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胎(第3/18页)


我驾着马车替胡里汉和海伊斯卖命。

如今马儿不在,剩我一人,老来无用,

唯愿我还在欧盆果大道把马车赶。

谁是胡里汉,谁是海伊斯呢?

“是什么公司吧。”比利大王用刚唱完歌,依旧洪亮的嗓门回答。

紫罗兰在镇上读完高中,到渥太华上师范大学。人们奇怪比利大王哪来的钱。要是他手头还剩一点铁路上的工资的话,那就意味着他带着艾维阿姨离开她娘家、买下这片农场时,从她娘家人那里弄到了一笔钱。比利大王说他可不会剥夺紫罗兰受教育的权利—他觉得当老师挺适合她。不过也没什么别的给她了。上高中以前,她带着从箱子里翻出的一匹彩条绉绸,穿过田野,走到隔壁农场。她想学会使用缝纫机,给自己做一条裙子。她果真学会了,尽管邻居女人评论道,这是她有生以来见到的最古怪的女学生装了。

读高中时,紫罗兰每周末都回家,给妹妹们讲拉丁语和篮球,像从前一样持家。不过去渥太华读书后,她圣诞节才回来。黎明玫瑰和美丽小希已经长大,足以持家—有没有持则是另一回事。黎明玫瑰本该上高中,但她在本地学校的最后一年没能毕业,正在复读。她和美丽小希同班。

圣诞节紫罗兰回家度假时,就跟换了个人似的。不过她以为变的是周遭的一切和别人。

她纳闷他们是不是一直就这样说话。什么样?带口音啊。他们不是故意这样做来寻开心的吧?什么“你那啥”之类的,他们是不是为了逗乐,特意这么说的呢?

她忘记了摆东西的老位置,发现煎锅塞在炉子下,居然大惊小怪。她也不喜欢狗儿跳跳虎了,它老了,被允许待在室内。她抱怨它有味道,沙发毯上沾满狗毛。

她说起居室闻起来一股霉味,墙纸也该换了。

不过让她最为吃惊和不满的还是她的妹妹们。她们自从夏天以来已经长大。黎明玫瑰变成一个高大粗壮的女孩,松弛的乳房在裙子里晃来晃去,宽阔的红脸膛上,昔日狡黠的孩子气换成了一副愚蠢固执的呆相。她散发出成年女人的体味,而且不洗澡。黎明小希的身体仍像小孩,但是卷曲的红头发从来不曾好好梳理,全身遍布跳蚤咬出的疙瘩,都是她在谷仓和野猫玩惹上的。

紫罗兰想帮这两个人拾掇拾掇,却无从下手。最糟的是,她们开始叛逆了。她跟她们说话,两个妹妹互相一对眼神,哼哼冷笑,回避着她,骡子似的不吭声。她们好像藏着什么愚蠢的秘密。

也确实,她们是有个秘密,不过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第二年夏天出事之后才揭晓的。然后转弯抹角地,由美丽小希先告诉几个女孩,她们再告诉另一个,然后又传到另一个耳中,别人渐渐也听说了。终于,一个邻居女人告诉了紫罗兰。

那年晚秋—紫罗兰上师范那年—黎明玫瑰来了例假。她羞愧难当,跑进小溪,坐在冷水中,想让血止住。她脱掉鞋袜和内裤,一屁股坐进冰冻的浅水。她把内裤上的血迹洗掉,拧一拧,没等干就穿上身。她没感冒,也没生病,不过接下来一整年都没再来例假。邻居女人说,这种做法说不定把她的脑子弄坏了。

“所有那些坏血又被赶回她的身体里了,那不是没可能的呀。”

那年圣诞,紫罗兰唯一的快乐就是说起她的男朋友,他叫特里夫·奥斯丁。她给妹妹们看他的照片,是从报上剪下的。他戴着牧师领圈。

“他看起来像个牧师嘛。”黎明玫瑰咯咯笑着说。

“他就是啊。这照片是授予圣职时照的。你们不觉得他很帅吗?”

特里夫·奥斯丁确实很帅。他是一个深色头发的年轻人,长着细细的眼睛和完美的鼻子,下巴高高翘起,还有一个抿着嘴唇、自信满满,甚至可以说是仁慈的笑容。

美丽小希说:“是个牧师哦,那他想必很老啦。”

“他刚开始当,”紫罗兰说,“他二十六岁。他不是圣公会牧师,是联合教会的牧师。”她补充道,好像有什么区别似的。对她来说确实不同。紫罗兰在渥太华转了教会。她说联合教会在那里更活跃。它有一个羽毛球俱乐部—她和特里夫都会打—一个戏剧俱乐部,还有滑冰晚会、雪橇晚会、搭干草车巡游活动和联谊会。紫罗兰和特里夫就是在一个万圣节联谊会上,在玩咬苹果游戏[4]时初次邂逅的。或者不如说那是他们第一次交谈,因为紫罗兰在教堂早已注意过他,他是助理牧师。他说他也留意过她。她觉得这话或许不假。部分是因为特里夫的缘故,一群师范学院的女生总是结伴去教堂,她们会通过玩游戏吸引他的注意力。所有人都起立唱赞美诗的时候,她们直盯着他看,一旦他回视,她们便立刻垂下眼睛。然后她们这几排中便传出几波咯咯笑声。不过紫罗兰径直对着他唱歌,仿佛她只是偶然将目光投在他身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