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第5/9页)

人人都会同意,这种给予之爱来自上帝的恩典,应该称作仁爱。但是,我还必须加上一点,这点也许不太容易接受。在我看来,上帝还赐予了我们另外两份礼物:对他的超自然的需求之爱和对彼此的超自然的需求之爱。前者指的不是对上帝的欣赏之爱,即对上帝的敬慕。对这个高级的(实际上是最高级的)话题,我能说的甚少,会在后面稍稍提及。我说的这种爱,它不奢想自己是无私的,表现出一种无尽的匮乏。像河流自己开拓河道、神奇之酒在倒出时即为自己预备了酒杯一样,上帝将我们对他的需求转变为对他的需求之爱。更奇怪的是,他在我们心中创造了一种超乎自然的接受仁爱的能力。鉴于需求在本性上如此接近贪婪,而人类也业已变得如此贪婪,上帝赋予我们的这种能力似乎是一种奇怪的恩典。尽管奇怪,我仍然认为事实就是如此。

我们首先来看对上帝的超自然的需求之爱,它来自上帝的恩典。当然,这种需求不由恩典所生,它早已在那里,(正如数学家所说)是“已知的”。人是受造物本身就决定了人有需求,而这种需求又因为人的堕落无限地增加。上帝的恩典赋予我们的,是对这种需求的彻底承认、清楚的意识和完全接受(即使不完全接受,有所保留,至少也是乐意接受)。因为,倘若没有上帝的恩典,人的愿望和需求是相互冲突的。

基督徒在信仰实践中所说的一切表示自己不配的话,在外界看来,与趋炎附势的人在暴君面前卑鄙虚伪的奴颜婢膝无异,至多也不过是一种自贬的方式,与中国的绅士称自己为“敝人、愚兄”没什么不同。基督徒所表达的,其实是他们不断更新的努力(不断更新是因为不断地需要)。他们要努力打消对自己以及对自己与上帝的关系的错误看法,即便在祷告时,我们的本性也不断地让我们产生这种错误看法。一旦相信上帝爱我们,我们就本能地相信,他这样做不是因为他是大爱,而是因为我们本质上可爱。古希腊人毫不羞愧地遵从了这种本能,他们认为,好人“深受众神的青睐”是因为他们自身的价值。基督徒因为接受了更好的教导,所以采取了一种圆滑的方式。我们绝不会认为自己拥有什么优点,值得上帝去爱。但是,瞧,我们的忏悔多么彻底!正如约翰·班扬在描述自己第一次虚假的皈依时所说:“当时我想,没有哪一位英国人比我更讨上帝的喜悦了。”这一招失败后,我们就献上自己的谦卑,认为这会得到上帝的欣赏。上帝无疑会喜欢这点喽?倘若上帝不喜欢这点,那么,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仍然缺乏谦卑,并且虚心地加以承认,就一定会讨上帝的喜悦。就这样,在极其隐秘的深处,以极其微妙的方式,上帝爱我们是因为我们可爱这种想法始终存在。我们是镜子,我们的亮光完全来自照耀我们的太阳。承认这点容易,长期意识到它却几乎不可能。无论多么少,我们自身肯定有一点点亮光吧?我们肯定不完全是受造物吧?

上帝的恩典让我们像孩童一样,全然、乐意地接受了自己的需求,为自己完全依靠上帝而快乐,从而摆脱了那种荒谬的、从不彻底承认自己匮乏的需求(甚至需求之爱)。我们变成了“快乐的乞丐”。罪使人的需求增多,好人为这些罪感到难过,但对罪带来的新的需求不感到十分难过,对自己作为受造物本身所具有的那种无辜的需求则一点不感到难过。因为,那种认为我们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将上帝赋予我们的善保持片刻的错误想法,那种被我们的天性当作最后一件宝物紧抓不放的幻想,让我们始终不得快乐。我们就像游泳的人,想要保持双脚或一只脚、甚至一只脚趾触地,而实际上,失去那个立足点,他就可以尽情地冲浪。彻底放弃对自己固有的自由、力量和价值的要求,我们就会得到真正的自由、力量和价值。这些东西真正属于我们,正是因为上帝将它们赋予了我们,而我们也知道(从另一种角度说)它们不“属于我们”。这时候,阿诺道斯才摆脱了自己的影子。

上帝也会改变我们对彼此的需求之爱,这种需求之爱需要同样的改变。在现实生活中,人人都不时地需要(有些人在大多数时候都需要)他人的仁爱,这种爱是大爱本身在他人身上的体现,会去爱不可爱之人。尽管我们需要这种爱,但却不想要这种爱,我们希望别人因我们聪明、美丽、慷慨、正直、有用而爱我们。一旦觉察到有人在向我们施以这种最高层次的爱,我们就会深感震惊。这点已经是广为人知,所以,居心叵测的人才会假装对我们怀有仁爱,因为他们知道这会伤害我们。对一个希望与你和好,重新获得你的情爱、友爱或爱情的人,你若说:“作为基督徒,我宽恕你”,彼此的争吵只会继续。说这种话的人当然是在撒谎,但是,假如这种话在真实时不会伤人,就没有人会假心假意地说它,以伤害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