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胎(第11/18页)


他妈妈去世后不久,外婆也去世了—她跟紫罗兰生活在一起,戴顶黑帽子,会不知疲倦、惟妙惟肖地学母鸡咕咕咯咯叫,召唤鸡群。之后,紫罗兰卖掉农场,搬到镇上,在贝尔电话公司找了份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男人短缺,紫罗兰很快当到了经理。战争结束后,有人觉得她该让位,把职位让给要养家的男人。戴恩记得听到过谁这么议论来着—某个女人,没准是他爸的一个姐妹吧,说那样才是做善事呢。但他爸爸说,不,紫罗兰做得对。他说紫罗兰有胆识。

与已婚妇女—做母亲的女人们—穿的千篇一律的打褶子、缀珠子的连衣裙不同,紫罗兰穿半裙和衬衫,用活泼的格纹花呢、深蓝色或灰色华达呢百褶裙,配上好看的象牙色缎子衬衫,白乔其纱花边衬衫,或者粉色、黄色或银色绉绸衬衫。她的高级外套是皇家紫色的,带银狐领。她的头发没用手指绕出波浪,或者电烫出波纹,而是盘成一个大大的、深色的、非常贵气的发髻。她脸上敷了粉,透出娇嫩的粉红色,就像她那个大大的贝壳的颜色一样,有时她会让戴恩听一听那个贝壳。戴恩现在知道了,她的衣着和妆容其实就是那些日子里女商人和职业女性的装束。时髦而不失高雅,体型姣好又不至于过于纤细,既不像男人婆,也没有小女孩相。他曾经以为非凡独特的东西,其实并非如此。这是他长大后发现的关于大多数事情的真相。不过,在他记忆里,紫罗兰仍旧是个独树一帜、无法归类的人,昔日的紫罗兰绝不可以被抹杀。

在镇上,紫罗兰住的是皇家银行楼上的一套公寓。去那儿得爬上一段长长的、封闭的楼梯。起居室里高高的落地窗户叫作法式窗。它们通向两个小小的阳台,阳台上装着铸铁齐腰栏杆。墙上刷涂料,而不是贴墙纸,用的是一种浅绿色。紫罗兰买了一把鲜艳的苔绿色布料包裹的软垫沙发椅,还有一张咖啡桌,木头桌面上嵌着一个玻璃盘子。窗上挂的叫落地窗帘,配有拉杆。它们拉拢起来,便露出闪闪发亮的奶油色树叶从素淡奶油色底纹上飘出的图案。没有顶灯,只有落地灯。厨房里有节疤松木柜子和节疤松木打造的早餐区。再走一段楼梯—这回是露天的陡峭楼梯了—可以下到一个小小的后院,周围围着树篱,专属紫罗兰使用。它与外界隔绝,你可以尽情调整它,装点它,就像在起居室里一样。

在镇上上高中的头两年,戴恩经常去看紫罗兰。要是赶上暴风雨,就在公寓过夜。紫罗兰会在苔绿色沙发上给他铺一张床。那些日子里,他是个皮包骨头、饥肠辘辘的红发男孩—现在可没人相信他曾经皮包骨头过—而紫罗兰给他吃得很好。她让他睡前喝浇着发泡奶油的可可汁,给他吃装在塔皮里面的奶油鸡块、夹心蛋糕,还有叫作石头饼的玩意儿,是用枫糖浆做的。她只吃一片,其余都交给他对付。这些与他在家里跟爸爸和雇工吃的简陋速成饭相比,真是天壤之别。紫罗兰给他讲她在农场的童年,包括他妈和紫罗兰另一个现住埃德蒙顿的妹妹,以及他们的爸妈(她管他们叫作“角色”)。在这些故事里,每个人都是一个角色,所有事情都很好玩。

她买了一台留声机,给他放唱片,让他挑最喜欢的一张。他最喜欢的是她参加一家介绍古典音乐的唱片俱乐部时作为奖品得到的唱片。雷斯毕基[5]的《鸟》。她最喜欢的是《肯尼斯·麦凯莱[6]演唱的圣歌及世俗歌曲》。

她再也没去过农场。戴恩的爸爸过来接戴恩,从来都无暇喝杯咖啡。或许他害怕穿着农夫的衣服坐在这样一套雅致的公寓里。也或许他对紫罗兰在教堂里的做法仍有点不高兴。

刚开始镇上生活那会儿,紫罗兰在那里作了一个选择。教堂有两扇门。一扇给乡下人用—原先是因为它离车棚近—另一扇给城里人用。教堂里的格局也是同样:镇上的人待在教堂一侧,乡下人在另一侧。这里面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优越感或者卑下感牵扯在内。人们只是习惯如此。甚至退休后搬到镇上的乡下人,也会设法不走城里人的门,尽管为此他们或许得特地绕过城里人的门,走到乡下人的门那里。

紫罗兰挪了地儿,再加上她的工作,这些显然让她成了一个城里人。不过,她第一次去教堂时,戴恩和他爸爸是教堂里她唯一认识的人。选择乡下人的门将显出忠诚,还有一点点骄傲,一种对特权的放弃。(因为确实,大多数长老、引座员和主日学校教师都是从镇上人那边挑出来的,正如新式帽子和时髦女士套装也大都涌现在那一侧。)选择镇上人的门,也就是紫罗兰所做的,则表现出对于地位的接受,甚至还有一种欲求更多的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