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3/5页)

吉姆不时遇到陌生人探询的目光,每次他都会皱眉。他不喜欢被人盯着看。天才到晚年才会有这种脾性,庸人则时刻不曾摆脱。然而,西比尔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所产生的效果。她的爱意正在她微笑的双唇上颤动。她正想着迷人王子,可能为了更好地想他,她没有说起他,倒是一直喋喋不休吉姆出海要乘的船,谈着他一定能发现的金子,说着某位妙不可言的女继承人,而他必定会从邪恶的红衫丛林强盗手中救出她的命。因为他不会一直做水手,或货仓管理员,或他要从事的任何工作。啊,不!水手的生活是可怕的。设想一下:他被囚锢在可怕的船上,山峰似的巨浪嘶吼着扑来,黑风吹倒桅杆,把船帆撕裂成尖叫着的长条!他将在墨尔本离船上岸,与船长礼貌道别,就立刻奔金矿而去。不用一周时间,他就能遇到一大块纯金,这是迄今所发现的最大的金块,由运货马车,在六名骑警护送下,送到海岸。丛林强盗三次袭击他们,但都大败而逃,死伤惨重。或者,不,他根本不去什么金矿。那些地方都很可怕,那里的人们都醉醺醺的,在酒吧里彼此射杀,满口脏话。他要做一个优雅的牧羊场主,某天晚上,当他骑马回家时,他会看到一个漂亮的女继承人,正被一个骑着黑马的强盗拖在马背上掳走,他纵马追去,把她救下。当然,她会爱上他,他也会爱上她,他们会结婚,一起回到老家,住进伦敦一所大房子里。是的,他面前有一大堆好事在等着他。但他必须好好做人,不能发脾气,或随意挥霍。她只比他大了一岁,但她的生活阅历却比他要深很多呢。他还必须给她写信,每个邮班都要写,每晚睡前都祈祷。上帝慈悲为怀,会眷顾他。她也会为他祈祷,数年后,他就回来,富有而快乐。

小伙子沉着脸听她说着,一言不发。要离家了,他感到心痛。

然而,使他郁闷沮丧的并不只此一事。他虽阅世不深,但仍强烈意识到西比尔的处境很危险。爱上她的这位年轻公子哥,对她来说并非好事。那男的是上流人士,因此他恨他,基于某种自己都解释不清的奇怪的阶层本能恨他,而正因此,这种恨越发支配着他。他也意识到母亲天性浅薄,虚荣心强,并感到这会对西比尔和她的幸福造成无穷的危害。孩子人生初始都爱父母,随着年龄渐长,他们开始批判父母,有时他们会原谅父母。

他那母亲啊!他心里有些话一直想问她,这些话他已默默思考了好几个月。他在剧院偶尔听到的只言片语,一天晚上他在后台门口等她们时耳边传来的低声讥笑,都让他脑中浮现出一个接一个可怕的想法。这些事历历在目,犹如一根猎鞭抽在脸上。他眉头拧得就像一道楔形的沟壑。一阵痛苦的抽搐,他咬住了下唇。

“你根本没在听我说话,吉姆,”西比尔喊道,“我却在为你的未来制定最美妙的计划。你说话呀。”

“你让我说什么好呢?”

“噢!说你会做个好孩子,说你不会忘了我们。”她笑看着他回答。

他耸耸肩。“你更可能忘掉我,而不是我忘记你,西比尔。”

她脸红了。“你什么意思啊,吉姆?”她问。

“我听说你新交了一位朋友。他是谁?你为什么不和我谈谈他?他对你没好处。”

“住口,吉姆!”她大喊起来,“你不许说他的任何坏话。我爱他。”

“凭什么,你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小伙子回答,“他是谁?我有权知道。”

“他叫迷人王子。难道你不喜欢这个名字?啊,你这个傻瓜!你要永远记住这个名字。你只要见了他,你就会认为他是世界上最棒的人。你某一天总会见到他——你从澳大利亚回来的时候吧。你会深深地喜欢上他。人人都喜欢他。而我……爱他。我希望你今晚能来剧院,他会去那儿的,我会出演朱丽叶。噢!我该怎么演呢!想想吧,吉姆,恋爱中的我要演朱丽叶!而他就坐在那儿!为取悦他而演!恐怕我会吓坏剧团的,吓坏他们,或者让他们倾倒。恋爱是超越自己。可怜又可怕的艾萨克斯先生会在酒吧里对那些游手好闲的人大呼‘天才’。他一直像传教一样宣传我;今晚他会宣布我是上帝的启示。我感觉到了。这一切全是他的功劳,只归功于他,我的迷人王子,我美妙无比的情人,我的福赐之神。而我在他身边只是个穷人。但贫穷?那又有什么关系?‘贫穷溜进门,爱情飞进窗’,我们的谚语要重写。[2]这句谚语是冬天写的,而现在是夏天;我想,对我来说是春天,是蓝天下的花舞蹁跹。”

“他是上流人士。”年轻人闷闷地说。

“他是一个王子!”她那悦耳的声音喊道,“你还要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