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地狱(第2/3页)

如果这样的人依然故我,要求上帝饶恕他,便是混淆了赦免和饶恕的概念。赦免一样恶意味着完全忽略它,把它当作善来看待。然而,完全的饶恕不仅意味着接受饶恕,还意味着上帝施予饶恕:一个不肯认罪的人不可能得到上帝的饶恕。

我在本章起始部分提到了地狱的概念,指出地狱是上帝用来完成公义、施行报应的地方,因为,人们最反感关于地狱的教义,我想对付的,正是这条最强烈的反对意见。不过,尽管我们的主经常教导说,地狱是最终审判,他也指出,因为人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在于此,审判人的不是主,乃是主所讲的“道”。所以,我们是自由的——既然从长远角度讲,这两条教训是一致的——恶人死后下入地狱,这不是强加给他的审判,乃是他照着自己本来的样子应得的。丧失了灵魂的人有一个特点,就是“拒绝一切非己的东西”。我们不难想象,自我中心者试图把一切划入私有领地,使其沦为自我的附属品。只要他的肉体仍然引诱他跟外部世界发生基本联系,他就会压制对他人的关心,而这种关心恰恰是行善所必需的。死亡会终止他跟世界的最后联系。他始终怀着一个愿望——完全躺在自我里面,充分利用他在其中找到的。而他所找到的,正是地狱。

另一种反对意见强调,永远的咒诅跟短暂的罪并不相称。如果我们只把永恒当成时间的延续,那么,两者的确不相称。不过,许多人对永恒有着不同的认识。如果我们把时间看作一条线——这是一种形象的比拟,因为时间的各个阶段是接续的,两个时间段不可能同时存在;也就是说,时间是纵向的,不是横向的——我们可能应该把永恒看作一个平面,甚至一个立体。这样一来,人类的整体现实就可以用立体来表现。这个立体是上帝的工作,是上帝通过荣耀和大自然完成的,然而人的自由意志导致人的在世生命具有了基线:如果你把自己的生命基线画得歪歪扭扭,你的生命立体便建立在错误的根基上。生命短暂,这是个事实;在整个复杂的生命图象中,我们自己只不过画了一小段线条,这是个象征;无论从事实上看,还是从象征上看,这都是出于上帝的仁慈。因为,就连这一小段线条,我们有时候都画不好,以至于破坏了整个生命图象,上帝若让我们承担更多任务,后果将不堪设想。第二种反对意见还有一种更简单的表达形式,那就是,宣称死亡不是终结,还应该有第二次机会。我认为,能得到一百万次机会固然好,不过,即使孩子们和家长不知道,校长却知道,让一个孩子参加同样的考试毫无用处。最后的终结总会到来,无论人们确信与否,万能的上帝晓得它来临的时间。

第三种反对意见着重于地狱痛苦的可怖,就像中世纪文学所渲染的,事实上,《圣经》某些章节也进行了诠释。冯·许格尔警告我们,不可将地狱教义本身同它所描述的画面混为一谈。我们的主曾经用三个比喻来形容地狱:第一是刑罚(“永刑”,《马太福音》25:46);第二是毁灭(“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马太福音》10:28);第三是在“外面的黑暗”里遭受缺失、排斥和放逐,就像人不肯穿新衣的比喻和聪明童女、愚拙童女的比喻一样。地狱常被描绘成永火,这一比喻非常有意义,因为它把惩罚和毁灭两个概念结合在一起。既然确定无疑的是,所有这些描述都暗示了地狱难以名状的恐怖,我认为,任何回避这个事实的解释从一开始就不合法。不过,我们不必一味强调刑罚的比喻,而把毁灭和缺失的比喻排除在外。试想,如果三个比喻同等重要,又将如何?我们自然应该假设毁灭意味着消亡、终止和毁坏。按照人们常说的那样,“灵魂的消亡”似乎是内在可能的。根据我们的经验,一样事物的毁灭意味着另一样事物的出现。烧圆木,你便得到气体、热和灰烬。“本来是圆木”这句话的意思是圆木已经变成了现在这三样东西。如果灵魂会毁灭,是否意味着“灵魂本来存在”?或许,应该说这种情形既是刑罚,又是毁灭和缺失?你一定记得,在《圣经》的比喻当中,得救的人将要去为他们预备好的地方,而被咒诅的人将要去的地方不是为人预备的。要进天堂,你必须比在世的时候更具有人性;下地狱的,则没有人性。被投入(或者说自投)地狱的不是人,乃是“剩余物”。一个完全的人意味着使自己的情感顺服意志,又将意志交托给上帝:反之,“本来是人”,或者说“从前是人”、“受咒诅的魂”是把意志完全摆在自我中心上。这样一个受造之物的意识当然是不可想象的,因为,他已经成了由相互对抗的罪形成的松散的集合体。有句话说:“地狱之所以是地狱,不是从地狱自己的角度看,而是从天堂角度看的。”我不认为此话会削弱我主训导的严厉性。只有受咒诅的,才无法承受其最终命运。有一点必须承认,那就是,在后几章里,我们思考了永恒的问题以及痛苦和快乐种类的问题,到目前为止,这些问题让我们后退一步,看清一幅更为广阔的善恶图景。痛苦和快乐都无权做出最终的判语。即使失丧的灵魂不会感受(如果可以称之为“感受”的话)到任何痛苦,只会感受到许多快乐,那种黑暗的快乐就像把一个灵魂(不仅是受咒诅的灵魂)带到恶梦般恐怖的祈祷面前一样:即使天堂里有痛苦,那些真正理解其意义的人反而会盼望经受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