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卡注(第2/3页)

我记得,你曾经主动提出,要开你的本田思域车送我回家。

我记得:你第三次提出的时候,我接受了。我俩的手在座椅之间拉了起来。你试着用西班牙语跟我说话,我叫你别这样。

今天我俩还只是朋友。我说,要不咱们去和伙计们一起聚聚吧。你摇了摇头。我想和你待在一起,你说。如果我们之间还好的话,下周再和他们聚吧。

我们不能期望更多了。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话能让我们多年后还魂牵梦萦。你梳头的时候盯着我看。你每一根折断的头发都有我的手臂这么长。你不想放手,但也不想受伤害。这种滋味真不好受,但我能跟你说什么呢?

我们开车去蒙特克莱尔,林荫大道上几乎只有我们这一辆车。四下里一片静谧、昏暗。昨天刚下过雨,枝叶上还留着雨水,闪闪发光。在奥兰治南面不远处,林荫大道穿过一座公墓。路两边有成千上万的墓碑和衣冠冢。你指着最近的人家说,想想看,住在这种地方是什么感觉。

肯定会做噩梦吧,我说。

你点点头。是啊,噩梦。

我们把车停在地图售卖点对面,走进我们常去的那家书店。虽然大学注就在咫尺之遥,但书店里的顾客除了我俩,就只有一只三脚猫了。你在两排书架间的通道上坐下,开始在书箱里翻检。那只猫径直向你走去。我翻看着历史书。你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能像我一样在书店泡这么久的人。你是个少见的聪明鬼。我回来找你的时候,你已经把鞋脱了,一边挠着脚上破裂的老茧,一边读着一本儿童书。我搂住你的肩膀。弗拉卡,我说。你的头发飞扬起来,钩在了我的胡楂上。我可不会为了讨好别人而按期刮脸。

咱俩能成,你说。只要咱们顺其自然。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你想去个什么地方度假,于是我带你去了云杉溪注;我们俩小的时候都去那儿玩过。你连自己是哪年哪月去的都记得很清楚,但我只记得自己是“小的时候”去的。

你看那“安妮女王的蕾丝”注,你说。你将上半身倚出窗外,看着外面的夜空,我把手放在你背后,防止你摔倒。

我俩都喝醉了,你的裙子底下只穿着袜带和长袜,你拉着我的手,把它引导到你的两腿间。

你们家当年在这儿干啥啦?你问道。

我看着夜晚的露水。我们吃了烧烤。多米尼加式烧烤。我爸其实根本不会弄,但非要逞能不可。他把那种红色的酱汁烧热,洒在肉片上,然后邀请随便什么陌生人来吃。太可怕了。

我小的时候戴着个眼罩,你说。或许那时候我们就见过,吃着糟糕的烤肉,就坠入爱河了。

我表示怀疑,我说。

我就是说说嘛,尤尼奥。

也许五千年前我俩就是一对。

五千年前我在丹麦呢。

说得对。我有一半在非洲注。

在非洲干啥呢?

种地吧,我猜。那时不管什么地方,所有人都在种地吧。

也许在其他时间段,我俩曾经是一对。

我想不出来是什么时间段。

你努力不去看我。也许是五百万年前。

五百万年前人还没进化出来呢。

那天夜里,你躺在床上,醒着,听救护车在街上呼啸而过。你的面庞的热度能让我的整个房间温暖好多天。我不知道,你自己是怎么忍受得了你的身体、你的乳房、你的脸庞的热度的。我简直没法碰你。你突然意想不到地说,我爱你。尽管这对你可能没什么意义。

那个夏天,我老是失眠,经常凌晨四点在新不伦瑞克的大街上狂奔。只有在这些时候,我才能一口气跑上五英里。街上没有行人和车辆;在石英灯光下,所有东西都变成了箔片的颜色,汽车上的所有水分被灯光炙烤殆尽。我记得自己曾经在各家疗养院、养老院周围奔跑,沿着乔伊斯· 基尔默大街注,跑过特鲁普大街,那个叫“卡美洛”的诡异老酒吧就在那旮旯,窗户上钉着木板,烧焦的印子还在上面。

我常常彻夜无眠,老爷子注从UPS快递公司下班回来的时候,我就拿笔记下从普雷斯顿枢纽站注来的火车抵达的时刻——从我们的起居室能听得见火车刹车的声音,这刺耳的声音咬啮着我的心灵。我想,老是熬夜不睡也许意味着什么。也许意味着“失去”或者“爱”,或者还是我们在一切已经他妈的太迟了的时候说的其他什么词儿,但哥们儿都劝我不要把分手的事放在心上。他们听到我的话,都说,这样不行。尤其是老爷子。他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离过一次婚,两个孩子住在华盛顿,和他早已经一刀两断。他听见了我的哀叹,说道,听着,有四十四种方法能帮你熬过这一关。他让我看他那咬烂了的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