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裙子,1946年(第5/5页)


我们走到了舞池中间,我在跳舞。我的腿不再颤抖,我的双手也没再出汗。我和一个请我的男孩一起跳舞。没有人叫他请我,他完全不必请我,但他请了我。我自己会相信吗,这确实对我毫无影响,可能吗?

我想,我应该告诉他,搞错了,我正打算要走,我要和女朋友一起去喝热巧克力。但是,我什么也没有说。我的表情有一些微妙的变化,我终究毫不费力地变成了严肃的、心不在焉的表情,就是那些被选中的跳舞的姑娘的表情。这便是玛丽·福琼从衣帽间望出来时看见的我的脸。她的围巾已经围在脑袋上了。我的手搭在男孩肩上,朝她做了个无力的挥手动作,向她表示抱歉,告诉她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也告诉她不要等我了。然后,我的头转向其他方向,等我再看的时候,她已经走了。

雷蒙德·波廷送我回家,哈罗德·西蒙斯送朗妮回家。我们大家一起走到朗妮家的街道拐角。男孩子们为曲棍球争论,朗妮和我都插不上嘴。然后,我们分成两对,雷蒙德和我继续讨论刚才和哈罗德未尽的话题,他似乎一点都没留意他在跟我说话,而我说了一两次:“嗯,我不知道,我没看过。”没过一会儿,我决定只回答:“嗯嗯嗯嗯。”他好像只需要这个答案。

他说的另一件事儿是:“我没想到你住得这么远。”他吸了吸鼻子。寒冷让我也有点流鼻涕,我的手指在口袋里的糖果包装纸中翻找,终于找到了破烂的舒洁面巾纸。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给他,不过,他吸鼻子的声音也实在太响了,所以最终我还是说:“我只有这一张,可能不太干净,也许有墨水。不过可以撕成两半,我们都能用。”

“谢谢。”他说,“绝对可以用。”

这么做挺好的。我想。走到我家大门口,我说:“好了,晚安。”他也说:“好的,晚安。”他倾向我,快速地吻了我一下,吻在我的嘴角,那感觉仿佛这就是他的工作。然后,他回城了。他不知道他是我的救星,他把我从玛丽·福琼的世界,带回了普通人的世界。

我绕房子一圈,走到了后门,我想,我跳了舞,有个男孩陪我走回家,还吻了我。这都是真的。我的生活并不坏。我路过厨房窗口,看见了妈妈。她坐在那儿,双脚搭在烤箱敞开的门上,她在喝茶,却没有用茶托。她坐在那儿,只是为了等我回家,告诉她舞会怎么样。我不会告诉她,我永远不会说。不过,当我看见等待的厨房,看见妈妈褪色的佩斯利花呢和服,看见她困乏却坚持等待的表情,我就明白了,我有一种不可言说的、沉重的义务,要快乐,我差点就没有尽到义务,每一次都可能弄砸,都不能让她知道。

[1] 非洲东南部的一支班图人,主要居住在南非纳塔省的东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