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的梦(第3/17页)

“我家人都是疯子,”乔治告诉过吉尔,“艾尔娜是个神经质的废物,艾尔莎该去当个军士长才对。而我妈老昏头了。”

他还说过:“艾尔莎传到了脑袋瓜子,不过我爸去世的时候,她只好弃学到邮局上班。我呢是传到了好相貌,可怜的老艾尔娜啥都没捞到,只有糟糕的皮肤和糟糕的神经。”

吉尔第一次遇到他的姐姐们,是她们到多伦多给乔治送行的时候。两星期前她们没来参加婚礼。那会儿除了乔治、吉尔、牧师和牧师妻子,以及一个临时请来做见证的邻居,再没别人。我也在,已经藏在吉尔的肚子里,不过我并不是这场婚礼的原因,当时没人知道我的存在。事后,乔治坚持到一个自助照相亭,和吉尔拍了几张表情僵硬的结婚照。他总是兴高采烈的。“足够打发她们了。”他看着照片宣布。吉尔有点好奇,他所谓的打发,有什么特指的对象吗,比如艾尔莎?或者那些漂亮女孩儿们,那些可爱、活泼的女孩儿们,她们追他,给他写伤感的情书,给他织菱形花纹的袜子。他一有机会就穿上这些袜子,礼物也照收不误,还在酒吧大声朗读情书取乐。

吉尔婚礼前没吃早饭,婚礼过程中,她心心念念的是煎饼和咸肉。

两个姐姐的相貌比她想象的还要平凡。不过乔治倒真是传到了好相貌。他的栗色头发有丝绸般的波纹,眼睛发出一种实实在在的快乐神采,还长了一张令人羡慕的五官分明的脸庞。他唯一的缺陷是个头不太高。刚好能和吉尔平视。也正好合适做个空军飞行员。

“他们不要高个子做飞行员,”他说,“我靠这个把他们比下去了。那些瘦竹竿似的杂种们。好多电影明星都是矮个子。他们拍吻戏时都要垫个箱子。”

(看电影时,乔治真是不得安生。他会对吻戏喝倒彩。现实生活中,他也不怎么喜欢接吻。我们直奔主题吧,他会说。)

姐姐们也是矮个子。她们的名字源自苏格兰地名,是他们爸妈还没破产时去度蜜月的地方。艾尔莎比乔治大十二岁,艾尔娜大他九岁。在联合火车站的人群中,她们模样矮胖,一脸困惑。她俩都戴着新帽子,身穿新衣,好像她们才是新近结婚的人。她俩都很不安,因为艾尔娜刚刚把高级手套落在了火车上。艾尔娜的皮肤这会儿尽管没什么疙瘩,没准长粉刺的日子已经过去,但肤况确实很糟。粉红色香粉下面的皮肤带着旧日的疤痕,坑坑洼洼,色调暗沉。头发从帽子下滑出,形成没精打采的发绺,眼睛泪汪汪的,要么是因为艾尔莎的斥骂,要么是因为弟弟要出发上战场了。艾尔莎的头发则是一绺一绺硬邦邦的电烫卷子,上面压着顶帽子。她精明的淡色眼睛上戴着金边眼镜,长了个粉红色圆脸蛋,下巴上方有酒窝。她和艾尔娜都曲线可观—胸部高挺、细腰翘臀—不过对艾尔娜而言,这身材像是她误选了的什么东西似的,她竭力拱着肩膀,抱着胳膊,力图掩饰。艾尔莎则让自己的曲线显得刚毅而非诱惑,仿佛一尊硬邦邦的陶土雕像。她俩和乔治一样,都是栗色头发,却没他的光泽。看起来,她俩也没遗传到他的幽默感。

“好啦,我要走了,”乔治说,“我要去帕斯尚尔[2]的战场上英勇牺牲啦。”艾尔娜回答:“哦,别说这个。不要这样说话。”艾尔莎撇了撇覆盆子色的嘴唇。

“我看到失物招领的牌子了,”她说,“可我不知道它是指你在车站上丢掉的东西呢,还是他们在车里捡到的东西?帕斯尚尔是一战的事了。”

“是吗?你确定?我赶不上了吗?”乔治捶胸哀叹。

几个月后,他在爱尔兰海上方一次训练飞行中失事身亡。

艾尔莎自始至终保持微笑。她说:“不错,我当然觉得很自豪。确实如此。不过我不是唯一一个失去亲人的人嘛。他做了他必须做的事。”有人觉得她这种轻快的态度挺古怪的。另有些人评论道:“可怜的艾尔莎。”含辛茹苦地培养乔治,省吃俭用送他上法学院,可他却根本不把她当回事—他报名参军,就这么出发去送了命。他都不能多等点时候。

姐姐们牺牲了上学的机会。甚至放弃了整牙—连这个都贡献出来了。艾尔娜倒是去上了护校,可事后看来,整牙对她没准更有好处。到头来,她和艾尔莎只换来了一个英雄。所有人都承认这个—一个英雄。在场的年轻人认为家里出个英雄是件大事。他们以为这一刻的荣耀会延续下去,永远陪伴在艾尔莎和艾尔娜左右。《哦,勇敢的心》会永远回荡在她们周围。年纪大一点、还记得上一场战争的人,却明白她们只换来了个纪念碑上的名字。因为做遗孀的,这个正死命往脸上碾压食物的女孩,要拿走抚恤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