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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分局位于西区十街。我到那儿时,埃迪·凯勒正在他的办公室审阅报告。他看到我并无讶色。他把文件推到一旁,朝桌沿一张椅子颔首示意。我一屁股坐下,伸手跟他握了握。两张十块和一张五块的钞票从我手上滑入他手中。

“我看你得添顶帽子。”我告诉他。

“此言不假。帽子再多,我也永远觉得少了一顶。你看汉尼福德怎么样?”

“可怜哪,我只能说。”

“唉,也只能这么说。事情发生太快,他只有愣着下巴傻在那里。击垮他的就是这个,你知道。时间因素。如果我们逮到凶手得花个十天半月,或者说开庭审讯,拖他个一年左右。那样一来他就好过多了,他可以有机会跟着案情发展慢慢适应。但照现在这样子,砰一下,事情接二连三赶着来,他连女儿死掉都不知道我们就已经拿住凶手,等他妈的好不容易回过了神,坐飞机赶来,男孩已经吊死。汉尼福德适应不来,因为他时间不够。”他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所以我想到该找个老相识,让他趁机捞一笔。”

“是啊,为什么不?”

他从烟灰缸里拿出一根熄灭的雪茄重新点上。换根新的抽,他绝对负担得起。第六分局炙手可热,而他的职位又有不少油水可捞。他大可三言两语打发走汉尼福德,犯不着为了抽那二十五块蝇头小利把他引荐给我。积习的确难改。

“摸沓便条纸,到现场附近散个步,找人问个话。花几个小时就好收摊了。到时候跟他报上一个星期的工作量,狠狠揩他个一天一百块,花费另计。全天下没有比这更好的差事,我看你打着灯笼往哪儿找去。”

我说:“我想瞧瞧这案子的档案。”

“何苦呢?那上头你啥也找不到的,马修。案子还没开审就已经结了。我们连那狗娘养的干了什么好事都不知道,就已经把他上了铐。”

“只是例行公事,意思意思。”

他的眼睛稍稍眯了一下。我们年龄差不多,但我比他要早进入警界,当他还在警校受训时,我就已经做了退休打算。凯勒现在看来老了很多,下巴松垮垮的,长期的办公桌生涯让他臀部坐得全是赘肉。他眼里有些什么东西我不喜欢。

“浪费时间,马修。何必自找麻烦?”

“就当这是我的办案方式好了。”

“档案不对外人公开,这点你该清楚。”

我说:“让我看一眼,就再给你添顶帽子。另外我也想跟逮住犯人的警官谈谈。”

“这个我可以帮你问问,安排碰面。不过答不答应还是在他。”

“当然。”

二十分钟后,办公室只剩我一人。我皮夹里少了二十五块,我面前的书桌多了个牛皮档案夹。我这钱花得有点冤枉,档案没提供什么新的资料。

巡警路易斯·潘科夫,擒服罪犯的警官,这厢开始报告。我有一阵子没读这种东西,这份报告让我重温旧梦:从“例行的徒步巡逻任务,目标往西的方向行进”一直到“在此时刻,据报的肇事罪犯被移往男囚狱责行监禁”。他的警察术语很特别。

潘科夫的报告我读了两遍,记了些笔记。报告如果用白话来说,其实还算挺清楚的事实陈述。四点十八分,他沿着银行街往西走。他听到一阵嘈杂声,没多久便有人告诉他说,贝休恩街有个浑身是血的疯子在那儿手舞足蹈。潘科夫立刻跑过街角到贝休恩街,发现“据报的刑事犯人,其后查证出是贝休恩街194号的理查德·范德普尔,他的衣衫不整,沾满看似血液之物,口里高嚷猥亵之语,并对路人展露他的私处”。

潘科夫当机立断把他铐住,好不容易才问出他的住处。他领着嫌犯上了两层楼梯,进入范德普尔和温迪·汉尼福德同住的公寓。他在那儿看到温迪·汉尼福德,“显然已经身亡,身无蔽体之物,割伤致死,显然是利器造成”。

潘科夫马上致电警局,其后便是例行公事。验尸人员看过后,证实潘科夫的判断正确——温迪确已死亡。摄影小组拍下照片:几张血迹四溅的公寓照片,多张温迪尸体的特写。

无从得知她生前的长相。她因失血过多死亡,这点麦克白夫人颇有体会。实在难以想象,人体在死亡过程中流失的血液可以多到什么地步。要是拿根冰锥刺入心脏,衬衫前胸有可能连滴血也看不到。但范德普尔割了她的乳房、大腿、肚子以及喉咙,整张床如同血海。

他们拍下尸体以后,移尸解剖检验。由验尸官简吉尔进行全程验尸。他表示受害者是二十多岁的白种女性,最近有过性交,包括口交及性器接触;遭利器割了二十三下,很可能是剃须刀,但没有戳刺伤口(他判断是剃须刀的原因或许正在此);在这非人道过程中,许多动脉、静脉(他一一指出名称)遭全部或局部割开;死亡时间大约是当天下午四点,误差是二十分钟;而且照他推断,伤口不可能是自行造成。关于最后这点他的立场如此坚定,实在叫我佩服万分。档案夹其余部分全是零星记载,日后都得由司法机关的其他部门发出正式报告加以补充说明。有条附注指出,犯人在被捕的第二天就被带到法官面前,正式控以杀人罪名。另一条则注明法庭指派的律师名字。还有一条指出,理查德·范德普尔在星期六早上快六点的时候,被人发现死于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