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亡命之徒(第3/5页)

他对上城的地理稍有概念,知道“城中公园”就在此区某处。最合逻辑的做法是找个人问路,其次是走进任何一座够高的大楼,从几个高层的阳台向外眺望。第一个办法绝不可行,任何巡警都不可能需要他人指点方向。第二个办法又太危险,在一座大楼中,一名巡警将更为显眼,简直是太显眼了。

于是,他根据上城地图在脑海中留下的印象,朝着自认正确的方向走去。他的记忆果然很管用,五分钟之后,他来到了如假包换的城中公园。

城中公园是个占地约一百亩的人工绿地。在萨克本土,这座公园拥有许多过分渲染的特色,从田园的宁静到夜间的狂欢应有尽有。而在弗罗伦纳,那些对它稍有耳闻的人,则将它的范围想象成实际的十倍到百倍,将它的华美想象成实际的百倍到千倍。

实际的面貌已足够赏心悦目。在弗罗伦纳的温和气候中,它常年是绿油油的一片,里面有许多草坪、林地与岩穴。此外还有个小池塘,养着美观的鱼类,以及一个较大的池塘,供儿童戏水之用。每天晚上,在细雨开始前,彩色的灯光照耀出缤纷灿烂的夜景。在薄暮与落雨之间,是公园里最热闹的一段时间。总是有舞蹈表演、三维电影,以及陶醉在蜿蜒小径中的情侣。

泰伦斯从未真正到过这座公园。当他进去之后,人工化的环境令他起了一阵反感。他心里很明白,脚下的土壤与岩石、周围的池塘与树木,全都建在平板的水泥合金之上,这使他感到厌烦。他想到了绵长平坦的蓟荋田,以及南方那些山脉。在壮丽的自然景观中,这些异国人偏要建造一堆玩具,他实在瞧不起他们。

接下来半个小时,泰伦斯毫无目的地踏着沉重的步伐。他一定要做的那件事,必须在城中公园才能进行。即使在这里,他的计划或许也没有可能实现;不过在别处,则是绝对没有可能。

没人看到他,也没人察觉他,这点他可以确定。经过他身边的大亨与小大亨,若是被人问起:“昨天你在公园见过一名巡警吗?”他们只会目瞪口呆。

问他们这个问题,好似问他们是否看见一只蚊子飞过小径。

这座公园太过沉闷,他感到惊慌的情绪开始上涨。他登上小圆石间的一道阶梯,再向下走到一片杯状的洼地。洼地周围有许多小洞穴,为晚间来此的情侣提供一个避雨的地方(不过,他们被细雨困在里面的机会似乎太大了)。

然后,他看见了正在寻找的目标。

一名男子!或者该说一名大亨。他正快步走来走去,还不时看看怀表。他猛吸一口手中的香烟,将烟蒂塞进烟灰槽中,烟蒂在里面平静地待了一会儿,随即在一阵火花中消失无踪。

洼地里面没有其他人,这里是傍晚与夜间的活动场所。

那名大亨正在等什么人,这点相当明显。泰伦斯四下望了望,没有人跟着他走上台阶。

或许还有其他的阶梯,一定还会有。但无论如何,他不能放过这个机会。

他向那名大亨走去。在他说一声“恕我打扰您?”之前,大亨当然没有看见他。

这句话敬意十足,可是任何大亨都不习惯让巡警碰触他的臂弯,不论是以多么尊重的方式。

“搞什么鬼?”他说。

泰伦斯保持着语气中的敬意与急迫(让他继续说话,让他望着你的眼睛半分钟就好!),又说:“这边请,阁下,这是和追捕当地凶手的全城搜索相关的行动。”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

“只要一会儿就好。”

泰伦斯早已悄悄抽出神经鞭,那名大亨始终没有看到。神经鞭发出一下嗡嗡声,大亨立刻全身僵硬,随即仆倒在地。

镇长以前从未对付过一名大亨,心中升起的恶心与内疚令他自己十分惊讶。

四下仍然见不到任何人。他将这个硬邦邦的身体拖进最近的洞穴,那人呆滞的眼睛一直瞪着他。他一路向前拖,将它拖到了洞穴的低浅尽头。

他动手将大亨剥光,费了很大的力气,才从僵硬的手脚上把衣服扯下来。然后他脱掉那套沾满灰尘、浸透汗水的巡警制服,套上大亨的内衣裤。过去他只用手指摸过蓟荋织品,身体其他部分今天是第一次接触这种布料。

接下来是其他的衣物,以及大亨头上的无边帽,后者绝对有必要。在年轻一辈中,无边帽并非十分流行,不过还是有人戴。幸运的是,这名大亨是其中之一。它对泰伦斯而言是必需品,否则他的浅色头发会让这个化装舞会玩不下去。他使劲拉下那顶帽子,遮住自己的耳朵。

然后,他开始进行必要的善后工作。他突然了解到,杀害一名巡警根本不算罪大恶极。

他将手铳调到最大弥散度,再转向昏迷不醒的大亨。十秒钟后,地上只剩下一团烧焦的尸骨。这将延缓认尸的工作,令追捕者摸不着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