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交通和宗教(第2/2页)

我去访问德黑兰的过程中,看到这些司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独立,非常热烈、机灵地与公路交通规则进行抗争,这给自己带来了混乱和毁灭。我觉得很奇怪的是,这种无视法规的个人主义爆发与国家强制实施的、对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加以规定的宗教法规非常矛盾。伊斯兰当政政权认为,妇女必须戴面纱、书籍必须受到审查、监狱里必须关满人、城市的高墙必须贴上英雄的巨幅海报,而这些英雄是一些为国家、为宗教献出生命的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给人们造成一种印象,即公共生活里的每个人,街上走的每一个人,都怀有共同的想法。奇怪的是,只有当你在混乱的交通里挣扎,并和不守法规的司机一起闯出一条血路时,你才会更敏锐地感觉到宗教的存在。这个国家是这样的:它声称所有人都必须遵守依据圣书制定的法律,它以国家统一的名义,无情地强制实施这些法律,并且明确规定,违法者的下场就是蹲监狱。与此同时,这座城市的司机们,虽然知道国家在监视着一切,却对公路交通规则采取轻蔑的态度,并且还希望其他人也采取同样的做法,他们是在用公路来检验他们的自由、想像力和独创性所能达到的极限。在和伊朗知识分子的会晤中,我看到同样的矛盾在他们身上也有所反映。他们的国家在街上、市场、城市主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强行实施伊斯兰教教法,使知识分子的自由受到严重的限制。但是这些人向我表明,他们在自己家中,在私下里,想讨论什么就可以讨论什么,喜欢什么衣服就可以穿什么衣服,乐意喝多少走私酒就可以喝多少。他们以此来证明,他们不是生活在希特勒的德国。对他们这种真诚,我只能表示仰慕。

在《洛丽塔》的最后几页里,亨伯特在杀死奎尔蒂之后,驾驶着读者都已很熟悉的那辆车逃离犯罪现场时,突然转入了左边的车道。亨伯特担心被人误解,马上警告读者,不要把这一行为看做象征性的反叛举动。毕竟亨伯特诱奸过一个还是孩子的少女,然后还杀了人,他早已违反了人类最严峻的法律。这就是亨伯特的故事以及小说本身最出色的地方:从小说第一页起,我们就和亨伯特一起背上了孤独的罪恶感。

我的司机朋友在德黑兰郊区经过短暂的犹豫之后,走了捷径——他开进了错误的车道,然后拐弯,没有发生事故。就像我年轻时在伊斯坦布尔开车时干的那些一样,我们都感觉到了那种违反规则、无视规则带来的仓促感,于是相视一笑。这里也有令人伤心的事,即我们知道,只有坐在车子上才能当众违法,而我们违反的法规只和交通有关,此外无它。正如亨伯特,他非常善于用语言来掩饰自己的罪行;又如德黑兰的居民,他们有那么多办法在家中私下里巧胜伊斯兰教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