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金福出名了(第2/3页)

“如果我们找到了老王呢?”

“噢!去他的。”

“请记住你们之间的契约。”

“是的,我是个傻瓜。”

“也许我们会找到他。”

“见他的鬼去吧。”

金福焦急不安,迫切希望能早日找到老王。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始终掌握在别人手中,这使他痛苦不已,生活在这种困境之中真不是滋味。如果让他再这样生活一个月,简直是没法活了。

“你真的想走吗?”毕达弗再次问道。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金福肯定地回答说。

“你知道,我是想最好让克雷格和弗莱跟你一起去。”

“随你的便,不过我要告诉你,他们得走快点儿。”

“要他们立即出发,”毕达弗重复说,“他们将随时待命。”

回到衙门后,金福立即整理行装。他通知小宋与他一起走。不过,这位仆人感到为难,他极不愿意与主人同行。小宋最讨厌的是火急火燎地干什么事不经过周密考虑的人。但他根本不可能拒绝,而且不能流露出任何不满的情绪,否则又要小心已经剪短的辫子。

克雷格和弗莱作为指定的美国保镖,也随时准备出发,哪怕跟到世界的角落。他们告诉金福已准备就绪,随时待发。

克雷格第一个问:“往什么地方走……”

“我们一行。”弗莱补充说。

“先到南京,然后去见鬼。”金福回答。

两名保镖相视一笑。听说金福要等到午夜后再出发,他们俩马上跑去报告毕达弗。他们改装成中国人的模样,穿着便衣便裤,这样在大清帝国的土地上活动就不会引人注意了。每个人肩上背着一个挂包,腰里别着一支左轮手枪,及时回到了衙门。

夜幕降临,他们小心地来到了位于美国人居住区的港口,登上了上海至南京的汽艇。由于夜间潮水上涨,全程航行只花了12个小时。

正因为航程不长,克雷格和弗莱非常谨慎。他们对保障金福生命安全的每个细小环节都没有忽略。他们事先察看了船上所有的乘客,由于他俩在上海已住了很长时间,所以对温和而善良的老王的模样非常熟悉。在弄清楚老王既没有在他们前面上船,也没有在后面跟随,他们才坐下来休息。

所有的事情处理完后,他们又把注意力转移到金福身上来。为保障他的安全,他们要检查金福倚靠着的每根栏杆是否牢固,踏踩的每块舢板是否稳靠;他们不让他靠近船的引擎,怕引擎爆炸;他们告诫他晚上不要站在外面甲板上,夜风寒冷以防着凉;他们还帮他关好那个舱的舷窗,给他端茶倒水,把饼干送到他手里,同时不断严厉斥责小宋,总是说他没能很好地侍候主人……所有的事情似乎都安排稳妥了,他们俩才在舱门口和衣躺下,身边放着救生带,随时防备船爆炸、碰撞或其他事故发生。

一切都进展得很顺利,没有出现任何意外。船很快就过了吴淞,驶进了长江口。船绕崇明岛航行,驶过吴淞和南通,随潮水沿江苏省境内长江江岸行驶。第二天清晨,也就是22日,船安全到达了古城南京港口,乘客们上了岸。

多亏了两位保镖,在旅途中小宋的辫子一毫米都没有被剪掉,所以这懒骨头的抱怨是错的。

金福离开上海的第一站选择南京,不是没有理由的。他认为老王很有可能来过这里。因为这个古老的城市是漏网“长毛”的大本营,对老王依然有一定的吸引力。他来此地可以勾起许多难以忘怀的记忆,可以重温昔日金戈铁马的辉煌。当时就是在这里,曾经是一名普通塾师的洪秀全做了太平天国皇帝,统治清朝部分地区很长一段时间。1864年他在这里服毒自尽,以免落入敌人手中,他的儿子洪天贵福逃出南京,后来被当时的大清帝国军队擒获并杀害,他的尸骨被当做垃圾丢到田里去了。总之,南京给人留下的印象是难以忘怀的。在这里,老王的成千上万的弟兄在不到三天的时间里,全部被杀光,不是惨不忍睹吗?

金福想老王肯定会回到这里来。因为他思念家乡,思念弟兄,再闻一闻这曾经很熟悉的腥味,回忆一下刀光剑影的过去,然后鼓起勇气回到上海,来完成他已答应的谋杀契约。

不管怎么说,南京是个好地方。如果老王在这里就再好不过了,一切麻烦事都可以迎刃而解。如果他不在,金福还得不断地找他,直至找到为止,才会消除威胁。

上岸后,金福领着一行人找了一家旅店留宿。街上的居民寥若晨星,看来战争给古城留下的影响依稀可见,到处呈现出一片荒凉的景象。

“我告诉你们,”金福对其他人说,“请你们记住,我现在必须改名换姓,以后大家都不要再叫我金福,而是叫我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