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回到过去 第十二章

1

我开上1号国道往南走。我光顾了很多妈妈家庭厨房风格的路边餐馆,这些餐馆的蓝盘特餐包含作为前菜的水果杯,还有饭后甜点加冰淇淋的派,要价八十美分。我从没见到一家快餐店,除非把有二十八种口味、以傻瓜西蒙为标识的霍华德·约翰逊餐馆算在里面。我看到一队童子军在团长的带领下照管着一堆燃着秋叶的篝火。我看到女人们穿着大衣和套鞋,在阴沉的下午取回洗好的衣服。我看到长长的客运列车,名字是“南方快车”或“坦帕之星”之类,朝着没有冬天的地域飞驰。我看到老人在城镇广场上吸着烟斗。

我看到成千上万的教堂和一片墓地。一堆人,至少有上百个,围成一圈站在敞开的墓地边,齐声唱着《古旧十架》。我看到男人们修建谷仓。我看到人们相互帮助。我的森利纳散热器爆了,车在路边抛了锚,一辆皮卡停下,下来两个人帮我。

那是在弗吉尼亚州,大概下午四点钟,其中一个问我是否需要睡觉的地方。我猜我能想象2011年发生这样的事,但那是吹牛。

还有一件事。在北卡罗来纳州,我在一家亨布尔加油站停下来加油,然后走到拐角处上厕所。

那儿有两扇门,三个标识。“男”字工整地印在一扇门上,另一扇上是“女”。第三个标识是一根木棒上的箭头。箭头指向加油站后面掩映在灌木丛中的斜坡。箭头上面写着“黑人”。出于好奇,我沿着小路走下去,小心翼翼地避开一两处显然是毒葛的绿色和栗色树叶。我真希望带孩子经过这里去往不知有什么设施在等着的斜坡底部时,他们的爸爸妈妈能够辨认出这些讨厌的灌木,因为在五十年代末,多数孩子穿的都是短裤。

根本没有什么设施。小路的尽头是一条狭窄的小溪,上面横着一块木板,木板架在几根破裂的混凝土柱上。内急的男人只需站在岸边,解开拉链,对着河尿。女人可以拉住灌木丛(假如不是毒葛或者毒橡的话),蹲下去。木板是需要大便时用的。哪怕下着滂沱大雨。

我要是给你灌输过这样的思想,让你觉得1958年一切都跟安迪与奥皮[95]中的一样,那么记住这条小路,好吗?这条布满毒葛的路。还有小溪上的木板。

2

我在坦帕以南六十英里的森塞特波因特镇安顿下来。在我见过的最美的海滩(而且几乎空无一人)上租了间半圆形穹顶小屋,八十美元一个月。

这片沙滩上,有四间类似的小屋,都跟我的一样简易。后来在佛罗里达这个地区像雨后春笋般兴起的那种丑陋的暴发户风格的麦克豪宅,在这儿我一个也没见着。往南十英里,诺科米斯有家超级市场,威尼斯有购物中心,了无生气。41号公路,塔米亚米公路,比乡间小路好不到哪里去。你得慢慢地开车,特别是临近黄昏的时候,因为短鼻鳄鱼和犰狳喜欢穿越公路。在萨拉索塔和威尼斯之间有水果店、路边摊、几家酒吧和一家叫布莱基的舞厅。过了威尼斯,兄弟,你就只有自己了,至少到迈尔斯堡之前是如此。

我把乔治·安伯森的房地产商角色抛到身后。

1959年春,美国进入衰退期。在佛罗里达的海湾沿岸,所有人都在出售,没人购买,所以乔治·安伯森完全变成了阿尔预想的样子:一个渴望成为作家的人,他有钱的叔叔给他留下的遗产足够他生活,至少生活上一阵子。

我确实写书,不是写一本而是写两本。早上,头脑最清醒的时候,我开始写你正在读的手稿(要是有你的话)。晚上我写一本小说,暂时把它命名为《凶杀地》。当然讲述的是德里,我在书中称之为道森。写这本小说完全是为了装腔作势,这样,我要是跟人交朋友,别人问我在做什么,我好有东西给他看(我把“早上写的手稿”放在枕头底下上锁的铁盒里)。最终,《凶杀地》不仅仅是做做样子,我开始觉得写得很好,还梦想着有朝一日能看到它付梓。

早上写一个小时回忆录,晚上写一个小时小说,我还剩下大量的时间。我尝试钓鱼,鱼很多,但我不喜欢,放弃了。清晨和日落时分散步很好,但白天出太阳的时候就不好了。我成了萨拉索塔一家书店的常客,在诺科米斯和奥斯普里的小图书馆一泡就是好几个小时(多半是快乐的时光)。

我翻来覆去地读阿尔的奥斯瓦尔德笔记。最后我意识到,我简直像着了魔一般,我把笔记本跟我“早上的手稿”一起放到铁盒里。我说这些笔记详尽无遗,看起来的确如此,但当时间——我们所有人都必须乘坐的传送带——引领我渐渐逼近我与年轻刺客生命的交汇地时,笔记变得越来越差强人意,漏洞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