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第2/8页)

在市公安局,我惊讶地发现其他几个工厂、学校和公司的十几个干部已经在那里了。这些人我差不多都认识—他们都是在单位里负责安全保卫的干部。一个女警察把我们引入了楼上的一间会议室,那里的窗户都挂着绿色的丝绸窗帘。我们围着一张红木长桌子坐下,等着公安局的同志来通报案情。玻璃桌面是新的,四边还有点硌手。在其他人的脸上我也看到了相同的焦虑和困惑。我估摸着保文一定是牵扯进一桩大案子里—要么是集体猥亵,要么是轮奸。我再仔细一想,又否定了保文会是强奸犯这个念头。他本性善良温和,绝不是那种用暴力欺负女人的畜生。天哪,千万别是什么政治性的案子,那他可就彻底没救了。

我正在胡思乱想保文究竟犯的是什么罪,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他绷着脸,眼睛半开半闭。他脱掉深蓝色的上衣,搭在椅子背上,在桌子的一头坐下。我认出他是市公安局调查科的苗科长。他长得圆脸高颧骨,穿着一身羊皮坎肩,不知怎的让我想起画上画的成吉思汗的模样。他的肿眼泡看上去一副睡不醒的样子,但是两眼放出狡诈的目光。苗科长坐下后开门见山地说,我们今天要处理的是一个同性恋的案子。一听这话,屋子里立刻像炸开了锅。我们以前听说过这个名词,但是都不知道它准确的意思。苗科长看着我们惊异的表情,解释说:“这是一种社会疾病,就像赌博、卖淫,或者梅毒。”他的屁股在椅子上扭动着,好像犯了痔疮。

市立第五中学的一个年轻人举起手问:“这同性恋都整些啥事啊?”

苗科长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他说:“就是同性之间发生性关系。”

“鸡奸!”有人喊了一嗓子。

屋子一下子静下来,停了有十秒钟的光景。又有人问同性恋算是什么性质的罪行。

苗科长又开始解释:“同性恋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腐朽的生活方式的产物。根据我国的法律,这是一种流氓罪。我们昨天拘留的人都要判刑,但是根据犯罪程度的轻重和认罪态度的不同,刑期从六个月到五年不等。”

屋外的街上,一辆卡车鸣着喇叭驰过,我听着心里一阵刺痛。保文如果进了监狱,贝娜就成了活寡妇,除非两人离婚。他当初干啥要同她结婚呢?他干啥要这样毁了她呢?

事情是这样的。一些社会上的职员、搞艺术的,还有学校里的老师组成了一个像沙龙那样的俱乐部,名叫“男人的世界”。每个星期四晚上,他们都在林学院行政楼三层的一个大房间里聚会。公安局注意到这个俱乐部只收男性会员,怀疑它是个带有暴力倾向的秘密组织,就派了两个警探进去卧底。俱乐部里有些男人的确对其他成员举动亲热,但是绝大部分成员只是聚在一起聊聊电影、图书和新闻。有时候他们也玩玩音乐、跳跳舞。据那两个便衣警探报告,这些人的聚会实在是古怪肉麻。几个男人成双作对地出现,当着别人的面就勾肩搭背,搂搂抱抱,毫不羞耻。有的人还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我们男人终于有了一块自己的地方。”一个戴着大耳环的中年画家宣称:“我现在才是个活人!只有在这里我不用生活在虚伪中。”每个星期都有两三张新面孔出现。等到这个俱乐部快发展到三十人的时候,公安局采取行动,把他们一网打尽了。

苗科长介绍完情况后,允许我们同这些罪犯会面十五分钟。一个警察把我领进地下室的一个小房间。他递给我保文的交代材料让我先看看,然后转身出屋去带保文。我翻看着四页由审问人员笔录的保文的口供,知道他是刚刚加入这个俱乐部的。他一共参加了两次聚会,主要是对那里人们的谈话感兴趣。但是,他并不否认自己是同性恋。

这个房间紧挨着厕所,屋里有一股尿臊味。警察把保文带了进来,命令他坐在桌子的另一头,面对着我。保文戴着手铐,躲避着我的目光。他的脸有些浮肿,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一条被电棒抽出来的宽大的伤痕有四寸多长,斜插过他的额头。他的上衣领子也被撕破了,但是他的目光里并没有露出害怕的神情。虽然我有些可怜他,但他那种平静的态度把我激怒了。

我板着脸说:“保文,你知道你犯了罪吗?”

“我啥也没干,就是去那儿听听他们说话。”

“你是说你没有跟任何男人做那事?”我想澄清这一点才好帮助他。

他看着我,然后垂下眼睛说:“我想过做点啥事,可是,说实话,我没做。”

“你这是啥意思?”

“我……我喜欢俱乐部里的一个男的,很喜欢。如果他提出来,我可能会同意的。”他的嘴唇向上微微翘起,好像对自己说的话很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