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政治(第3/4页)

因为人性里面有自私的成分,所以要建立一套奖罚机制,引导人们理性地趋利避害。这就是制度主义的观点。比如,如果我们规定,每打扫一次卫生,发奖金100块,估计大家都得抢着去打扫了。又比如,如果我们规定,凡是不打扫卫生的人,都要挨一个黑人肌肉男的暴打,估计大家也都硬着头皮去打扫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社会需要私有产权来实现责权利明晰,需要政府、警察和法院来强制实施法律。

如果相信人都是有强烈集体观念的,或至少能够被说服得有集体观念的,那就不需要奖罚制度了,有“思想改造”就行了。像我这个政治辅导员那样,与大家苦口婆心地畅谈人生理想,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意识,谈到毛主席的学习雷锋好榜样,从以德治国讲到和谐社会,害得大家头痛欲裂精神恍惚,宁愿老老实实去打扫厨房,也不愿听我的哄嘛密嘛密哄,那当然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

但是显然,我的“思想改造”行动失败了。这就要回归制度了。如果我能够慷慨地每天花100美元“悬赏打扫”,或者雇用一个黑人肌肉男每天跑到我们厨房来举哑铃,制度当然就解决问题了。问题是,我没有,就是有也舍不得提供这个钱。如前所述,我们的合同里面明文规定了做饭以后必须打扫卫生,应该说是有相关制度的。但是问题是,这个制度实施的成本太高了。从道理上来说,如果我把这个案例提交给学校的住房办公室,闹到把他们扫地出门,这是一个对他们不打扫卫生的制度惩罚。但是,我要“立案”,必须首先揪出在他们这群人当中到底哪一个或者哪几个是真正的、持续的“凶手”,这就意味着我每天要在厨房里守着,看谁做了饭,谁没有打扫卫生,而我们这个厨房,大家做饭时间可以从早上8点蔓延到午夜2点,我没有时间精力,就是有也舍不得提供这个时间精力去站在厨房守株待兔,更不要说这其中可能牵涉到的正面冲突、死不认账、他们联合倒打一耙、与住房办公室的周旋、时间上的漫长周期。作为一个“理性人”,对我来说,更“划算”的做法,是少做饭、少去厨房、狂吃沙拉和中国外卖而已。

这就是说,虽然“思想改造”失败了,但是“制度奖罚”的成本也太高。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力量能够维持一个“和谐厨房”呢?事实上,我住在这个宿舍前三年的经历,证明了一个“和谐厨房”不是不可能的呀。我想来想去,就想到一个最平庸的解释:自觉。而责任的自觉、公德心、对制度条文的尊重、对他人的体谅、对环境的爱护,说到底,是一个文化的问题。

这不是说制度不重要。事实上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相信制度的力量,以及制度改造文化的力量,也就是更相信哑铃黑人肌肉男的力量。但是,由于制度涉及到一个实施成本的问题,我越来越接受的看法是,制度固然重要,而文化是降低制度实施成本最有效的因素。

前天晚上,我又一次以居委会大妈的身份,召集宿舍里几个经常做饭的人,开了一个会。开这个会,说实话,主要并不是因为愤怒。事实上,我早无所谓了,反正过几个月就搬走了,3月或4月还要回国一趟,现在也很少做饭,所以我还能在这个厨房做饭的次数,已经屈指可数,实在没有理由关心厨房的风景是否怡人。我开这个会,更主要的,是出于科学上的好奇心和政治上的实验感。就“科学”而言,无论从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伦理学哪个角度,我都想了解这种“宁可让自己痛苦也不能让别人快乐”的心理机制到底是如何形成的。从政治上来说,我不甘心自己带着这个失败的烙印“卸任”,我想说服自己,人的自私、狭隘、不负责任是有限度的,我想修复自己对人性的信心,在“退休”之前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

如果我甚至无法通过理性的方式说服同宿舍的几个人做饭后打扫卫生,我怎么能去说服自己相信“沟通理性”理论呢?我怎么能相信自己推崇的“协商式民主”观念呢?我怎么能够承认公共领域、公民社会在中国文化里面的可能性呢?而沟通理论、协商民主,发达的公民社会,正是我无论从学理上还是情感上向往的东西。对理性的信念,说得严重一点,是像文字、音乐、辣椒酱那样支撑我活下去的理由。

应该说,这次会议还算是一个团结、胜利、圆满的大会。自然,每个人都声称自己从来都是打扫卫生的,每个人都认为打扫卫生是应该的,每个人都宣称以后一定会好好打扫卫生。

第二天晚上走进厨房,做饭已经偃旗息鼓的厨房……依然是横尸遍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