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第2/6页)

这就是莉娜。或者这就是上帝?此时陷在死亡的深渊里,她怀疑,来到这片土地的旅程,家人的相继死去,以及她的整个生命,实际上就是一条通往启示的道路上的一些驿站。或者是通往地狱?她如何会知道?而此刻,死神嘴唇翕动,呼唤着她的名字,她又该向谁求救?一个铁匠?佛罗伦斯?

需要等多久,他会在那儿吗,她会不会迷路,会不会有人强暴她,她会回来吗,他会吗?是不是已经太迟了?对于拯救。

我睡着了随后又被一丝响动惊醒了。之后我梦到樱桃树朝我走来。我知道那是在做梦,因为树上长满了叶子和果实。我不知道它们想要什么。看一看?摸一摸?一棵树弯下腰来,我醒了,嘴里轻声尖叫着。一切还是原来的样子。那些树上并没有结满樱桃,也没有离我更近了些。我安静下来。比起悯哈妹和她的小男孩站在近旁,这算是个不错的梦了。在那些梦里,她总是想要告诉我些什么。她拉长眼睛,使劲动着嘴,而我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接着,我便沉沉地睡去了。

唤醒我的并非鸟鸣而是阳光。雪全都不见了。我好不容易才把自己从树枝下弄出来。随后我就向北走,我认为,可也说不定是向西。不,是向北,直到我来到一处地方,那儿的灌木丛死死地缠住我,我几乎迈不动步。在小树间蔓延的荆棘丛铺了好大一片,长得齐我腰那么高。我拼命向前挤,挤了很长一段时间,倒是还算好,因为一片开阔的草地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小草在阳光和火的气味中疯狂地生长着。这是一片记得自己燃烧过的地方。脚下是新生的小草,浓密,茂盛,柔软得好似小羊身上的毛。我弯腰去摸,想起莉娜多么喜欢解开我的头发。这么做让她开怀大笑,她说这证明我的确是只小羊羔。我问她,那你呢。她回答是一匹马,还甩了甩她的鬃毛。我在这片阳光明媚的田野里走了好几个小时,渴得要命,几乎要晕过去。我看到远处有一片亮晃晃的白桦树和苹果树林。嫩叶茂密,绿荫成片。到处都有鸟儿在唧唧喳喳地闲聊。我急于走进去,因为那儿可能有水。我停住了。我听到了马蹄声。一伙骑马人从树林间向我逼进。全都是男人,全都是土著,全都很年轻。有的看上去比我年纪还小。他们的马背上都没有放马鞍。一个都没有。我为此感到吃惊,也为他们那炫目的皮肤,可我也害怕他们。他们勒着缰绳走近。围成一圈。他们微笑。我在发抖。他们穿着软底鞋,但他们的马都没有钉掌,小伙儿们和马匹的鬃发都像莉娜的一样长,一样不受约束。他们说着我听不懂的话,大笑着。一个人把他的手指头伸进嘴里,拿出来,反复地伸进拿出。其他人笑得更厉害了。他本人也是。随后他把头仰得高高的,大张开嘴,用一只手的拇指指向嘴唇。我在痛苦和害怕中跪了下去。他下了马,走近我。我闻到他头发的香味。他的眼睛歪斜着,不像莉娜的又大又圆。他咧嘴笑着,从胸前的一根绳子上取下一只小袋,把它递向我,可我抖得太厉害,没法去够,于是他喝了一口小袋中的水,然后又递给我。我想接,我渴死了,可我动弹不了。我能做的就是把嘴张大。他走得更近了些,把水倒出,我大口地吞咽。其他人当中有一个像山羊羔似的咩咩叫着,他们都大笑起来,一边拍着大腿。那个倒水的人扣好他的水袋,看着我擦了擦下巴后,又把它挎回肩上。随后他伸手从垂在腰间的一条带子上抽出一根深色的细条,递给我,用力咬着牙。那东西看起来像皮鞭,但我还是接了过来。我一接住,他就跑回去,跳上了马。我惊呆了。你能相信吗。他在草地上跑,飞身跨到马上。我只一眨眼,他们就全都无影无踪了。他们先前停马的地方一下子空了。只有渴望发芽生叶的苹果树和小伙儿们回荡的笑声。

我把那深色的细条放到舌头上,一点儿不错,就是皮子。不过,那又咸又辣的味道给了你的女孩些许安慰。

我再一次把目标对准北方,远远地跟着那些小伙儿留在身后的马蹄印穿行在树林里。天气暖和,而且越来越热了。可是地面却被凉凉的露水弄得更加潮湿了。我让自己忘掉我们曾经是怎样待在潮湿的地面上却想着高高的干草里的萤火虫的。天上的星星那么多,地面亮得像是大白天。你用手捂着我的嘴,这样就没人能听到我那把母鸡从睡梦中惊醒的快活。安静。安静。除去莉娜,一定没人知道。当心,她对我说。我们躺在吊床里。我刚从你身边回来,心里既因罪恶而痛苦,同时又期盼着还会再有。我问她那是什么意思。她说,这里只有一个傻瓜,但不是她,所以要当心。我困得答不了话,而且也不想答。我更愿意想着你下巴底下的那个地方,在那儿你的脖颈与锁骨相接,形成一个小小的凹窝,深得足以容下舌尖却又不比一个鹌鹑蛋大。我一边听她说话,一边陷入了睡梦。朗姆酒,我告诉自己,是朗姆酒。第一次只是朗姆酒的缘故,因为像他那样有学问又在镇上有一定地位的人,清醒时绝不会干有损名誉的事。我明白,她说,我明白,而且为他守口如瓶。当他来会所时,我从不看他的眼睛。我只是找他嘴里的那截稻草,她说,或是那段他插在大门合页里的树枝,那是我们晚上约会的暗号。困意离开了我。我坐起身,把腿搭在吊床边。绳子吱吱地响,晃了起来。她的声音中有某种东西刺痛了我。某种陈旧的东西。某种尖锐的东西。我看着她。无论是闪耀的星星,还是明亮的月光,都足以让我看到她的面孔,却又都不足以让我弄清她的表情。她的辫子松开了,一缕缕头发从吊床的网眼里漏了出去。她说,她没有了部落,生活在某个欧洲国家的统治下。第二次没有朗姆酒,再下一次也没有,她说着,但他那两次生气的时候用了他的手掌,一次是因为她把灯油洒在了他的马裤上,另一次则是因为他在炖菜里发现一条小虫。之后有一天,他先用了拳头,后用了皮鞭。那枚西班牙硬币从她围裙兜磨破的地方掉出去丢了,再也没找到。他不能原谅这件事。她说,我已经十四岁了,应该更明白点儿才对。她说,如今,我懂了。她告诉我她是怎样一边用手抹掉鼻子上的血,一边走过镇上的那些街巷,因为她的眼睛几乎睁不开,脚下磕磕绊绊,人们以为她和许许多多土著人一样是喝醉了酒,并这样告诉她。长老会的人盯着她的脸和她抹在衣服上的血,却什么也没说。他们去找那个印刷工,提出把她卖掉。他们不再让她待在他们的会所里,因此,好几个星期她能在哪儿睡就在哪儿睡,从他们给她留在门廊的碗里吃东西。像一条狗,她说。像一条狗。再后来,老爷就买了她,不过这之前,她早就悄悄溜开,拧断了两只公鸡的脖子,并在她情人的两只鞋里各放了一只鸡头。从那时起,他每迈一步,就会离永恒的毁灭更近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