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4/7页)

“马叔,告诉您个好消息,我这身警服穿不成了,您可以好好喝顿大酒了!”

“我没埋怨别人,我是恨我自己,瞎了眼睛,看错了人!”

“冤没冤枉,你自己说了不算,头上有警徽,身上穿警服,做事得擎住这个‘警’字!”

“你说谁呢?”

“马叔,我是冤枉的。”

“想说谁说谁,谁心黑说谁。”

“那又怎样?”

“汪新,我本以为你是个聪明人,其实你就是个糊涂虫,你活该被开除!”

“一句好话都没给我说,是吧?”

这是马燕第一次在汪新面前露出“獠牙”,以往都是冲着她爹龇牙。既然人家不欢迎,马燕也没必要再逗留。

“那就喝点凉白开,降降火。”

马燕转身要走,汪新叫住她,托她捎给马魁一张画纸,并再三叮嘱,这是私人信件,不准偷看。马燕气哼哼地说,她不会看,怕看了长针眼!

汪新压抑着情绪说:“心里也冒火了。”

马魁收到闺女转交的画,他坐在桌前,展开画纸,只见画纸上画着一只狼身人面兽。一旁的媳妇看着,不解地问马魁:“这画的是什么东西,狗?”

走出胡队长的办公室,马魁顺道去了一趟菜市场,买了一兜子菜往家走。他瞧见汪新站在不远处,看样子有话要说,马魁走到汪新近前,不咸不淡地说:“天太热了,眼睛里都冒火了。”

“狗能长人脸吗?”

马魁沉默良久,他知道,汪新遇到人生的大坎儿了。

经丈夫这么一提示,王素芳明白了,说道:“这画不好看,我拿去烧了。”

一听上报了,马魁意识到事情闹大了,后果很严重,忙拿过报纸看。胡队长说:“那个乘客是大学老师,教法律的,把那天的情况写了篇文章,还添油加醋地描述了一番,现在小汪浑身是嘴都说不清了。”马魁问:“组织上打算怎么处理?”“正在研究呢!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可是一上了报纸,那情况可就不一样了。局里头刚刚来电话问呢,我都不知道咋说。”

“我倒是觉得挺好的,没看出来,那小子挺有内秀啊!”马魁把画叠起来,揣进兜里。

一下火车,马魁就被叫到胡队长办公室。胡队长神色凝重,问汪新打人是否属实。马魁说,是那小子自己摔了一个跟头,磕破了鼻子和下巴,跟汪新没关系。胡队长苦着脸说,可没人能证明啊。在餐车审问的时候,有个乘客跟汪新辩了几句,他还把人家挤对一通。马魁认为警察办案,旁人七嘴八舌那是在添乱。见马魁向着徒弟,胡队长拿出一张报纸,指着上面的一则豆腐块文章让他瞅,这事儿都上报纸了。

“小汪那孩子也太过分了,哪有这么骂人的。”

听到汪新说“冤枉”,这个词对马魁来说既敏感又扎心,没人比他更能体会被冤枉的滋味,失去自由的那十年,有多少血泪都得往肚子里咽。汪新此时的心情,马魁比谁都懂。

“人家鼓着一肚子气,总得找个口放出来吧!要不该憋坏了。”“懒得管你们的事。”

“那我就活该被冤枉?”

王素芳不快地走开,马魁掏出那张画,展开看了又看,竟然笑起来。

“这都多少站了,目击者早就下车了,上哪儿给你找证人去?”

马魁不会轻易放过汪新,这小子还没出师呢。这天,马魁拿着一摞材料来找胡队长,让他仔细看看。

“怎么没证据啊?车上那么多人都看见了。”

马魁说:“都查清楚了,汪新确实是冤枉的,我找到两个目击证人,就在院里呢。这是目击证人的车票、座位号,可以证明事发的时候,他们确实在那节车厢里。”

汪新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自顾自地说:“您是没看见那小子当时有多赖,死不承认!”马魁沉默片刻后,说道:“你说钱包是他偷的,可根本没人能证明,他愣说自己捡的;你说是他自己摔一跟头,也没有证据,现在这小子嚷嚷着要找领导,还要索赔。”

胡队长翻看资料里夹着的火车票,很惊讶地问:“你这是从哪找出来的?”

马魁板着脸,没有说话。

“只要想找,就能找到!目击证人也带来了,就在院里呢。”

汪新被诬陷,气得青筋直蹦,马魁示意他离开,等一会儿再过来。汪新走出餐车,站在外面说不出有多憋屈。过了好一阵子,马魁走了出来,汪新忙迎上去问:“马叔,都审完了?”

胡队长朝窗外看了一眼,外面果真站着两个人,胡队长笑着说:“到底是你徒弟呀,我说你这两天满车站地跟人打听,原来是帮你徒弟找证人去了。”

那嫌犯扯着嗓子喊:“就是你推的我,好多人都看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