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合宜感(第4/9页)

所以,值得注意的是,我们虽然并非不愿意和我们的朋友分享我们的喜悦,但我们更加渴望向他们倾诉我们心里的不愉快;他们同情我们的不愉快,比同情我们的喜悦,会让我们得到更大的满足,而他们对我们的不愉快缺乏同情感,则比他们对我们的喜悦缺乏同情感,更加令我们震惊。

对遭逢不幸的人来说,当他们找到一个对象可以倾诉他们悲伤的缘由时,他们心里的悲痛会怎么样得到缓解呢?他们似乎把自己的一部分痛苦卸下,放在他的同情感上。说他分担了他们的痛苦,也许并不为过。他不仅感觉到一股和他们所感觉到的同一种的悲伤,而且他也宛如把他们的一部分悲伤引到自己身上似的,所以,他所感觉到的悲伤,似乎减轻了他们所感觉到的悲伤的分量。不过,在倾诉他们的不幸时,他们也多少重新唤起自己心里的悲伤。他们唤醒了带给他们苦恼的那些情况的回忆。所以,他们的眼泪比从前流得更快,甚至嚎啕大哭,不能自已。然而,他们其实以所有这些动作为乐,而他们的心情也显然因此获得极为显著的纾解,因为他的同情给他们带来的那种慰藉的甜美,绰绰有余地抵消了他们为了激起此一同情而在他们心里重新唤起的那股悲伤的苦涩。相反,对遭逢不幸的人,我们能够给予的最残酷的侮辱,莫过于表现出一副藐视他们的悲惨遭遇的样子。如果我们对同伴们的喜悦显得无动于衷,那也只不过是于我们的礼貌有损罢了;但是,当他们向我们倾诉痛苦时,如果我们不装出很严肃的表情,那就是真正严重的残忍了。

爱是一种愉快的,而怨恨则是一种不愉快的感情。所以,我们虽然也渴望我们的朋友接纳我们对第三者的友情(或者说,渴望他们把我们的朋友当作他们自己的朋友),但这种渴望的热切程度,恐怕没有我们渴望他们体谅我们对第三者的怨恨时的一半。当他们对我们所获得的恩惠显得无动于衷时,我们或许还能够原谅他们,但如果他们对我们所遭受的伤害显得漠不关心,那我们一定无法忍受。我们或许会气恼他们不赞许我们心中的感激,但这种气恼的程度,恐怕没有我们在他们不体谅我们心中的怨恨时的一半。他们能够轻易地避免变成我们的朋友的朋友,但他们很难避免变成我们的敌人的敌人。我们很少怨恨他们与我们的朋友不和,虽然我们有时候也许会因为那个缘故而别扭地假装和他们吵架;但如果他们和我们的敌人和睦共处,那我们一定会认真地和他们吵架。爱与喜悦的愉快感情,无需其他快感的辅助,便能够满足与鼓舞我们的心灵。而悲伤与怨恨这两种痛苦的情绪,则是更强烈地需要同情的抚慰。

正如任何事故的主要当事人,会因为我们的同情而觉得欣慰,也会因为我们缺乏同情而觉得痛心那样,当我们能够和他同感共鸣时,我们也似乎会觉得欣慰,而当我们不能够和他同感共鸣时,我们也似乎会觉得痛心。我们不仅真心想要祝贺那些成功的人,而且也真心想要吊慰那些受苦的人;当我们和一个我们能够和他心中的所有情感同感共鸣的人交谈时,我们从交谈中所得到的快乐,除了补偿我们因为看到他的情况而心感悲伤的那种痛苦之外,似乎还剩下很多。相反,我们无法和他同感共鸣的事实,总是会让我们觉得不愉快;我们非但不会因为免于同情的痛苦而觉得欣慰,反而会因为发现我们无法分担他心里的不舒服而觉得痛苦。如果我们听到某个人大声悲叹他的种种不幸,但我们在设想自身处于他的情况时,却觉得他的那些不幸不可能在我们身上造成如此激烈的影响,那么,他的悲伤一定会令我们震惊;而且因为我们无法附和他的悲伤,所以我们会说他的悲伤是懦弱的表现。另一方面,如果看到某人只要交到一丁点儿好运,就万分高兴,或者说,就高兴到昏了头,那也会让我们生气。我们甚至觉得被他的喜悦得罪了;而且因为我们无法附和他的喜悦,所以我们会说他的喜悦是轻浮与品行不端。如果我们的同伴在听完了某则笑话后,笑得比我们认为该则笑话值得笑的程度,或比我们觉得我们自己能够因该笑话而发笑的程度更大声或更久,我们甚至会觉得不高兴。

第三节 论通过他人的情感与我们的是否相合来评论他人的情感合宜与否的方式

当主要当事人原始的感情和旁观者同情的感觉完全一致时,对后者来说,那些原始的感情必然显得正当与合宜,并且适合它们的对象。相反,如果他在设想自身处于当事人的处境时,发现当事人那些原始的感情和他所感觉的并不一致,那对他来说,它们便显得不正当与不合宜,而且也和引起它们的那些原因不相称。所以,赞许他人的感情适合其对象,等于是在表示我们完全附和那些感情;而不赞许他人的感情,则等于是在表示我们不完全附和那些感情。某个人如果怨恨我所受到的那些伤害,而且也注意到我对那些伤害的怨恨和他的怨恨完全一致,那他必定会赞许我的怨恨。某人的同情感,如果和我的悲恸完全合拍,那他就不可能不承认我的悲恸合乎道理。某人如果和我一样喜爱同一首诗或同一幅画,而且喜爱它们的程度完全和我的一致,那他无疑必须承认我的喜爱很正当。某人如果和我一样因同一则笑话而发笑,而且和我一道发笑一道停止,那他就不好否认我的笑声合宜。相反,如果在这些不同的场合,某人没感觉到任何像我所感觉到的那些情绪,或者,他所感觉到的和我所感觉到的完全不成比例,那他必定难免因为我的情感和他的不和谐而不赞许我的情感。如果我的憎恨超过我的朋友的义愤能够附和的程度;如果我的悲伤超过他最仁慈敏锐的同情心能够一道体会的程度;如果我的喜爱与赞美,或者过高或者过低,并不符合他喜爱与赞美的程度;如果当他只是露齿微笑时,我却开怀大笑,或者相反的,当他开怀大笑时,我却只是露齿微笑,在所有这些场合,一旦他考虑过引发情感的对象后,回头观察我怎样受到那个对象的影响时,按照他的情感和我的情感之间不一致的比例大小,我必定会立即招致他或多或少的责难;在所有这些场合,他自己的情感,是他据以评判我的情感的标准与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