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代购:仿制药是假药吗(第2/2页)

总之,为了整个社会新药研发系统的持续运转,专利药必然贵,甚至必须贵,才能维持对创新药厂的吸引力。期待专利药降到和仿制药一个价是不可能的。退一步说,即便每月卖1万的抗癌药降到2千,恐怕仍然不能解决很多人用不起药的问题。所以最根本的问题不在于专利药是不是太贵,而是能否有更好的系统帮助低收入患者出这笔钱。

为什么印度有便宜仿制抗癌药而中国没有?

在很长一段时间,“格列卫”、“易瑞沙”、“多吉美”等抗癌药物,除了昂贵的品牌药,只有印度才有便宜仿制药,全世界其他地方都没有。这是为什么?

有两个原因,第一,印度仿制药水平很高;第二,印度政府不作为。

正常情况下,仿制药必须在品牌药的专利过期以后才能上市,不然专利岂不是成了摆设?比如“格列卫”全球专利到期是2013年,在那之前,理论上其他厂家都是不能卖仿制药的,不然就是侵权。美国、欧洲,乃至中国都是严格执行药物专利保护的。这些地方有很多制药厂早就想仿制“格列卫”,不少公司实际上连仿制药都做好了,只是都只能放在仓库,不敢卖,眼巴巴等着2013年专利过期那一天零点钟声的敲响。

但印度政府不吃这一套,它搬出了专利法中最狠的一招: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是专利法中为了防止公司滥用专利权而加上的制衡条例,简单说就是政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在专利没有到期,且不获得专利拥有者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支付少量专利转让费,就授权仿制药企业合法仿制并贩卖相同的药品。说白了就是政府可以“强买”。这就像一个黑社会老大找到“狗不理”董事长,说你的包子配方我先拿走了,一会儿去找人生产,但你也不要伤心,还是有好处的,因为我卖一个包子给你一分钱。

“强制许可”这个条例最初的意义是为了防止落后国家因为买不起专利药而无法保证国民基本医疗和国家安全,通常是在传染性疾病暴发时候使用,比如艾滋病、埃博拉等。不少国家对抗艾滋病药物都是“强制许可”,卖得非常便宜,保证大家都能使用,其中不仅有非洲国家,还有泰国和巴西这类不是特别穷的国家。

对抗癌药使用“强制许可”,争议就要大得多,因为癌症并不传染,对整个社会而言危害没有传染病大,不至于对国家安全产生威胁。但反过来说,穷人买不起抗癌药只能等死,是否也算是国民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有损国家安全?于是各个利益方开始吵个不停。

在其他国家都还在民主争论的时候,印度政府果断出击,二话不说,“强制许可”了几个欧美药厂最重要的抗癌药物,授权给印度本土制药厂仿制,包括前面提到的“格列卫”、“易瑞沙”、“多吉美”。印度政府给出的理由是这些药实在太好了,但印度人民买不起,所以不好意思了。仿制药出现后,这几种药物在印度的价格瞬间降了90%以上。由于印度的仿制药公司水平非常高,药物质量非常好,真正的价格便宜量又足,这些仿制药不仅满足了印度国内需求,更是成了走私药品的热门源头。

印度的这种做法受到了很多没有保险的群众和慈善组织的热烈欢迎,但拥有专利的药厂非常恼怒,但却几乎无能为力。诺华为了“格列卫”专利保护,和印度政府为了打了十多年官司,最后还是被“印度政府”判决输给了“印度政府”。和政府打官司怎么可能赢呢?

“强制许可”是把双刃剑,它帮助了很多发展中国家解决基本医疗问题,但同时导致药厂对开发针对发展中国家的药物毫无兴趣,因为做出来了也卖不了什么钱,这种项目往往只能靠慈善推动,比如盖茨基金会。埃博拉病毒在非洲猖獗已久,一直无药可治,也没有疫苗,很大原因就是因为没钱赚。2014年在非洲再次大暴发,死人无数,但由于传到了欧洲和美国,立刻引起了多个药厂的注意。短短一年,好几个公司的埃博拉疫苗和药物都已经治愈了猴子模型,甚至有了良好的临床效果。要推动新药,还是必须有经济利益驱使。

我猜测,未来印度还会对更多的抗癌新药在专利保护期间进行“强制许可”,而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则应该不会。对于应该优先保护专利鼓励创新还是优先保护患者的争论还会长久地继续下去。这是个注定没有正确答案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