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独裁体制中的宣传(第3/4页)

知识分子要求提供证据,看到逻辑矛盾和谬论,他们就一惊一乍。他们视过分的简单化为思想的原罪,又鄙夷口号、武断之论、泛泛之谈,不过这些可都是宣传家们的惯用伎俩。希特勒写道:“一切有效的宣传,必须是针对少数必要的情况而发表,且务必用一些陈旧的公式。”这些陈旧的公式必须不停重复,因为“只要不停重复,终将成功在众人脑海中牢固刻下某些观念”。

哲学教会我们,对那些看起来不证自明的事物要持怀疑的态度。与之相反,宣传则要求我们接受这些不证自明的事物——本来我们理应对其表示怀疑。煽动家的目标即是在他的领导之下,建构社会凝聚力。但是,正如罗素所言,“教条的体系其实并无经验支撑,比如经院哲学和法西斯主义,但它们却能在信徒中建构庞大的社会凝聚力。”

因此,善能蛊惑人心的宣传家们必须保持始终如一的教条,他所有的陈述都是无条件正确的。在他的观念里,世界非黑即白,黑则如魔鬼临世,白则如天神下凡。用希特勒的话来说,宣传家需要采取“一种系统化的一边倒态度,来应对所有的问题”。他任何时候都绝不能承认自己也有可能犯错,或者承认别持观点的人有可能部分正确。至于对手们,根本无需与之辩论,而是直接攻击,盖住其声音,倘若他们太过麻烦,则直接将之清除。道德上带些洁癖的知识分子知道有这种事,只怕会目瞪口呆。可是群众总是确信“主动的攻击者永远正确”。如此便是希特勒关于群众之人性的观点了,格调或许不高,不过,它是否错误呢?

由果子可以知树。而关于人性的一种理论,倘能启发极其有效的统治手段,那么它至少还是有点真理的因子吧。在一个小团体内,个人与个人之间若能自由交流,则能激发美德与才智,可也会激发罪孽和愚蠢。但是当煽动家刺激着他的受害者走向行动时,他所吁求的乃是没心没肺,所倚赖的则是道德上的低能。没心没肺和道德低能,并非是作为个人的男男女女的特征,而是作为群众之一员的男男女女的特征,这两者本不存在于人的属性中,而是“群体毒药”发作的症状。

在全世界所有高级宗教中,拯救与教化都是针对个人的。天国其实存于个人之精神,而非存在于群众的集体性的丧智状态之中。两三人并处,则耶稣承诺现身。若成千上万人皆中了“群体毒药”,互相皆迷狂,耶稣焉能显灵?在纳粹统治之下,庞大的人群被迫花费巨量时间,组成密集的行列,前进前进,从此处到彼处,然后再从彼处到此处。“命令全体民众不停行进,似乎只是无谓地浪费时间和精力,只是许久之后,”赫尔曼·劳施宁又说,“才发现原来此种活动含义微妙,其理论基础是精准的调节手段与目的的关系。需知,行进活动转移了人们的思想,最终杀死思想。它终结了个人的存在感。它好比不可或缺的魔棒,在其指挥之下,群众便逐渐适应一种机械的、准仪式性的活动,直到它成为人们的第二天性。”

就其观点和选择执行他那恐怖事业的程度而言,希特勒对人性的判断完全正确。但是,对于像我们这样——视男男女女为个人,而不是群众或严酷集体中的成员——的人来说,希特勒似乎大错特错。

在人口过剩、组织膨胀的趋势不断加速的时代,在大众传媒宣传手段越发高妙的今日,我们如何来维护人性的正直,并重申个人的价值?这个问题仍然值得我们追问,也许我们还有机会获得有用的答案。倘若再过一代人,想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就已经太迟了。在未来社会那令人窒息的集体氛围中,甚至连追问这个问题或许都不再可能。


[1]阿尔伯特·斯佩尔(Albert Speer,1905—1981),德国建筑师,在纳粹德国时期成为装备部长以及帝国经济领导人,是后来的纽伦堡审判中的主要战犯,因其承担了自己的道德责任,被称为“道歉的纳粹”而免于死刑。但关于他在犹太人大屠杀中的真实作用,至今存疑。

[2]老大哥,乔治·奥威尔《一九八四》中的独裁者。

[3]约瑟夫·戈培尔(Joseph Goebbels,1897—1945),纳粹德国时期的国民教育与宣传部部长,被称为“宣传的天才”,以铁腕捍卫希特勒政权和维持第三帝国的体制。希特勒自杀后,戈培尔毒杀自己的六个孩子后自杀。

[4]阿伦·布洛克(Alan Bullock,1914—2004),英国知名历史学家,著有《希特勒:一个独裁政权的研究》(Hitler:A Study in Tyranny)一书。

[5]赫尔曼·劳施宁(Hermann Rauschning,1887—1982),德国人,曾短期加入纳粹,后立刻脱离,并逃离德国,从此开始公开批评纳粹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