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只半分钟,她们便穿过温泉房院子,来到联合路对面的拱门;可是,到了这里她们便走不通了。凡是熟悉巴思的人都会记得在此地穿过奇普大街的艰难;这确实是一条让人非常尴尬的街道,它非常倒霉地与去伦敦和牛津的大路相连接,并直通城中最主要的旅店,因此,一群群的女人们,不管她们要办的事有多重要,无论是去买点心,还是去选购头饰,甚至(如现在这个情况下)是去追赶年轻小伙子,没有一天不被马车、骑马的人或是大车挡住了去路,只得停留在街道的两旁。自从伊莎贝拉在巴思安顿下来到现在,这样的倒霉事,她每天至少要感受和怨恨三回;现在,她又注定要再感受和怨恨一回了,因为,就在她们走到联合路的对面,看到那两个年轻小伙子穿过人群、在那条人人关注的小巷跨过街沟的那一刻,一辆两轮轻便马车从高低不平的路面上驶了过来,驾车的是一个面孔非常聪明的人,他把马车赶得飞快,真会送了他自己和同伴以及那匹马的性命。

“啊,该死的马车!”伊莎贝拉抬起头来说着,“多叫人讨厌。”不过,这厌恶的情绪虽然是理所应当,但又立即消退了,只见她又抬起头来看,高声喊道,“真有趣!莫兰先生,还有我哥哥!”

“天哪!是詹姆斯!”在同一瞬间凯瑟琳叫道;年轻人看到了,立即勒住了缰绳,由于用力,马差一点坐倒在地上,这时候仆人也已赶到,年轻人跳下马车,把车和马都交给了他。

凯瑟琳一点也没有料到会有这一次的巧遇,因此,她兴高采烈地朝她的哥哥迎上去。他呢,由于脾气非常好,又真心地喜欢她,因此这时候也喜形于色,并可以从容不迫地表示他同样的喜悦,而索普小姐晶莹的双眼则在一旁频频地招引他的注意。他立即向她打了个招呼,心头是既喜又窘。如果凯瑟琳对于别人的感情的发展再内行一点,也不一味沉浸在自己的喜悦之中,这窘相怕是已经让她看出来了,她哥哥觉得她的朋友很美丽,跟她自己的想法是一致的。

当时正在吩咐怎样安置马匹的约翰·索普,不一会儿也过来了,于是她马上就从他那里得到了应有的弥补,因为当时只见他轻轻地、并不怎么在意地拍了一下伊莎贝拉的手,而对于她,他脚不离地往后伸直一条腿,微微向她欠了一下身。他个子不高,但是个很壮实的人,相貌平平,身材难看,他似乎怕自己模样太漂亮,除非是穿上马夫的衣服;也生怕自己太像一个绅士,除非该彬彬有礼的时候可以很随意,能允许他随和些的时候可以放肆。他取出怀表:“莫兰小姐,你说我们从泰特伯里到这里跑了多少路?”

“我不知道有多远的路。”她哥哥告诉她说二十三英里。

“二十三!”索普大声说;“足足有二十五英里。”莫兰不同意他的说法,他有道路图、旅店老板和里程碑作为依据;可他的朋友对这些就是不买账;他测路程还有更加可靠的方法。“我知道必定是二十五英里,”他说,“根据我们花的时间来计算。现在是一点半;我们出了泰特伯里旅店大院,城里的钟正好敲响十一点;全英格兰有哪个男人敢说我的马套上之后每个小时跑不到十英里。照这样的速度现在正好是二十五英里。”

“你记错了一个小时,”莫兰说;“我们离开泰特伯里的时候只有十点钟。”

“十点钟!十一点钟,错不了!我是一下一下数的。莫兰小姐,你这个哥哥要把我搞糊涂。你仔细看看我的马,你见没见过哪一匹马有这么会跑的?”(仆人刚跳上马车,正准备把车赶走。)“这么好的纯种马!三个半钟头才跑上二十三英里!你看这匹马,那怎么可能呢。”

“没错,这马真是跑得热了。”

“热!我们到华尔科教堂的那一段路,它根本没事儿似的。你看看它的前身,看看它的脊背;只要看看它的动作就行了。这样的马一个小时还跑不到十英里。捆上它的腿也照样跑。莫兰小姐,我的马车怎么样?是不是顶呱呱的?非常挺括,是城里跑的马车。我买下还不到一个月。它是给基督堂学院[1]一个学生定做的。是我的一个朋友,一个很好的人。这辆马车他自己用了几个星期,直到,我相信,他觉得手头紧了,还是卖了方便一些时。那会儿我也正好想弄一辆这样的车,尽管我也定了主意要买一辆双马拉的双轮轻便车。说来也巧,上个学期,当时他正赶着马车到牛津,我在马格达仑桥上遇上他:‘哦,索普,’他说,‘你是不是正巧想买一辆这样的小玩意儿?这是一辆顶呱呱的马车,可我已经玩腻了。’‘哦!妈的,’我说,‘行啊。开个价吧。’莫兰小姐,你猜他要价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