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纳西 Tennessee(第2/11页)

霍默飞快地跑过来,狼吞虎咽,把贾斯珀的那一份饭吃掉了。他感到科拉在盯着他,咧嘴一笑,但没抬头。

车倌是个怪里怪气的小屁孩,十岁,和切斯特差不多大,但浑身上下浸透了老家奴特有的感伤,举手投足显出一副老练的做派。他对自己漂亮的黑色礼服和高筒礼帽十分用心,揪出织物上的一个线头,恶狠狠地盯它一阵子,好像那是个毒蜘蛛,然后才把它轻轻弹掉。除了喝令他那几匹马,霍默是不怎么讲话的。至于种族上的亲近或同情,他一概没什么表示。大部分时间,他只当科拉和贾斯珀是看不见的,比线头还小。

霍默负责赶车,杂七杂八的维修保养,还有里奇韦所说的“记账”。霍默维护着生意往来的账目,并把里奇韦的故事记在一个小本子上,平时揣在外衣口袋里。猎奴者说的哪些东西值得记到上面,科拉分不清。男孩还拿出同等的热情,记录市井闲话,外加一五一十的天气观测。

有天晚上,由于科拉的撺掇,里奇韦宣称自己这辈子从来不曾拥有奴隶,只有霍默做过他名下十四个小时的财产。为什么不要?她问。“为什么要?”他反问。当时里奇韦经过亚特兰大的城郊——他大老远地从纽约过来,刚刚将一对夫妻送交主人——遇到一个想还赌债的屠夫。屠夫老婆的娘家把这男孩的母亲作为嫁妆送给了两口子。上一回手气不好,他卖掉了孩子他妈,现在轮到孩子了。他胡乱弄了一张告示,写明价钱,挂到男孩脖子上示众。

男孩那种奇怪的伤感,让里奇韦动了恻隐之心。霍默圆滚滚、胖乎乎的脸上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同时流露出不羁和宁静。这是个骨子里和他一样的小人儿。他掏出五美元,买下男孩,第二天就写了解放证书。别看里奇韦半心半意地轰他走,霍默还是留在了他的身边。屠夫对有色人教育没什么成见,因此允许男孩和一部分自由民家的小孩一起学习。里奇韦出于无聊,也教他识字。只要火候到了,霍默便假装自己是意大利人出身,把问问题的人弄得五迷三道。偏离常轨的盛装花了很长时间才逐渐成形;他的性情仍然没变。

“如果他是自由的,那他为什么不走?”

“走?往哪儿走?”里奇韦反问,“他见得够多了,他知道黑孩子没有未来,不管有没有解放证书。在这个国家,他是没有未来的。肯定有些下流胚会抓住他,一转眼便把他卖掉。跟着我,他还能了解世界。他能找到目标。”

每天晚上,霍默都会一丝不苟,打开自己的小书包,取出一套小手铐。他把自己锁到车倌的座位上,钥匙揣进口袋,这才合眼。

里奇韦发现科拉在看。“他说只有这样,他才能睡着。”

每天夜里,霍默打着呼噜,睡得像个有钱的老头。

再说博斯曼。他跟里奇韦东奔西走已经三年。他本来是个南卡罗来纳出来的游民,投身猎奴事业之前,干过一连串的苦力:码头上扛活的,讨债的,挖坟的。博斯曼算不上脑子最好使的伙计,却有察言观色的本事,知道里奇韦想要什么,这份才华可以说不可或缺,却也同样阴森怪诞。博斯曼入伙时,里奇韦的团队一共五人,可是渐渐地,手下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个中缘由,科拉一时也没弄明白。

人耳项链从前的主人,是个名叫史壮的印第安人。史壮自诩为追踪者,可是他能八九不离十地嗅出踪迹的只有威士忌。博斯曼通过一场摔跤比赛赢来了这件首饰,可史壮对比赛条款不服,博斯曼便抄起铁锹,暴打了红鬼。史壮丧失了听力,从此逃离团队,远走加拿大,到一座硝皮厂打工去了,反正传闻如此。耳朵虽然已经干巴了,皱缩了,可是天气一热,还是挺爱招苍蝇。但这也挡不住博斯曼喜欢自己的纪念品,新客户脸色突变的样子更让他无比受用。里奇韦有时提醒他,印第安人戴这项链的时候,苍蝇从来没烦过他。

博斯曼吃吃停停,呆望着远山,一副不常见的深思的模样。他走到一边去撒尿,回来时说道:“我觉得我爸打这儿走过。他说那会儿这是一片大树林子。等他再回来,这里就全让拓居者砍光了。”

“现在是光上加光。”里奇韦应声说道,“你说得没错。可这路只是条马道来着。下一次你要修路,博斯曼,千万记住弄一万个切罗基人,给你把它踏平。省事儿。”

“那些人去哪儿了?”科拉问。有了跟马丁多次夜谈的经验,白人什么时候要讲故事,她都能有所察觉。这让她有时间考虑自己该怎么做。

里奇韦是热心的报纸读者。缉拿逃奴的通告让报纸成了这一行的必备物品——霍默做了一丝不苟的收集——时事新闻通常可以印证他对社会和人类的诸多高见。由于工作当中遇到的个体类型,他已经习惯了讲解最基本的历史常识。他不能指望一个奴隶少女了解周边地区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