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3/5页)

“放开,放开,”她笑着说,“又轮到我了——”

“不,布兰达——”

然而布兰达还是去了,这次她似乎永不回来了。我只得沉住气,等着晨曦照到高尔夫球场的第九个孔上,祈求这晨光给我慰藉。布兰达终于回到了我的身边,这次我再也不让她走了,她身上的潮气在不知不觉之际侵入了我的肌体,我不禁打了个哆嗦。“到此为止吧,布兰达,不要再赛了。”我说。当我再次说话时,我把她搂得那么紧,两人几乎融成了一体。“我爱你,”我说,“我太爱你了。” 炎夏一天天过去。我每晚跟布兰达会面,我们去游泳,去散步,还一起驱车出游,我们在山中跑得很远,待了很久,返回时雾气开始在树丛中升起,并漫延到道路上。我握紧方向盘,布兰达时时戴上眼镜替我注视道中的白线。我们还常一起吃喝——从我发现那装满水果的冰箱后没几天,布兰达便自动带我去了那儿。我们将大汤碗装满了樱桃,还在盛放烤牛肉的盘子里堆上一块块西瓜。然后我们穿过地下室的后门,来到后草坪,在运动器械树旁坐下。那里只有从电视室的窗户射出的灯光。此刻我们能听见的只是两个人吐果核的声响。“我希望它们在一夜间就生根,到清晨就会有西瓜和樱桃了。”

“亲爱的,假如它们在院子里生根,它们会长出冰箱,最好是威斯特豪斯空调机。我不是在讲刻薄话。”我很快加以补充。布兰达于是笑了起来!说她想要吃青梅。我便到地下室里去取,这样樱桃碗就成了青梅碗,青梅碗接着又换成油桃碗,然后又成了水蜜桃碗。最后,我得承认,我把本来已很脆弱的肠胃弄坏了,次日晚上我只得滴酒不沾。我们还一同外出去吃腌牛肉三明治、馅饼、啤酒、虾、冰洪淋加苏打水和汉堡牛排。一天晚上我们去狮子俱乐部博览会,布兰达因把球接连投进列成一排的三只篮架而赢得了一只狮子俱乐部烟灰缸。当罗恩从密尔沃基回家后,我们便时常去看他在半职业性质的夏季联赛打篮球。正是在这些夜晚,我才感到和布兰达有些陌生,因为她熟悉所有的篮球手,而且虽然他们大多傻头傻脑,但有一个叫路德·弗拉里的却是例外。布兰达和他在中学里整整一年都有约会。他是罗恩的挚友,我记得他的名字曾登在《纽瓦克新闻报》上:他是赫赫有名的弗拉里兄弟之一,他们每人至少在两项运动里代表州出去比赛。就是这个弗拉里称布兰达为雄鹿布克。很明显,这个绰号可追溯到她在运动场上争夺冠军的岁月。像罗恩一样,弗拉里举止极为温文尔雅,这似乎是一切身高六英尺三开外的人的通病。他对我摆出一副绅士派头,对布兰达则温柔备至。不一会儿,他提议去看罗恩打球,我突然打起退堂鼓来。一天晚上,我们发现“山巅电影院”的售票员到十一点就回家了,剧场经理那时也钻进了办公室,所以整个夏天我们至少看了十五部电影的最后四分之一内容。看完后就驱车回家——开车送布兰达回家——一路上我们总试图重构影片的前半部分。我们最爱看的片尾是《凯特尔爹妈在城里》;我们最爱吃的水果是青梅;我们最爱的人儿就是我们自己。我们也常遇到熟人,布兰达的一些朋友,偶尔也有我的一两个朋友。八月的一天晚上,我们甚至与劳拉·辛普森·斯托劳维奇及其未婚夫一起去第六大街的酒吧间。但那个晚上过得很沉闷。我和布兰达似乎还不懂得如何和别人攀谈,因此我们只得大跳其舞,而以前我俩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劳拉的男友开怀痛饮威士忌苏打水,辛普——布兰达要我称呼她斯托劳,但我不肯——辛普森饮一种姜汁啤酒和汽水相混合的温热饮料。每当我们回到桌边,辛普就大谈“跳舞”,她的男友则大谈“电影”,直至布兰达追问他“什么电影”,他才刹车。我们俩后来又继续跳舞,一直跳到酒吧间打烊。回到布兰达家,我们盛了一汤碗的樱桃,在电视室中痛痛快快地吃了一顿,然后我们俩便在沙发上躺下互相爱抚。当我起身从遮暗的电视室走向浴室时,总感到樱桃核粘在光着的脚板下。回家再次脱去衣服就寝时,我总能看到自己的脚底板上有红色的渍痕。

她的父母对这一切的态度又是怎样呢?帕丁金太太依然对我微笑,帕丁金先生还是以为我像只鸟那样只吃一点儿。有时应邀去她家赴宴,为使帕丁金先生垂青,我不得不咽下两倍于自己食量的饭菜。但事实是,从他首次对我的胃口下过评语后,帕丁金先生再也没有心思继续作观察。即使我吞下正常食量的十倍,并因暴食而死,他还是不把我当成是人,而只是只麻雀罢了。没有人因为我在场而不高兴,但朱丽叶对我要冷淡多了。最后,当布兰达向她父亲提出要我在八月末在她家度一周假时,他沉思了片刻,然后选了一根五号高尔夫球棒,击了一下球,表示了同意。当她向她母亲转达帕丁金先生的决定时,帕丁金太太也不好再说什么。这样,由于布兰达的策略,我受到了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