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运动以及内战政治(第3/11页)

4月15日,上海《大公报》表达了相似的看法,但是更倾向于将学生问题看成是政治大局的反映。既然政府已下定决心镇压共产党叛乱,它就不可能让中国共产党在学校中太过嚣张地开展活动。但是在处理学生动乱上,政府应该先试图了解它的真实性质而不是错误地将一切都归咎于共产党。7月16日,同样是这份报纸,一份措辞更严厉的社论宣称:“任何想要用暴力对付青年的人都不大懂得他们的心理,同样他也不懂得什么是教育。将所有的青年学生都看作是(共产党)匪徒将迫使他们加入对立的阵营。”

独立的北京杂志《新路》以及上海杂志《中建评论》都表述了与上文相同的观点。前者提出既然青年学生容易过分激动,如果有外力试图让他们偏离原先的道路,他们只会更坚持初衷。既然政府官员那么腐败,年轻知识分子愤起抗议也属情理之中。然而,这不意味着大批的学生为共产党工作。[61]《中建评论》称,政府用专横手段对付学生是共产党求之不得的,因为这为他们提供了吸收新成员的最佳机会。[62]

最后,《观察》的赵超构提出,敌对双方往往在战时将秘密特工渗透至对方的阵营,因此共产党特务利用时局加剧学生的骚动也是完全有可能的。但是,认为共产党独立创造和控制了令政府如此提心吊胆的“学潮”是不合理的。假如确有共产党的加入,他们将跟随学生,而不是领导他们。提到8月18日中央通讯社文章宣称“每场学生骚动都是由共产党特务领导的”,赵强调,人们想知道在政治和学术领导人都无法驾驭学生的时候,在艰难条件下工作的敌方特务,怎么可能对学生施加如此巨大的领导作用。[63]

从这些观点中得出的一点共识是:共产党骨干不像一些宣传中所说的那样对学生抗议运动负有责任。几条有据可查的间接证据也证实了该结论。比如,1947年5月和1948年夏末,政府最终释放了绝大多数在上海被捕的被怀疑为共产党特务的学生活跃分子。但凡有任何证据,政府肯定会起诉他们,或者将他们按所控告的罪名定罪。我们只能认为要么在学生运动达到最高点时上海学校的共产党特务寥寥无几,要么大多数特务以众多学生活跃分子作掩护,藏得很深。

这并不说明共产党对学生运动没有影响,只是他们的主要影响在一个不同的层面。不幸的是,又一次地,仅有间接证据作为佐证。其中对三名年轻人的审讯就提供了这样的一个证据。这三名年轻人被控告受共产党指使在浙江大学阴谋煽动学生骚动。1947年10月25日晚,国立浙江大学学生自治联合会主席于子三被捕。同时被捕的还有一名同窗和两个最近从大学毕业的朋友。

对他们的正式指控是:通过耕种一个商业桃园在经济上资助共产党叛乱以及通过密谋控制学生自治联合会来煽动大学内的学生示威。该事件转而引起轰动是因为于在狱中被审问时(据说是)自杀。[64]其他三人被确认罪名成立,各被判处七年监禁。在定罪后,这些年轻人被官方称为有罪的“共匪”。

被控告资助共产党的学生很少受到公审,但是这一次却设置了公审环节,报界相当详细报道了审判程序。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最重要的证据之一是死去学生按了手印但没有签字的供认书以及其中一位被告人一份相似的未签字的承认控告的声明。法庭被告知他当时拒绝签字。在庭前证词中,三个被告否认了所有他们在共产党指使下行动的控告。

根据他们的证词和辩方律师的陈述,这几个年轻人都是新潮社的成员。新潮社与共产党的一个社团重名,但与它没有任何关系。该社团于1945年在浙江大学成立,到1947年11月成员数有17人,所有人都是农学院农艺系的学生。17个成员中的13位最近毕业,住在7所不同的城市和台湾。不过,该社团每一位成员被要求将每月收入的5%贡献出来,作为运作桃园的基金。学生们尝试培养一些新栽种的、三到四年内不会结果的桃树。社团还发行一份只包含农业文章的墙报,该墙报在大学已注册。

学生与共产党唯一实质的联系是他们被捕时搜出的书和小册子。他们承认小册子在社团成员中流通。成员们被要求学习完书目列举的阅读材料后写报告。有的书目以及学生拥有的资料是共产党出版的。被告强调所有的资料来自政府认同的合法书店,有的书购自重庆。指控称被告采用共产党人的学习方法,也就是读完相关资料后写报告。被告在为自己辩护时回答,没有人看过这些报告,社团的学习事实上基于一篇题为《学习哲学的问题》的文章。该文章发表于一份与共产党无关的学术杂志上。[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