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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ty二号吃吃吃”(Kitty No.2 Eat Eat Eat)之新作,并将之列为“Pinky跳跳跳”系列二号作品。王赫颐团队以一白化症猫咪为原型,以基因改造技术复制出一全然形似于古典时代著名玩偶Kitty猫造型之猫咪,直接取名为“Kitty二号”。然而诡异的是,Kitty二号与Kitty猫玩偶相同,是一只没有嘴巴的猫;也因此自出生以来便无法进食,必须仰赖鼻胃管灌食。而“Kitty二号吃吃吃”之行为艺术,便是在观众面前示范如何将蛋糕甜点、猫食饼干、鱼罐头等各式食物,制成流质状,对无嘴的Kitty二号猫咪进行强迫灌食;并将过程记录剪接为传统式平面录像作品。为求拟仿效果,王赫颐还将有着椭圆形大脸的Kitty猫二号穿上吊带裤装、别上粉红蝴蝶结,装扮为与Kitty猫完全相同之可爱模样;并制造佩戴有鼻胃管之“Kitty二号”玩偶,公开贩卖。由于“Kitty二号吃吃吃”实在太过残忍,动物保护团体遂再度控告王赫颐;而原Kitty猫玩偶制造商、Kitty猫形象版权拥有者(日本三丽鸥公司)亦控告王赫颐侵权。至此,自“Pinky跳跳跳”以来,王赫颐团队已然为此连续吃上了四起官司。此外亦有不少评论家批评其过度制造争议以进行媒体炒作。然而于2099年1月接受台湾《台北日报》专访时,王赫颐仍一派轻松,表示不会在意官司,也不会在意外界批评,将继续进行“Pinky跳跳跳”系列创作。但令人意外的是,此一诺言并未兑现。后续“Pinky跳跳跳三号”从未出现。2099年4月5日近午,王赫颐一如往常自位于伦敦Bloomsbery的住所外出,然而却未曾出现在与其住所相隔仅300米之工作室,就此失踪。包括王赫颐之家人与团队工作伙伴均表示不明所以,且事前毫无所悉。更诡异的是,根据人类联邦政府警方调查,约于失踪前一周,王赫颐曾向一媒体界友人表示,已然构想完成“Pinky跳跳跳三号”内容大要,预定近期开始擘画制作。然而工作团队成员却未曾听闻王赫颐提及任何“Pinky跳跳跳三号”之实质内容。警方针对此失踪案调查数月,没有任何结果。才以“Pinky跳跳跳”系列声名大噪的王赫颐便如此消失于茫茫人海之中。然而时隔近三年,事件却意外有了进一步发展。2101年12月17日,于王赫颐失踪约两年八个月之后,一匿名包裹邮寄至台湾台北“自由电视台”总部;包裹内容包括影片光盘一份、指甲碎屑十数片(以压口塑料袋密封)、毛发三根(以昆虫针、黏胶等仔细固定于厚纸板上),以及短签一张。其中毛发与指甲经人类联邦政府警方DNA分析,证实为王赫颐本人所有;毛发中两根为头发、一根为阴毛。而署名为“Kitty Kids”之短签则为英文写就,仅简短表示,王赫颐并非真正之艺术家,真正严格意义之艺术家必须献身于艺术;就此一标准,仅有“Kitty Kids”方才堪称艺术家云云;语气漠然,并无特殊情绪。而在自由电视台会同警方人员播放包裹内之影片光盘之后,发现该影片内容极其骇人。有关单位随即下令禁止该影片于媒体播出。然而两周后,伦敦八卦小报《深喉咙报道》出刊;报道引用警方内部消息来源指出,该影片主要内容为一遭受限制行动之人类接受鼻胃管灌食之画面。令人震惊的是,由于该名受害者没有嘴巴(研判口唇部位曾以烧灼、缝合等方式凌虐处理,该处皮肤显有凌乱疤痕,但却没有任何开口),经由鼻胃管灌食为该受害者唯一之进食方式。至于该名受害者是否即为失踪艺术家王赫颐,该消息来源表示,由于受害者明显经由特殊方式毁容(影片中,受害者没有毛发,五官形状扁平、残缺不全,且肤色极白,全身皮肤似乎已经不明化学方法或基因工程处理,呈现一极度光滑,如去壳水煮蛋之诡异质感),导致身份难以辨识,无从确定是否就是王赫颐本人。然而《深喉咙报道》依旧绘声绘影指出,除该影片之摄制者确实拥有王赫颐之毛发与指甲屑等证物外,警方内部亦有传闻,表示在收集一定数量关于王赫颐之新闻碎片,并与该灌食影片进行比对后,多数项目小组成员均认为受虐者之眼神与王颇为神似。也因此,项目小组已假设王赫颐遭到囚禁凌虐,正积极追踪包裹来源中。然而由于罪犯心思缜密,并未在包裹上留下汗水、皮屑等任何微物迹证。警方仅于短签上采得不甚清晰之半枚指纹。警方甚至怀疑该半枚指纹为歹徒刻意留下,意图借此干扰办案。由于线索不多,案情遂陷入胶着。此即为著名之“Pinky跳跳跳凌虐事件”之大要。然而尽管该案喧腾一时,侦查依旧迟无突破。时日既久,遂不了了之。但事件尚未就此结束。2102年11月,于王赫颐失踪三年半后,俄裔英籍艺评家Masha首度公开抛出阴谋论看法。于《Art Image艺术志》267期中,Masha撰文表示,高度怀疑王赫颐的失踪只是个幌子,整起疑似囚禁凌虐之犯罪事件,均为其幕后操控之结果;而神秘包裹中之凌虐录像,其实就是当初王宣称即将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