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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有一枪失误,反弹出去,击中一个七岁小女孩的眼睛。子弹反弹,力道削掉了一大半。再高一英寸①的话,也许只会划过她前额。有可能留下个疤痕破相,但没有大碍。可是射进眼睛里,都是软组织,自然就直捣进大脑里。他们告诉我她是当场毙命。”我看着我的双手,抖得不厉害——肉眼难以察觉。我拿起杯子,一饮而尽。我说:“不可能定我的罪。事实上,我还得到局里嘉奖。然后我递上辞呈。我不想再当警察。”

他离开后,我多坐了几分钟。然后我迎上特里纳的视线,她为我端来另一杯加了酒的咖啡。“你的朋友没啥酒量。”她说。

我同意她的说法。我的音调八成泄漏了我的心情,因为她二话不说就坐上汉尼福德的椅子,轻按我的手背。

“有麻烦吗,马修?”

“也不算。有事待办,但我宁可不办。”

“你宁可坐在这儿,把自己灌醉。”

我龇牙一笑:“你什么时候看我醉过?”

“从来没有。不过每次看到你,你都在喝酒。”

“喝而不醉,功夫到家。”

“这样对你不太好吧?”

我希望她能再碰碰我的手。她的手指纤长,摸起来清凉而舒服。“天下有什么事是对谁有好处的?”我说。

“咖啡跟酒,奇怪的组合。”

“是吗?”

“酒叫你醉,咖啡叫你清醒。”

我摇摇头:“咖啡从来没法叫人清醒,它只能让你撑着不睡。拿壶咖啡送给酒鬼,两个加到一起只是个睁眼酒鬼。”

“这就是你的写照吗,宝贝?睁眼酒鬼?”

“我眼睛睁不开,但也没醉倒,”我告诉她,“所以才得喝下去。”

四点过后不久,我抵达我存钱的银行。汉尼福德给的钱我存了五百,剩下的全部提取现金。这是我今年元旦后第一次来此,所以他们在我的存款簿上加计利息。有台机器一眨眼工夫就算出多少,但数字小得实在不该劳烦机器浪费时间。

我在五十七街上,折回第九大道,然后往上城走去,一路经过阿姆斯特朗酒吧跟罗斯福医院,抵达圣保罗教堂。弥撒已近尾声。我等在外头,只见几十个人三三两两步出教堂。大多是中年妇女。然后我走进去,把四张五十元钞票塞进捐款箱里。

我照圣经所说,把所得的十分之一奉献给神。不知道为什么。我已养成习惯,就像我上教堂也已成了习惯。我是搬进旅馆“定居”之后不久,开始这样。

我喜欢教堂。我喜欢坐在那里头思考。目前这家,我是坐在中间靠走道的位子。我想我在那里待了大概二十分钟,也许更久。

两千块钱从凯尔·汉尼福德那儿转到我手上,两百块钱从我这儿转到圣保罗的捐款箱里。我不知道这钱他们会怎么花。也许买食物和衣服分送给穷人,也许买林肯轿车给牧师代步。我其实并不在乎他们怎么花。

天主教堂从我身上拿到的钱比别人要多。不是我偏心,只是因为他们开门的时间较长。不是周末的话,基督教堂大部分都关了门不做生意。

天主教堂还有一个好处:可以点蜡烛。我一路出门时点了三根。一根给永远活不到二十五的温迪·汉尼福德,一根给永远活不到二十一的理查德·范德普尔。还有,当然,一根给永远活不到八岁的埃斯特利塔·里韦拉。

① 一英寸等于2.54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