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俗甚

“我只当你走了。”她现在看到他有些忸怩,日头底下相见更是难为情。朝边上挨了挨,让檐角挡住脸上的阳光。

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很微妙,好像往哪头靠都沾不着边。说是情侣,实在够不上。说是师徒,又好像差了一截子,闹不清是种什么滋味,不伦不类。

弥生还是比较谨慎的,心里依赖他,绝不做在脸上。只有两个人独处的时候下意识地规避叫他夫子,那是她的一点小小的私心。总觉得你啊我的,显得更亲近。

她怯怯地看他一眼,他嘴角含着笑,温润儒雅,不拿架子。她忙移开视线,心头直蹦。这样下去怎么办呢,以往三年也常见他,那时只有栗栗然,从没有现在这样心慌意乱过。自打他卸下了矜持清高的面具,一切都变得不一样。只要他的目光停留在她身上,她立刻变得局促不安。弥生恼闷地嘟起嘴,都怪他轻佻,好好的师父没个师父的样子。连累她像害了病,离他近了总是提心吊胆,担心他一时兴起,又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

“我走了你不寻我吗?”他说,似笑非笑的样子,“我看你在园子里转了两圈,可是在找我?”

弥生笨嘴拙舌,不知道该怎么回话,支支吾吾了会儿,岔开了问:“我原本也要找夫子去呢,年前叫我抄的佛经都抄好了,等回头我送到衙门里去。”

他唔了声,“那个不忙,我先送你样东西。”

弥生有些迟疑,“送我东西?是什么?”

他撩起袖子把手托到她面前,自觉不好意思,便有些闪烁其词,“回来的路上正遇上胡人卖兔子,无冬说你会喜欢,我就买下来了。”

弥生呀了声,那兔子白颜色,眼睛并不像中原的发红。小小的个头,脆弱地轻颤着。她简直爱到骨子里去,不敢直接去捧,托着两掌叫他放上来。他也干脆,直接拎起了两个耳朵,那兔子吊在半空中后腿乱蹬,她大肆嗔怪起来:“你做什么,这样它多疼啊!你瞧它两只耳朵薄得像纸似的,你怎么下得去手!万一耳朵伤着了怎么办?”

那稚气的娇媚直叩上他的心房,他才意识到他的感情里也有柔软的部分。以往对人笑,笑起来没有感情,都是浮于表面的。同她在一起不一样,时时揪痛着,怜爱着。多相处一天,这种症状就加重一分。他通医理,知道无药可医,大浪袭来的时候只有仰着面迎接,即使吞没也无可奈何。

他笑了笑,“不过是只兔子,你这样紧张?我见那个胡人就是这样提的,不是好好的吗。”

“可见它在兔子窝里受了多少委屈!”她絮絮说着,拿鼻尖蹭蹭兔子的鼻子,“如今到了我身边,我要对它好些。先搭个窝,再给它洗个澡,瞧这身上一股子怪味道。”

慕容琤一愣,忙闻了闻手上,简直忍不住要犯恶心。慌忙到金井边上捋袖打水,弥生跟出去,睃着他笑道:“夫子真是爱干净,男人家太娇贵了不好。”

他转过脸来看她,“又胡说八道。”

她低头抚那兔子,微眯着眼,忽而从眼尾一瞟,“太娇贵了不好养活,就和女人似的。”

他瞪她,“你胆子倒大,敢说我像女人?”赌气似的补充了句,“你且等着,下回总要让你知道,我究竟是男人还是女人。”

这话是冲口而出,突然自己也觉不好意思。她傻乎乎的不懂那些,自己却在话头子上占了她的便宜。他不免嗟叹,这是潜意识里一直肖想的吧!心里装着她,时间久了就总归生出别的念头来。他茫然搓着手指,一遍遍地在清水里涤荡。好在他这点自控还是有的,成大事者……当忍得。

然而弥生对他的好感却更进一层,在她看来夫子是极妙的人。虽然深不可测,但性格里总有些温暖可爱的成分。喜欢甜食,喜欢动物,最要紧的是爱干净。这点比那些半瓶子醋的名士强,据说有些人为了强装不羁,动辄一个月不洗澡,弄得满身虱子。所谓的风度雕饰到这个份上,真让人哭笑不得。

那边学琴的也散学了,来来往往都是招呼声。弥生把兔子掖在袖子里,两个人心照不宣地扮出疏离来,乍看之下果然是一派徐徐清风拂桃李的和谐景象。

弥生递上帕子,他接过来拭手,才打算同她回衙门里去,远远有人叫九兄。他踅身看,是令仪提着袍裾匆匆而来。到他跟前行了一礼,切切道:“我适才听底下人说,今早大兄带人抄了六兄的府第,六兄如今关押起来了是吗?”

弥生愕然抬头,竟没想到常山王就这么倒了台,这仇报得也忒快了。

慕容琤皱眉扫了令仪一眼,“这是朝政,你是女子,夫子没有教导你莫问国事吗?”

令仪打个寒噤,讷讷道:“我是心里急,一时忘了忌讳。可这既是国事也是家事,兄长出了纰漏,我打探一下也是情有可原。”沉吟了下又道:“九兄好歹想想法子吧,或者同大兄求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