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2/4页)

[1]。我妈妈老是觉得奇怪,我居然能看得清上面的字句。信一打开,她总是说,‘啊,海蒂,现在我想你又得认那格子似的玩意儿了。’——是不是,妈妈?然后我对她说,如果没有人给她认,她肯定也会自己设法认出来的——每个字都认出来——她肯定会盯着信看,直到把每个字都认出来为止。的确,尽管我妈妈眼睛不像以前那么好了,感谢上帝,戴着眼镜她还能看得清楚,真叫人惊奇。这是福气!我妈妈的眼睛确实非常好。简在这儿的时候时常说,‘我肯定,外婆,你现在能这样看东西,过去眼力一定很好——而且你还做了那么多精细的活儿!但愿我的眼睛也能保持得那么好。’”

这一大段话说得实在太快了,贝茨小姐不得不停下来喘一口气。于是爱玛对菲尔费克斯小姐写的一手好字称赞了几句。

“你实在太好了,”贝茨小姐非常满意地答道,“你真是一位鉴赏的行家,你自己的字就写得那么美。我相信,再也没有什么人的赞美比伍德豪斯小姐的更使我们高兴了。我妈妈听不见。她略微有点儿耳聋,你知道。妈妈,”她对她说,“你有没有听见,伍德豪斯小姐真好,在称赞简写的字呢?”

在那位好心的老太太能够听懂以前,爱玛听到她自己说的拙劣的赞美话已经被重复了两次。她觉得这对她有利。这时,她正在考虑有什么办法可以躲开简·菲尔费克斯的信,而不显得太不客气。她刚要决定找个小小的借口马上离开这里,贝茨小姐就又朝她转过头来,使她不得不注意听。

“我妈妈的耳朵只有一点儿聋,你知道——根本算不了什么。我只消稍稍提高嗓门,说那么两三遍,她就肯定听得见;不过话说回来,她听我的声音听惯了。可是非常奇怪,她听简的话总是比听我的话更容易听懂。简口齿真清楚!尽管如此,她会觉得她外婆一点儿也不比两年以前更聋。在我妈妈这个年纪,能这样说是很了不起的——从她上次来这儿到现在,你知道,真的已经过了整整两年了。我们以前从没这样长久看不到她。像我刚才告诉柯尔太太的,现在我们简直不知道怎么来款待她才算够。”

“你在盼望菲尔费克斯小姐很快来吗?”

“啊,是的;就在下星期。”

“真的!那太叫人高兴了。”

“谢谢你。你真好。对,就在下星期。人人都觉得惊奇;人人都说这句亲切的话。我相信,海伯利的朋友们看到她高兴,她看到他们也一样高兴。对,星期五或者星期六。她说不准哪一天,因为在这两天里有一天坎贝尔上校自己也要用马车。他们真太好了,一路送她来!可是他们一向都送的,你知道。啊,对,下星期五或者下星期六。她信里是这样写的。那就是她破例写信的理由,我们说这是破例;因为在一般情况下,我们要到下星期二或者下星期三才收到她的信。”

“对,我也是这样想。我还怕今天没有机会听到菲尔费克斯小姐的什么消息呢。”

“你真太好了!对,要不是出现这种特殊情况,我们是不会这么早就听到她来的消息的。我妈妈真太高兴了!因为她至少要跟我们在一起住上三个月。三个月,她是肯定地这么说的,我可以马上念给你听。事情是这样的,你知道,坎贝尔夫妇俩要上爱尔兰去。狄克逊太太说服她的父母马上去看她。他们本来打算要到夏天才去,可是她迫不及待地要看看他们——她在去年十月结婚以前,连一个星期也没离开过他们,所以分住在不同的王国里就成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我原来是想说不同的王国,可是,不管怎样,还是说不同的地区好,所以她写了一封十分紧急的信给她母亲——或者父亲,我声明我不知道究竟是写给谁的,可是我们马上会在简的信中看到——用她自己的名义,同样也是狄克逊先生的名义,恳请他们马上去。他们会在都柏林[2]接他们,把他们带回他们的乡村住宅,巴里克莱格——我想那准是个美丽的地方。那地方的幽美简已经听到许多了——我的意思是说,听狄克逊先生说的——我想她不会从别人那里听到。不过,你知道,他求爱的时候,自然喜欢谈起自己的家——而且简常常跟他们一起出去散步——因为坎贝尔上校和坎贝尔太太都很小心,不让他们的女儿常常单独和狄克逊先生出去散步,对于这一点我丝毫不责怪他们。他把爱尔兰他自己家的情况告诉坎贝尔小姐,简当然全都听到了。在信里她还告诉我们,他把他自己画的家乡的一些风景画给他们看过。我相信,他是个非常和蔼可亲的、讨人喜欢的青年。听到他的叙述,简巴不得能上爱尔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