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第2/9页)

读者会注意到,爱情就这样奇妙地将最典型的需求之乐转变为最大的欣赏之乐。需求之乐的本质在于,它让我们只看到对象与自己的需要(哪怕是暂时的需要)相关的方面。但是在爱情中,需要愈强烈,对象自身就愈值得渴慕,其重要性远远超出了她与爱者的需要之间的关系。

倘若没有亲身经历,只借助逻辑推理,我们可能不敢想象,渴望一个人与渴望这人给予的快乐、温存、服务不同。这确实很难解释。情侣说他们想把彼此“吞下”,就是在极力表达他们的一部分渴望(所表达的有限)。弥尔顿进一步表达了这种渴望,他想象天使类的造物拥有光质的身体,能够彻底穿透彼此的身体,而不是像我们这样只能拥抱。查尔斯·威廉姆斯说“爱你?我就是你”时,也表达了一点类似的含义。

没有爱情,性欲就像其他欲望一样,只关系到我们自己;有了爱情,性欲就关系到爱的对象。在爱情中,性欲几乎变成了一种感知方式,完全成了一种表达方式。它给人一种客观的感觉,仿佛是外在真实世界中的一件东西。所以,爱情虽为一切快乐之首,(在巅峰时)却总有视快乐为副产品的架势。考虑快乐就会使我们陷回自身,陷回到自己的神经系统之中。它会扼杀爱情,正如将最美丽的山景移至视网膜和视觉神经中,会“扼杀”风景一样。说到底,这快乐究竟是谁的快乐?我们无法区分,因为爱情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消除给予与接受的差别。

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尽量只作描述,不作评价。但是,一些道德问题不可避免会出现,我不应该隐瞒自己的观点。以下是我个人的看法,绝非断言,有待更好的人、更好的情侣、更好的基督徒予以指正。

过去人们普遍认为,今天很多思想幼稚的人也许仍然认为,爱情对灵性的危害几乎完全来自它里面的肉欲成分。性爱的成分越少,爱情就越“纯洁”、越“高尚”。以前的道德神学家无疑认为,婚姻中必须防范的危险主要是对感官的妥协,它会毁灭人的灵魂。但是你会看到,这并非圣经的观点。圣保罗虽然劝信徒不要结婚,但丝毫没有提到性爱会危及人的灵魂,倒是劝已婚的人不要长期节欲,以免撒旦趁人情不自禁来引诱(《哥林多前书》7:5)。他担心的是信徒迷恋婚姻,需要不断地“叫”伴侣“喜悦”(即考虑到伴侣),以及居家生活中种种让人分心之事。可能妨碍我们始终不渝地侍奉上帝的,是婚姻本身,而不是床笫之欢。圣保罗应该没错吧?根据我的经验,(无论是否结婚)最让人分心的,是生活中那些实际的、需要慎重考虑的事务,甚至是极微小、极平凡的事务。对我而言,干扰祷告的往往不是激情或欲望,而是对下一刻的事需要作出的小小的决定,以及由此产生的隐隐的焦虑。它们笼罩在你的心头,像蚊虫一般,让你心烦意乱。婚姻对人永久的、巨大的诱惑不在声色之欢,(坦率地说)在于贪婪。我非常尊敬中世纪的那些导师。但是不要忘记,他们都是修士,可能不知道爱情对性欲的影响,不知道爱情非但不会加剧,反而会削弱纯粹性欲那种纠缠不休、让人上瘾的特性。爱情不是简单地通过满足性欲做到这点。在不减少欲望的同时,爱情使节欲实行起来更容易。毫无疑问,爱情往往会导致对所爱对象的迷恋,这种迷恋确实会妨碍灵性生活,但这种迷恋主要不是对肉体的迷恋。

我相信,就整体而言,爱情给灵性带来的真正危险潜伏于别处,这点我会在后面谈到。眼下我想谈谈,我认为性爱尤其在今日社会可能面临的危险。在这个问题上,我不是与整个人类意见相左(远远没有到这种地步),而是与人类很多极其严肃的代言人有分歧。我相信,现在大家都倾向于把性爱看得过于严肃,至少是抱着一种错误的严肃态度。我这一辈子不断看到人们将性荒谬、异常地严肃化。

一位作家告诉我们,性爱在整个婚姻生活中应该以“一种庄严神圣的格调”反复出现。有一个年轻人非常欣赏一部小说,当我称之为“色情书籍”时,他很惶惑,说:“色情书籍?怎么可能?它对性的讨论很严肃。”听他的口气,仿佛板着面孔就可以保证道德上永无过失。如今,“血柱”学派——那些崇尚性本能的人,在认真地尝试恢复类似原始宗教中的生殖器崇拜。我们最色情的广告用专注、热切、入迷的虔诚语言来描述性,却很少提及快乐。心理学家告诉我们,夫妻之间性的完全协调无比重要,同时又告诉我们,这种协调又绝不可能达到,弄得我们无所适从。我敢说,现在有些年轻夫妇在行房事时,床头四周都摊放着弗洛伊德、克拉夫特-埃宾、哈夫洛克·艾里斯和史托普斯博士的全套著作。快乐的老浪子奥维德对性爱从来既不等闲视之,也不小题大做,与那些心理学家相比,他的看法反而可能更正确。人类对性爱的严肃化已经荒谬之至,现在我们最需要的,是对性爱报以老式的哄堂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