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人獒

 

“不准备告诉他们?”

“有些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我灌了口扎啤,再没言语。月饼眯着眼睛,嘴角扬着笑:“南瓜,别纠结了。秘密,不能分享,只能保存。”

扎啤滑过食道,透心的凉意多少缓解了压抑的情绪,我舒口气,刚想点根烟,才发现烟盒空了。

“我去买烟,不醉不归。”月饼起身走了。

烧烤摊人声鼎沸,食客们嘴角沾着油星子,举着酒杯你来我往。我招呼伙计把烤串再热热,仰脖又灌了一杯,突然很羡慕——这种生活真好。

“咚……咚……”

鼓声从身后响起,我回头看去,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背着吉他,腰间别着一面鬼面花纹的红色小鼓,挨桌询问食客:“点首歌么?”

小姑娘身材不错,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古铜色皮肤,仔裤衬衣,脸颊两坨淡淡的高原红,眉毛浓密,透着一股野性的健康美。

食客们摆手拒绝,小姑娘略微失望,看到我盯着她,拍着鼓走过来:“点歌么?”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鼓声既熟悉又奇怪,每响一声就好像有什么东西钻进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我叫卓玛,”小姑娘自我介绍,“藏语的意思是‘度母’,很美丽的女神。”

我摆摆手说道:“不点歌。”

卓玛又拍着鼓,我的心脏如同被一只手狠狠攥住再缓缓松开,憋得生疼。

“听我讲一个故事吧。”卓玛很大方地坐下,自顾自倒了杯啤酒一饮而尽,高原红艳得像血,“反正今晚我也没生意咯。”

我心里不快,正要发作,卓玛连续拍了六下,鼓声长短不一。我居然说不出话,直挺挺地坐着,听着她的讲述——

吐蕃王朝崩溃后,旧贵族、豪族趁势而起,成了称霸一方的农奴主,享尽荣华富贵,过着荒淫糜烂的生活。

日子过久了,难免索然无味,农奴主们把取乐目标瞄向农奴,以酷刑虐杀为乐。当“农奴脑门凿个洞,倒入铅水,白花花的脑浆喷涌,眼球被缓缓挤出眼眶,连着肉线耷拉在脸上”这种酷刑都引不起农奴主兴趣的时候,有个叫桑格的农奴主想出了一个残酷的死亡游戏——人獒角斗。

“人獒”的培养过程异常残忍——初生的婴儿扔给哺乳的母獒,如果没有被母獒吃掉,反而用奶汁抚养,说明婴儿生来具备獒性,成为“人獒胚子”。经过与藏獒的长期生活,婴儿长大后完全丧失了人的意识,把自己当做獒。连体形相貌都像獒,体毛浓密,手脚指甲锋利,粗鼻利齿,完全兽化。

人獒长到十岁开始接受搏斗训练,参加一年一度的“人獒之战。”双方派出最凶残的人獒参加比赛,取得最后胜利的人獒,获得“人獒王”的封号,和真正的“獒王”进行决斗。

人獒再凶猛,又怎么是獒的对手?往往没几个回合,就被獒王撕咬得稀烂,成了热腾腾的食物。农奴主们根本不在意谁输谁赢,只有藏獒利爪掏破人獒肚子,白花花肠子淌出,鲜血肉沫四溅,人獒临死前哀嚎,这种场景才能彻底满足他们的变态欲望。

在那个农奴根本没有尊严的年代,许多农奴家里初生的孩子被夺走。牧民们冒着冻死的危险翻越皑皑雪山,从喜马拉雅山逃到与世隔绝的尼泊尔,也不愿孩子遭此毒手,但是生还者屈指可数。也有一些贫苦的牧民,把出生的孩子卖给农奴主,换来一头牦牛维持生计。为了培养更强的人獒,农奴主们把腐尸肉块用铁签串起来,悬挂笼子顶端,饥饿的人獒为了吃到肉块,会拼了命的蹦跃,不但能增强肌肉力量,常年以腐尸为食,牙齿浸着尸毒,在搏斗中咬到对手,就会中尸毒而死。

残忍血腥的死亡游戏持续了许多年,终于在一次“人獒之战”即将开始时,突然结束了。

原因无人知晓,据说有位农奴主丹增松格,小时候骑马跌落,双眼被乱石刺瞎,脸被划得稀烂,遇到狼群围攻,被自家豢养的人獒舍命救出,一路摸爬着回了家,自此幡然醒悟,一心向佛,善待牧民。他成年之后,把所有家产分给农奴主们,只求取消这种灭绝人性的游戏。

传说不知道真假,自此再无“人獒之战”,却多了一位盲目疤脸僧人,游走各地,用藏红花、雪莲配药为牧民治病,制作天珠惠赐祈福,只收少量的奶子和干肉做医资。牧民们称他“洛桑多吉”,意思是“心地善良的金刚”。

洛桑的名声越来越大,所到之处,求医的人络绎不绝。如此过了几年,他路过一处牧民帐篷,贫苦的夫妇领出了哑巴女儿白玛。

洛桑看到白玛嘴角有一颗小痣,沉默许久,抚摸着白玛头顶说道:“我曾偶遇中原白发老者,彻夜长谈,得《道德经》一本,里面有句话,‘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最美丽的声音是无音之声,最美丽的形象是无形之相。白玛不是哑巴,只是你们没有听到最美声音的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