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亡命之徒(第4/5页)

他又举起手铳,将巡警制服化成一团粉末状的白灰,再从里面扒出烧黑的银质饰扣与皮带环。这样一来,也会使得追捕更加困难。或许他只赚到一个小时,不过这也是值得的。

现在他必须立即离去,一刻也耽误不得。他在洞口处停了一下,仔细闻了闻。尸体火化得很干净,只有一点点骨肉烧焦的味道,几分钟之内,微风就会将它吹散。

他在走下阶梯时,一名年轻女子迎面向上走来。一时之间,他习惯性地垂下目光,因为她是一位贵妇。他及时扬起头来,还来得及看出她年轻貌美,并发现她十分匆忙。

他拉长了脸。她当然找不到那个他,不过她迟到了,否则那人刚才不会频频看表。她可能会以为他等得不耐烦了,已经先行离去。于是泰伦斯稍微走快一点,他不希望她折返,气喘吁吁地追过来,问自己是否看见一位年轻男子。

他离开了公园,漫无目标地走着,半小时又匆匆过去。

现在怎么办?他不再是一名巡警,他成了一名大亨。

可是现在怎么办?

他来到一个小型广场,其中一块草坪中央有个喷泉。水中加了少量清洁剂,因而冒出许多泛着晕彩的泡沫,看来俗不可耐。

他倚着栏杆,背对着偏西的太阳,将烧黑的银片一点一点慢慢地投进喷泉里。

他想到在阶梯上与他擦身而过的那名少女,她实在非常年轻。然后他又想到下城,瞬间的悔意随即离他远去。

银质残片丢光后,他的双手空了出来。他开始缓缓搜着自己的口袋,尽可能做得像不经意的动作。

口袋里没什么特别不寻常的东西。一叠钥匙条、几枚硬币,以及一张证件卡(萨克在上!就连大亨也带着这玩意。不过话说回来,他们不必对迎面而来的每一名巡警出示)。

显然,他的新名字叫艾斯塔尔・狄蒙,他希望自己不必用到它。上城的男女老幼总共只有一万人,他遇到一个熟识狄蒙者的机会不大,却也不是小到足可忽略。

那人二十九岁。当他想到留在洞穴里的是什么,他又感到一阵反胃,赶紧试图压制。大亨就是大亨,在他们手中或在他们指示下,有多少二十九岁的弗罗伦纳人惨遭杀害?又有多少九岁的弗罗伦纳人遭到同样命运?

他身上也有地址,但对他而言毫无意义,他对上城的地理只有最基本的概念。

嘿!

那是一个小男孩的彩色拟三维肖像,大概只有三岁。当他抽出来的时候,上面的彩色开始闪烁,放回去时彩色又逐渐褪去。他的小儿子?还是侄子?从公园里那位少女看来,这不可能是他的儿子,不是吗?

或是他已经结婚?这次会面是他们所谓的“偷情”?这种事会在大白天进行吗?在某种情况下,又有何不可呢?

泰伦斯希望如此。如果那少女是来会见一位已婚男子,她不会立刻为他的失踪报案;她会假定他未能从妻子身边溜出来。这将给他一些时间。

不,不会的。下一瞬间,沮丧的情绪又将他攫获。捉迷藏的小孩会撞见那堆骨灰,会尖叫着跑出来。二十四小时内,这种事一定会发生。

他再度检视口袋里的物件,又找到一张游艇驾照的袖珍副本,但他未加留意。较富有的大亨都拥有太空游艇,而且都亲自驾驶,这是本世纪的风尚。最后,是几张萨克信用条卡,这些倒可能暂时派上用场。

他这才想到,自从昨晚离开面包店后,他就一直未曾进食。一个人意识到饥饿的速度可真快。

他的心思忽然回到那张游艇驾照。慢着,现在那艘游艇无人使用,因为主人死了,它已经成了他的游艇。它停在九号航站,棚库号码是二十六。嗯……

九号航站在哪里?他一点概念也没有。

他将额头靠向喷泉周围的平滑栏杆,感到一阵冰凉。现在怎么办?现在怎么办?

一个声音吓了他一大跳。

“喂,”那声音说,“没不舒服吧?”

泰伦斯抬起头来,那是个年长的大亨。他抽着一根含有香叶的长型香烟,金腕链上挂着某种绿色的宝石。他的表情十分亲切,一时之间,泰伦斯惊讶得说不出话。然后他才想起来,现在自己也是他们的一分子。在他们之间,大亨当然是高尚的人类。

于是镇长说:“只是在休息。原本决定散散步,结果时间没算好,现在只怕我要迟到了。”

他挥挥手,做了一个自嘲的手势。由于长期与萨克人为伍,他能将萨克口音模仿得惟妙惟肖,但他不会试图过分夸张,他不会犯那种错误。比起味道不足,夸张反倒更容易被识破。

那人说:“没有火箭车代步,是吗?”他是一位长者,年轻人的愚蠢把他逗乐了。“没有火箭车。”泰伦斯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