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礼物》人类之死

当一个作家死去时,她或他写过的作品也一并死去。

我第一次知道艾滋病是在《纽约时报》1981年7月3日的一篇文章上。我将满十九岁,刚读完大学第一年。那篇文章的标题是“41名同性恋患罕见癌症”。吓人。但不是很吓人。我是说,毕竟只有41个人。

所以当时的我并没有想太多。下一年,我休学了一阵子。在本应该是大三秋季学期时去洛杉矶(Los Angelas)电视业寻找名声和财富。我做过临时秘书、英语代课老师和一部电视剧的制片助理,最后我找到一份为某导演当私人秘书的工作。他需要一个可以打字和开车的人。我开车的技术可一点都比不上打字。事实上,是糟透了。但他好像不在乎。

当时我二十岁,独自生活在洛杉矶,生活有些放纵。我有一群热闹非凡的伙伴,我们夜夜在一个叫主脉的酒吧聚会,然后去一号工作室(他家的格言是“为了八十年代”)跳舞。在醉人的节拍下,通常放的是戴安娜·罗斯 [1] (Diana Ross)的《肌肉》(Muscels),哈泽尔·迪恩 [2] (Hazell Dean)的《寻找》(Searching ),唐娜·莎曼 [3] (Donna Summer)的《独立国》(State of Independence ),托妮·罗勒 [4] (Toni Basil)的《米奇》(Mickey )和霍尔与奥兹 [5] (Hall & Oates)的《食人者》(Maneater ),我们聚在一起,跳舞聊天。这是鱼龙混杂的一群人:一个有偷窃癖和一头及肩金发的男孩;一个我崇拜的帅气舞者(他仍然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他的胸肌可以夹住一支铅笔;舞者情绪无常的室友,他有一种恶毒的幽默感——这只是我的一小部分伙伴。我们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厮混在一起,却好像从来不需要买酒客套:他们就这么出现了。在我们的小团伙里有一个长相英俊、性格温和叫爱德华的家伙。我和爱德华并没有特别喜欢彼此,但如果当灯亮起,周围又没有其他人时,我们也会一起回家。或者至少当我们一起走回家五到六次之后,我们俩就基本上能想到的事都一起做过了。

接着爱德华突然每天晚上都不来主脉了,最后我给他打了个电话。他病得很严重,他跟我说,但他不确定是什么病:他体重不断下降;他的腺体肿胀;他半夜惊醒,浸湿在汗里。他有点害怕,主要是因为没人知道他的病是怎么回事。

我提议请他出去吃一顿饭,如果他愿意的话,最后我们去了IHOP,国际煎饼屋 [6] (International House of Pancakes)。我让他吃了他们家的巧克力薯条煎饼——让他长长肉,也因为它们太好吃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爱德华。后来他搬回了夏威夷(Hawaii)。

在我们的IHOP聚餐期间和之后,我对爱德华的病都没有想太多。他可能是得了流感,或是胃出了点毛病,或是任何成千上万种很快能好起来的毛病之一。但后来有消息传过来说他死了,没人知道为什么。整件事都很古怪,但我们和他的关系都不怎么亲密。

当1983年春天我回到大学,我重新和我父母的朋友,那时也成了我的朋友,作家拉里·克莱默 [7] (Larry Kramer)联系上。他全身心投入和其他人共同创立的同性恋健康危机组织(Gay Men’s Health Crisis)中。越来越多的人死于当时称之为GRID的病——男同性恋免疫缺乏症。和拉里聊过之后我被吓坏了。特别是当我意识到爱德华肯定是死于这种现在被叫作艾滋病的病。

拉里说服我这种影响了成百上千人的疾病很快会影响成千上万的人。但对此没有人出来说些或是做些什么。一起致七人死亡的泰诺中毒案连续数天登上报纸头条;几年前爆发的导致二十九人死亡的军团病也是如此。但现在出现一种主要影响男同性恋的疾病,也正因如此,没有人对此感兴趣。

但当艾滋病最终得到媒体关注时,其结果是歇斯底里的。全国百分之十五的人认为得艾滋病的人应该被打上文身方便辨认;全国超过一半的人认为所有艾滋病人都应该被隔离。当时那种恐怖的氛围实在难以描述。医院拒收到了大门口的将死之人。那些幸运进了医院大门的人通常也不会有人来给他们送饭——食物被放在病房门口。在街上人们纷纷避开有可见伤口的人,他们在工作上也常常遭拒。遭受这样待遇的还有那些只是“看起来”或是“行为举止”像同性恋的人。

这种疾病肆虐了我大学最后两年。我举办了募捐活动,去新成立的纽黑文艾滋病项目(AIDS Project New Haven)做志愿者,每周离开校园一两个晚上为他们的热线做志愿者。在没有任何让人安心的信息可供分享时,让打电话的人安心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我肯定感觉不到有任何安慰的效果。我在脑子里做过统计。每个患病的人都正在死去。比如爱德华。他死了。我还和很多其他人在一起过,在洛杉矶以及没到洛杉矶之前(即使在十八岁“正式”出柜之前,我一直都过得很放纵)。他们中的很多人都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