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一次看见埃尔顿太太是在教堂里。一个新娘坐在长椅上,这可以打断别人的虔诚祈祷,可是满足不了好奇心。至于她是确实非常漂亮,或者只是有点儿漂亮,还是根本不漂亮,那可要到以后正式去拜访的时候才能决定了。

爱玛决定不要最后一个去向她致意,这是出于自尊和礼节,而不是出于好奇。她还特地要哈丽埃特跟她一起去,让最尴尬的局面能尽早过去。

再走进那所房子,再走进三个月前她徒然假装系鞋带而退入的那间屋子,她不可能不勾起回忆。千万个令人烦恼的想法会重新涌上心头。那些恭维啦,字谜啦,可怕的过错啦;不能认为可怜的哈丽埃特不也在回忆;不过,她表现得很好,只是有点苍白和沉默罢了。拜访的时间当然很短;局面那么尴尬,心里想的又那么多,只好把拜访的时间缩短。爱玛甚至没让自己有充分的时间来对这位太太形成一个看法,而且在后来谈看法时,除了毫无意义的“穿得漂亮,很讨人喜欢”以外,也不让自己表示什么其他的看法。

爱玛并不是真的喜欢她。她不想急于挑缺点,不过她疑心她并不文雅;随和,但是不文雅。她几乎可以肯定,对于一个年轻女人,一个陌生人,一个新娘来说,那太随和了。她模样儿长得倒还好,脸也不能算不漂亮;可是,她的五官、气派、嗓音、举止,都不文雅。爱玛想,至少以后会证明是这样。

至于埃尔顿先生,他的举止好像并不——不,她不允许自己对他的举止说一句草率的话或者俏皮的话。在婚后接待来访的客人,在任何时候都是个令人尴尬的仪式。新郎必须尽可能地做到落落大方才能应付过去。新娘就比较好办;她可以有漂亮衣服帮助,还可以有害羞的特权;而新郎却只能依靠自己的理智。她想可怜的埃尔顿先生特别不幸。他跟刚娶的女人、原来想娶的女人和别人要他娶的女人,待在一间屋子里。她只好承认,他有理由显得笨拙、做作、局促不安。

“呃,伍德豪斯小姐,”她们走出他家以后,哈丽埃特等她的朋友开口,对方不吭声,只好自己说,“呃,伍德豪斯小姐,”她轻轻叹了一口气,“你觉得她怎么样?她不是很可爱吗?”

爱玛回答时有点儿迟疑。

“哦!对——非常——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年轻女人。”

“我认为她长得美,很美。”

“穿得很讲究,的确;那件长袍特别漂亮。”

“他爱上她,我一点儿也不惊奇。”

“哦!对——根本没什么可叫人惊奇的。她有一大笔财产,又正好来到他跟前。”

“也许,”哈丽埃特又叹了一口气,回答,“也许她很爱他吧。”

“大概是这么回事。可是男人并不是个个都能娶到最爱他的人的。大概是,霍金斯小姐想要有个家,并且认为这是她可能攀到的最好的一门亲事吧。”

“对,”哈丽埃特真诚地说,“她可能是这样。没有人能攀到比这更好的亲事。唉,我打心底里祝他们幸福。伍德豪斯小姐,现在我想,以后再看到他们,我就不会介意了。他跟以前一样高人一等;可是结了婚,你知道,那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不,真的,伍德豪斯小姐,你不必担心。我现在可以坐着欣赏他,而不感到很痛苦。知道他没有降低身份,就是个莫大的安慰!她看上去真是个可爱的年轻女人,他正应该娶这样一个妻子。幸福的人啊!他管她叫‘奥古斯塔’。多令人高兴啊!”

他们回访以后,爱玛就打定了主意。这时候,她可以看得很清楚,作出更好的判断。哈丽埃特正好不在哈特菲尔德,她父亲又忙着招待埃尔顿先生。她单独跟那位太太谈了一刻钟,可以安安静静地听她说话。这一刻钟足以使她相信,埃尔顿太太是个爱虚荣的人,沾沾自喜,自以为了不起,只想出风头,要超过任何人,可是她的举止呢,却是在一所坏学校里养成的,蛮横而放肆。她所有的见解都是只从一群人和一种生活方式中得来的。她即使不能算笨,也可说是愚昧无知。跟她在一起过日子,肯定对埃尔顿先生没有好处。

哈丽埃特去配他,要比她好一些。虽然她本人不聪明,也不文雅,可是她却能让他跟聪明和文雅的人来往。霍金斯小姐呢,从她那随和而自负的神态看来,也许可以把她看做是她那群人当中最好的一个。在布里斯托尔附近的那位阔姐夫是这次联姻的骄傲,他的地位和他的马车又是他的骄傲。

坐下来以后,谈起的第一个话题是枫树林,“我姐夫瑟克林先生的住所”——拿哈特菲尔德同枫树林相比。哈特菲尔德的庭园很小,但是整洁漂亮;房子新式,造得很好。埃尔顿太太似乎对房间的大小、人口和她看到和想象到的一切,印象极好。“的确很像枫树林!太像了,我很吃惊!那个房间形状和大小正好同枫树林那间早晨用的起居室完全一样。那是我姐姐心爱的房间。”她问了埃尔顿先生。“不是相像到令人吃惊?我真的以为自己是在枫树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