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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我是费恩,我当时是这么想的,但我并没说出来,尽管我觉得现在每个人都知道费恩了。但这只是我基于错误信念的推测。我实在是低估了警察保守秘密的能力。

事实上,我觉得不是每个人都相信第一件事。只要把我跟洛厄尔联系在一起,警察们就会确定他们找对了人。警察早就把我们看成了同伙,我们当然会互相掩护。因为三楼住了一群小混混,他们秘密监视我们的公寓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第二件,是关于托德妈妈的。在被审问之前,托德已经给他妈妈打了电话。托德的妈妈是旧金山有名的民权律师,我应该早点提到这一点。他妈妈就是女版的威廉·肯斯特勒,只是肯斯特勒没有他妈妈那么和蔼。想象一下威廉·肯斯特勒是一个娇小的女子,还是移美日裔二代。他妈妈是乘直升机来的,一来就气势汹汹地跟警察谈判,谈判内容包括我、托德和吉米。等我从里面出来的时候,她已经坐在一辆租来的豪车上等着接我们去吃晚餐了。

第三件,是关于哈露的。倒不是哈露本人,现在没人知道哈露在哪儿,但是托德和吉米说他们肯定警察要找的女士就是哈露·菲尔丁。警察去找雷哲谈过,但雷哲说他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看过,什么都没听过,不过这听起来很像哈露的作风,令男生俯首称臣,直到他们为她而进监狱。

但雷哲却补充道,这听起来不像我的行事作风。他人真好,而且我知道他也确实觉得我是个乖孩子。可是他不知道费恩已经因为我坐了好几年监狱了。

以斯拉也告诉警察那个人是哈露。我很想知道他现在是在演哪部电影。《铁窗喋血》?《肖申克的救赎》?《监狱宝贝蛋》?我也很好奇他怎么这么轻易就供出了哈露,但我从来没想过他这么做是为了保护我,直到后来托德提到这个。并不是以斯拉更喜欢我,因为他绝对不可能更喜欢我。而是因为他是个诚实的人。要是能阻止的话,他不想让我因为我没做过的事情而被捕入狱。

第四件,警察没读过我“宗教与暴力”课的课程论文。

托德的妈妈带我们出去吃饭,不是在戴维斯吃的,戴维斯没有什么餐馆入得了她的眼。我们去了萨克拉门托老城,那里有鹅卵石铺的路和木制人行道。那晚我们是在消防站餐厅吃的饭,托德的妈妈催我选一只龙虾来庆祝我幸免于难,但我得把手伸进水箱里抓龙虾,所以我还是拒绝了。因为当那号龙虾放到我的盘里时,我会觉得那是一只球潮虫。

她跟我说,就算是我跟警察保证了不会离开,但明天我还是可以回家过圣诞,所以第二天我真的回家了。

我谢了她很多次。“不用,”她说,“托德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你知道我妈是在瞎扯,对吧?”托德之后问我,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指的是我们是朋友这件事。显然不是,他指的是他妈妈盛气凌人而且不分对象。我知道对一个妈妈来说有时候这不是什么好品质,但这次除外。我觉得我们有时候可以抱怨父母,但有时候更要感恩父母,把两者混为一谈很不明智。我在脑中默默告诫自己以后自己也要这样做,但过一会儿就忘了。

几周后,我问托德我们是不是朋友。“露丝!我们已经做了好几年朋友了。”他说,听起来像是被我伤到了。

那辆豪车把我们送回公寓后,就带着托德的妈妈消失在夜色中了。三楼早就吵翻了天。音乐声震耳欲聋,最后肯定会有人打电话报警。他们把课堂笔记撕碎了当成五彩纸屑扔到了院子里,过道上还放着一张办公椅,椅子的轮子还在转。开门时迎接我们的是一堆装满水的安全套。住在无人管理的公寓里就是这个样子,我们必须得习惯。

我们围着桌子坐下,在外面喧闹的海洋里,这里就是一个忧伤的小岛。我们喝着托德的萨德沃啤酒,感叹着以斯拉的命运,他之前还曾想过加入中央情报局,但他首次(我们所知的首次)突击解救一只猴子的行动就没有成果。没人提到费恩,然后我终于明白了他们还不知道费恩。但他们却知道洛厄尔,一想到他们竟然让危险分子在公寓里待了一夜就很兴奋。他们也觉得我很棒,竟然有这么隐秘的生活。他们觉得我的生活非常有深度,他们绝对猜不到。

托德为之前觉得洛厄尔只是哈露的玩偶而向我道歉,事实正相反,哈露才是洛厄尔的玩偶。“你哥哥肯定把她招入组织了,”他说,“她现在就是组织中的一员——”我从来没这么想过,一听到托德这句话就很不喜欢这种说法。总之,我觉得不太可能。哈露的心都碎了。我见过演戏的哈露,我也见过真实的哈露,我能分清两者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