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第3/8页)

这部小说的第一段话是格林最好的开场白之一——它暗示出了小说里全部的模糊含义,还带着一股嘲讽雄辩的味道,而且主要集中在琼斯身上。琼斯明显是个骗子,一个投机倒把分子,一个讨人喜欢的迷魂精,擅长含糊其辞。很显然,格林创造琼斯这个角色,在某种程度上是以他的会计为原型的,正是那个家伙让格林陷入了财务混乱的困局。在为这部小说所作的一篇序言里,格林写道,史密斯先生和史密斯太太的原型是他在某次旅行中结识的一对善良的美国夫妇——他们热爱艺术,打算将艺术引入海地的课堂。这个事实蛮有意思,而艺术指导似乎比史密斯夫妇对素食主义的执着追求更有用处。不过,既然在叙述中出现了素食主义者,而本书又是一部黑色喜剧,那么书中就有余地对已经提前打包好的素食代餐略提一笔,比如像“益舒多”和“保尔命14”这样的名字,所有这一切似乎都让格林觉得滑稽可笑。

小皮埃尔这个角色脱胎于一位名叫奥伯兰·若利克尔的真实人物——至少在某次访谈中,奥伯兰本人对此事深信不疑——他是太子港市内的一名记者,性情调皮有趣,为人精于世故,经常出入各种社交场合,而小皮埃尔和他确有几分相似之处。布朗的酒店“特里亚农”则取材自现实中一家名为“奥洛弗森”的酒店,和后者一样空空荡荡、破旧衰败、装饰华丽。书中还有一座名叫“凯瑟琳妈咪之家”的妓院——而凯瑟琳正是格林以前的情妇,在他迁居法国之前,两人断绝了联系。格林素来喜欢在自己的作品中植入一些私人笑话。然而,所有这些与格林的个人生活相吻合的事情,它们具有任何实际意义吗?我看没有。

“美狄亚”号货轮上的航程是一段不错的前奏,包含了许多提示性线索和对人物的素描——格林很少在小说里写船上生活,虽然在《不法之路》中,他描述过一段在墨西哥的旅程。“美狄亚”号上的狭小舱房空间和喧闹快活的气氛,与旅途前方笼罩着海地的无边黑暗相比,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一幅温馨光明的序幕场景。跨越重洋之旅的封闭环境,是揭示人物性格和撩拨读者兴致的绝佳手段,使故事更具悬念,并设置好接下去的全部情节。主要角色陆续登场。他们分别是史密斯、琼斯和布朗,只有普普通通的姓氏名,而格林这样做似乎是玩了一个令同类相聚的小花招,仿佛在费劲编造一个生硬的笑话:“看哪,这里有这样三个人——史密斯,琼斯,还有布朗……”

《喜剧演员》不是格林最好的作品,也不是他个人最喜爱的(他的宠儿们包括《权力与荣耀》和《名誉领事》),但却是格林最具代表性特征的作品之一,显示出了他绝大多数的优点和许多缺陷。小说的情节叙述很简单。布朗正要回到从邋遢母亲手里继承的衰败酒店。琼斯卷入了一场私人冒险。史密斯夫妇则热心推动素食主义,他们还曾在美国南部宣扬自由平等,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支持美国民权运动的理想主义人士。史密斯先生曾在1952年竞选美国总统,为素食主义摇旗呐喊。15

抵达太子港后,这些人物表面上分道扬镳,但此时处于政治危机中的海地是一个排外的弹丸小国,他们的人生道路再次交会。在“特里亚农”酒店的空游泳池里,布朗发现了海地医生菲利波的尸体,他显然是自杀身亡的。此后,一系列海地人物粉墨登场:爱打探消息的讨厌鬼记者小皮埃尔,爱用警句的马吉欧医生,掌管通顿·马库特组织的孔卡瑟尔上尉(这个名字意为“蒸汽压路机16”),还有凶狠残暴的通顿·马库特分子。此外,“爸爸医生”虽然没在小说里直接露面,却始终阴魂不散。布朗自始至终都表现得愤世嫉俗,史密斯夫妇的理想主义在海地备受考验,琼斯则是最大的机会主义者——这也是导致他毁灭的原因所在。小说中人物相遇的关键地点是在布朗的“特里亚农”酒店和那所妓院“凯瑟琳妈咪之家”。随着剧情发展,我们得知,菲利波医生是为了逃避通顿·马库特的折磨迫害而割喉自尽的。菲利波的儿子17和布朗的酒店雇员参加了一场伏都教降神仪式(格林整段整段摘抄自己那篇新闻报道《梦魇共和国》中的文字,描绘了那幅宗教场景),成为了海地起义军的新成员。为了把装模作样的琼斯诱离自己的情妇,布朗参与了义军游击队的反抗活动。起义失败了——尽管琼斯在战斗中变成了英雄。布朗的风流韵事化为了泡影。史密斯夫妇黯然离开了海地,他们虽然满心悲伤,却变得更加睿智。布朗最终变成了一名殡葬业者。海地则毫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