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第4/9页)

称身体为驴极其恰当,因为每个大脑正常的人都不会尊敬驴,也不会憎恨驴。驴这种牲口结实、可爱、有耐心、对人有用,但也懒惰、执拗、惹人动怒;有时候该受棍棒之罚,有时候又该受胡萝卜之赏;它的美既悲怆感人又滑稽可笑。身体也是如此。身体在生活中的作用之一便是扮演小丑的角色,认识不到这点,我们对它就不能忍受。在某种理论将人们的思想变得复杂之前,世界上男女老少都知道这点。人有身体,这是有史以来最古老的玩笑话题。爱情(像死亡、素描、医学研究一样)也许偶尔促使我们十分郑重地对待身体,我们若由此得出结论:爱情始终要求我们这样对待它,爱情永远排斥了笑话的成分,便是错误。事实并非如此。从我们认识的那些幸福的情侣脸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只要他们的爱情不是太短暂,在爱情的身体语言里,情侣们都能反复体会到喜剧、嬉戏,甚至插科打诨的成分。身体若不这样,就会处处妨碍我们。在爱情这曲戏中,身体是次要情节,或者说,是滑稽的客串。它通过恣意的打闹,来模仿灵魂以庄严的形式演出的内容。它的笨拙若不能体现为给这曲戏增添怪诞的魅力,作为一件乐器,它便过于笨拙,无法演奏爱情的音乐。(因此,在以前的喜剧中,男女主角诗情画意般的爱情立即会有粗俗的爱情来效仿、烘托。如,男女仆人之间的爱情,小丑试金石和乡村姑娘奥德蕾之间的爱情,等等。)没有最低者,最高者便站立不住。有时候,肉体自身确实有很高的诗意,但是,恕我直言,它也有不可抹灭的固执、滑稽、非诗意的成分。这个成分此时不现,彼时定现。将它作为滑稽的调剂坦坦荡荡地安放在爱情的戏剧里,远胜于假装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

因为我们确实需要这种调剂。肉体既有诗意的一面,也有非诗意的一面;性爱既有严肃的一面,也有轻浮的一面;既有庄重的激情,也有熊熊的欲火。将快乐推至极致,它会像痛苦一样使人崩溃。双方的合一只能以肉体为媒介,而肉体——彼此独立的身体——又使得合一永远无法实现,因此,对这种合一的渴望可以具有形而上的追求的伟大性。多情和悲伤同样可以让人流泪,然而,性爱对自己的对象并非总是“紧追不舍”。可是,正因为她有时候会“紧追不舍”,所以对待她,我们才应该始终保留一丝玩笑的成分。自然事物在显得最为神圣时,距离变成魔鬼只有一步之遥。

这种拒绝对性爱的完全投入——在性爱只呈现严肃的一面时,仍不忘她的轻浮——与性爱强烈时在大多数情侣中(我相信,不是在所有的情侣中)唤起的一种特定的态度尤为有关。性行为会引发男人一时变得极其专横,像征服者或掠夺者那样居于统治地位,相应地,女人则处于极其屈从、顺服的地位。因此,有些性爱呈现出粗鲁、甚至野蛮,“情人的掐捏既疼,又令人神往。”心智健全的情侣如何看待这点?基督徒夫妇允许这种现象存在吗?

我认为,在一种条件下这是健康无害的。我们必须认识到,性爱与我前面提到的“异教在性方面的圣礼”有关。我们注意到,在友爱中每个人只代表他自己——一个偶然的存在。但是在性爱中,我们不仅仅是我们自己,我们还充当代表,有一些比我们更古老、更集体性的力量在我们身上运行。意识到这点,非但不会减损性爱,反而使之更加丰富。世界上一切阳刚之气和阴柔之美、一切攻击性和回应性的因素都暂时聚集在我们之中,男人确实扮演着天父的角色,女人扮演着地母的角色,男人充当形式,女人充当质料。但是,我们务必要赋予扮演一词全面的含义。当然,双方都不是在伪君子的意义上“扮演角色”,而是在(从一个极端来说)类似于神秘剧或宗教仪式、(从另一个极端来说)类似于化装舞会或字谜游戏中扮演角色。

一个女人若将这种极度的顺服视为纯粹出于自己,她就是在拜偶像,将只应属于上帝的东西献给了一个男人;一个男人若僭越了性爱暂时赋予他的那种统治权,将它归为己有,他必定是浪荡公子中的浪荡公子,是个亵渎者。但是,不能合法地让予或索取的东西,却常常被合法地行使。在这场仪式或戏剧之外,男女双方是两个不朽的灵魂,两个生而自由的成年人,两位公民。在有些婚姻中,男人在性行为中的主宰地位得到绝对的认可和维护,我们若因此认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他也很可能占支配地位,那就大错特错了。实际情况更可能相反。但是,在性爱这场仪式或戏剧中,他们变成了男神和女神,相互之间没有平等可言,他们的关系是不对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