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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问题?”

“‘你认为小说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已经走上穷途末路了吗?’问是这么问,但并不期望别人认真回答。”

“我明白了,那不是认真的。”

“一点也不。”我看着他的笔记本,“我的尺寸很有趣吗?”

“不。”他不想谈这个话题,“但是我是认真的。小说已经死了,就像炼丹术一样。”他手里拿着测径器,做出一副斩钉截铁的样子。“战前有一天我突然意识到这一点。你知道我怎么着?我把自己拥有的所有小说全烧了。狄更斯、塞万提斯、陀思妥耶夫斯基、福楼拜,大作家的,小作家的,全部烧光。我甚至把自己少不更事时写的一些东西也烧了。就在那儿烧的,烧了一整天。火焰冲天,灰烬遍地,简直就是一次烟熏消毒行动。从那以后,我变得更快乐更健康了。”我想起自己也曾小规模地烧毁过一些东西,心想要是烧得起,来个大动作一定很壮观。他拿起一本书,掸掉灰尘。“我为什么要费那么大的劲,读好几百页杜撰出来的故事,才得到那么几条微不足道的道理呢?”

“不是可以读着玩吗?”

“玩!”他声色俱厉,“文字是用来记录真理,记载事实的,不该用于杜撰。”

“我明白了。”

“像这一本。”是一本富兰克林·罗斯福的传记。“这一本。”是一本法文的平装天体物理学。“这一本。你看看这一本。”是一本旧的小册子——《罪人的警钟,含凶手罗伯特·福克斯的遗言,1679年》。“拿去吧,周末好好看一看,看它的真实性是不是会比任何一本历史小说差。”

他的卧室和下面的音乐室一样大。卧室的一端有一张床——我注意到是一张双人床——和一个大衣柜。另一端有一扇门关着,应该是通向一个很小的房间的,也许是梳妆室。门边有一张怪模怪样的桌子。他把桌面掀开来,原来是一架击弦古钢琴(他是这样告诉我的)。房间中央的摆设像会客室兼书房。另有一个瓷砖火炉,书桌上纸张凌乱,应该是他正在写的东西。另有两张扶手椅,坐垫是淡棕色的,和一张睡椅相配很和谐。远处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三角形的陈列柜,摆满了淡蓝色和绿色的陶瓷器。卧室在夜晚柔和的灯光中显得比楼下的房间更温馨,相比之下,因为没有书,看起来比较舒服。

但是整个房间的情调是由两幅画决定的,两幅都是女孩子的裸体画,用了阳光照射的室内背景,色彩丰富,粉红、红、绿、蜜黄、琥珀色,浓淡各异,更显斑斓。画面给人的印象是轻松、温暖,充满生命力、人性、家庭气氛和性的活力,洋溢着地中海的特征,像黄色的火焰在燃烧。

“你认识他吗?”我摇摇头。“他叫勃纳尔[16]。他画完这两幅画,五六年之后就死了。”我站在两幅画前面,他在我背后说,“这两幅画是我花钱买来的。”

“花这钱值得。”

“阳光,裸女,椅子,浴巾,浴盆,瓷砖地板,一只小狗,构成一个整体,一切都合情合理。”

我仔细端详左边的那一幅画,不是他列入清单的那一幅。画中的女孩站在充满阳光的窗户旁,一边擦着腰部,一边对着镜子看自己。我想起了艾莉森,她常常一丝不挂,在我的套房里到处走动,唱歌,像个孩子。这是一幅令人不能忘怀的画,它给最为微不足道的时刻套上了亮丽的金色光环,从此以后,一切微不足道的时刻将不再完全微不足道。

康奇斯走到阳台上,我跟在他身后。两扇落地窗的西面有一张象牙镶饰的摩尔式小桌子。桌上有一盆小花,像是供品,摆在一张照片前。

那是放在老式银镜框里的一张大照片,一个穿爱德华时代女装的少女,站在玫瑰花瓶旁边,而花瓶的基座却是科林斯式的,显得荒唐,背景是画出来的青枝绿叶,浪漫地交织在一起。显然是一张老式照片,深褐色的阴影区靠浅黄色鲜艳的轻松外表来平衡,当时的妇女只有胸部,没有乳房。照片上的少女有一头飘柔的秀发,腰部线条分明,皮肤漂亮柔软,吉布森少女[17]的美丽脸型,这在当时是大家都十分羡慕的。

康奇斯看到我的目光在照片上逗留。“她曾经是我的未婚妻。”

我又看照片。照片底部角落有摄影师的金色图章——是一个伦敦的地址。

“你没有和她结过婚?”

“她死了。”

“她看上去像个英国人。”

“是的。”他停住了,仔细地端详她。照片中的少女真实到近乎荒谬,站在浮华的花瓶旁,前面的灌木丛却是画的,而且已经褪了色。“是的,她是英国人。”

我望着他。“你的英文名字叫什么,康奇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