睛的映像》中就是个同性恋者,同样也是个符号——关于残障和阳痿的符号。那聋哑人辛格则是疾病的符号,并且,他爱上了一个无法接受他爱意的人。符号启发故事、主题和事件,它们如此交织混杂在一起,以至于人们没有办法弄清,这种“启发”究竟从何开始。我置身于所写的角色里,太过于浸身其中,于是他们的行动也变成了我自己的。当我在写一个小偷时,我就成为一个小偷;当我在写潘德腾上尉时,我就成为了一个同性恋男人;当我写一个聋哑人时,我就在故事进行当中变得不能说话。我成为自己所写的角色,并且颂扬拉丁语诗人特伦斯[127],他说过,“人间事对我而言不足为奇”。

我写《婚礼的成员》的舞台剧版本时,正处在瘫痪期,我的外在状况简直糟糕透了。但当我完成了手稿时,我给一个朋友写了封信说:“噢,当一个作家是多么美妙呀,我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当写作进行得不太妙的时候,没有哪一种生活比作家更悲苦了;但当写作进展良好时——当神启照临在一部作品上时——写作如行云流水般推进,没有比这更令人感到高兴的事了。

一个人为什么写作?从经济角度上讲,写作确实是最得不偿失的一门营生。我的律师告诉我《婚礼的成员》这本书的收益如何,结论是,我花了五年时间在这本书上,每天净挣二十八美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舞台剧《婚礼的成员》却挣了太多的钱,以至于我不得不将百分之八十上缴政府。对此我感到高兴,或者至少应该为此感到高兴。

事情肯定是这样的,人是基于某些关于交流与自我诠释的潜意识需要而写作的,写作是一场漫游、做梦的营生。人类的才智藏在潜意识之下,正在思考的心灵被想象力完全控制了。然而写作却不是完全无组织和非理性的,某些最好的小说和散文就跟电话号码一样精准,但是只有很少的散文作者能够达到这个境界,因为激情和诗性的精粹在此乃是不可或缺的。我不喜欢“散文”这个词,它太乏味了。好的散文应该跟诗的轻盈融合起来,散文应该跟诗相似,诗应该像散文那样言之有物。

我喜欢思考安妮·弗兰克[128]以及她广为传播的事迹,那不只是属于一个十二岁大孩子的事迹——还是关乎良知与勇气的。

这其中确实有隔离,但更多的却是肉体上而非精神上的。好几年前,安妮·弗兰克的父亲按照约定跟我在巴黎的洲际酒店见面,我们一起谈天,他问我是否愿意将他女儿的日记改编成剧本。他也给了我那本书——我之前并没有读过。但是,当我读那本书时,我感到很烦躁,浑身不舒服,我必须告诉他,在这种状况下,我是没有办法改编剧本的。

悖论是一条交流的线索,因为那些“否”往往导向“是”。尼采有次给柯西玛·瓦格纳写信:“哪怕这世上只有两个人懂我也好!”柯西玛懂他。数年之后,一个叫阿道夫·希特勒的人在对尼采误读的基础之上,建立了一整套哲学体系。吊诡之处在于,像尼采这般伟大的哲学家,以及像瓦格纳[129]这般伟大的音乐家,却对本世纪这个世界所遭受的苦难贡献巨大。一个蠢人的片面理解乃是扭曲且主观的理解,并且,正是在此种理解之下,尼采的哲学、理查德·瓦格纳的创造成了希特勒那情感诉求的中流砥柱,并以此诉诸广大德国民众。他有能力将伟大的理念歪曲为他那个时代的绝望——这是我们必须去牢记的、真真切切的绝望。

当有人问我谁影响了我的创作时,我列出奥尼尔[130]、俄国作家、福克纳、福楼拜。《包法利夫人》看起来似乎写得惜墨如金[131],但这是所有时代中写得最为费力的书之一,也是作者最为深思熟虑的书之一。《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生活的那个世纪真实声音的集合体,是他那个时代现实主义对浪漫主义的抗争。在福楼拜那清澈无瑕的优雅之中,仿佛文字直接从笔管里涌出,根本无需经过思考这一环。这也是他第一次作为一名作家来面对他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