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尔的自传戏(第3/8页)

《长夜漫漫路迢迢》是尤金·奥尼尔晚年写成的作品,剧本末尾注的脱稿日期是“一九四〇年九月二十日”。那个时期,他和他夫人在几次三番地迁徙之后,卜居旧金山三十五英里5外一座山坡上自建的、定名为“道庵”(Tao House)的房子。6早一年,奥尼尔夫人的日记里有如下记载:

“一九三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整夜闷热,不能入眠。金同我长谈数小时——关于他脑中计划所写的讲他母亲、父亲、哥哥和他自己的一部戏。”7

“长”剧一九五六年在纽约上演的前夕,奥尼尔夫人接受记者的访问,谈到这部戏写作的经过时说:“他(奥尼尔)那时身体已经不好,晚上常常失眠。有时,他忧虑和紧张到不能自已,就把我叫醒来谈话,常常谈一整夜,谈他的工作或是谈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这种可怕的事是否即将来临……他向我解释他不能不写这部关于他青年时代和他家庭的戏。这些往事就像幽灵一样纠缠着他,逼着他非写不可。就像在他心灵深处跟他作祟,不倾吐出来,他就永远无法安宁。他不得不写,写出来他才能谅解当初存在于他和他父母之间的莫名的悲哀。”

奥尼尔夫人接着说:“他开始写《长夜漫漫路迢迢》的时候,我怎么也忘不了他在写作的过程中怎样每天折磨自己,让自己受罪。每天工作完了,他从书房里出来,面容憔悴,有时还流眼泪,两眼往往哭得通红,看上去比早上走进书房的人要老了十岁。我想他写完这部戏,把心里要说的话倾吐出来,才好像恢复了自由。写这部戏是他唯一跟他的父母、兄弟得到平安的方法——自己心里得到平安。”8

在奥尼尔的笔下,父亲吝啬,母亲吸毒,哥哥是酒鬼,自己害肺病。至少他父母的隐私在《长夜漫漫路迢迢》问世之前并非众所周知,甚至至亲好友多半都不知情。这出戏将多年累积的“家丑”公然揭露出来,其大胆可想而知。当时,詹姆士·奥尼尔尚存的亲友有出来替他辩护的,也有批评家认为虽然“长”剧最终的效果是“谅解”“怜悯”和“宽恕”,可是,奥尼尔刻画他父母时用笔的残酷,好像回想起当初的家庭关系余恨未平。事实上,作者把他的骨肉三人写得足够深刻,而他的自画像相形之下反而显得比较单薄。也许一个人分析自己终究不免有几分主观和隐藏。可能因为这个缘故,在历届“长”剧上演中,埃德蒙这个角色演来总不易讨好。

从写实方面看来,《长夜漫漫路迢迢》中的一事一物都有根据,甚至有些年、月、日都与真事相符。然而,作者也有些地方动用“诗人的特权”,将事实稍加改动,以便增强戏剧性的效果。比方说,父亲的出身虽穷,但未必像剧中所说的那样家中一贫如洗。富家小姐玛丽由她父亲带着去后台会见大明星,与蒂龙一见钟情,事实上奥尼尔的父母结识的经过并没有那样罗曼蒂克。而结婚时,疼爱她的父亲已死,也与戏剧中所说的帮女儿买结婚礼服不同。但与事实出入最大的还是作者自己。戏中把埃德蒙写成一个少不更事的青年——“未成人的大孩子”,而事实上,奥尼尔那年(一九二一年)已三十三岁,并已经娶妻生子。埃德蒙即将被送去肺病疗养院,似乎前途黯淡,甚至可能病死。事实上,奥尼尔本人当年住疗养院只有五个月,而且就在这个阶段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

奥尼尔在写作《长夜漫漫路迢迢》之后,只写过一部完整的戏,就是一九四三年写成(而在“长”剧之前上演)的《月照不幸人》(A Moon for the Misbegotten)。从那时起一直到一九五三年他去世,这最后的十年中,他就不再有作品问世。《月照不幸人》也可以算是自传性质的剧作,有人称之为《长夜漫漫路迢迢》的续集,写的是作者哥哥的下场。“杰米·蒂龙”——此处叫“吉姆·蒂龙”——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由于长年沉湎酒色,后来邻居一位爱尔兰乡下大姑娘给予了他一份纯洁的爱,他也无法接受,因为他的灵魂早已死去,只剩下一个躯壳。

与《长夜漫漫路迢迢》最接近,也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一部戏,乃是另外那部以新伦敦市为背景的《啊,荒原!》。这是奥尼尔一生的作品中唯一的喜剧,写成于一九三三年,比“长”剧早七年。构成此戏的元素大同小异:也是新伦敦的夏天,也是写少年纵酒放荡,也有受欧洲新潮影响的一套叛逆思想,也有一位长兄和亲密的家庭关系。所不同的是,整部戏是乐观的,充满了朝气和光明(不像“长”剧那样走向黑暗),流露着美国小城人家的天伦之乐(不像蒂龙一家四口那样彼此怨恨和摧残)。同样是根据他的家庭回忆,奥尼尔写《啊,荒原!》的时候,心情是比较恬静的。但是七年之后,在他晚景凄凉、身心衰退的时候,他终于用同样的资料,绞尽脑汁,挖出自幼至老内心蕴藏的痛苦,和着血与泪,写出《长夜漫漫路迢迢》来。就像在传统舞台代表的“笑脸”和“哭脸”之间,他放下了喜剧的面具,而换上更合乎他的脾胃、更合乎他的人生观的悲剧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