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第2/4页)

民主制恢复

在雅典人拒绝接受和平建议不到两个月之后,“五千人”让位于纯粹的民主制,即前413年雅典设立“贤哲”制度以前的那种民主制。这个过渡可能是逐步进行的,但肯定有一个决定性的时刻,“五千人”的专有权力被废止,全体公民重新获得完整的政治权利。这个决定性时刻可能发生在拒绝斯巴达的和平建议之后。不管库济库斯战役的胜利给雅典带来了多么大的凝聚力量,斯巴达的和平建议却让雅典人内部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温和派一定属于主张接受和平建议的“最理智的雅典人”,但大多数人并不这么认为。关于和平的辩论是我们知道的库济库斯战役之后、民主制恢复之前这段时间发生的唯一重要事件。这场辩论可能是促使“五千人”政权垮台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做出继续作战的决定之后,雅典人就很轻易地得出了这样的结论:那些希望和平的人不再值得信赖,不再适合领导国家取得全胜。因此,拒绝斯巴达的和平建议就等于“五千人”政府丧失了民众的信任。

在最终导致民主制恢复的争议当中,民主派也占据了许多优势。他们拥有一位有才干且效率高的领导人,即克里奥丰;而温和派的最佳发言人塞拉门尼斯正在克里索波利斯执行公务,具有催眠般魔力的亚西比德当然也不在雅典城。更为根本的是,任何在雅典赞同民主制的人自动占据了道德高地。民主制已经有一百多年历史,得到了大多数人的热情支持,他们视其为自然而然、符合传统的政体。任何形式的寡头统治都是革新,雅典仅仅在其历史上最黑暗的时刻、无路可走之时才屈从于寡头统治。于是,民主派政治家迅速抓住机会,努力恢复传统政体。到前410年6月,有人提议废除“五千人”,恢复传统的民主政体;7月底,旧式民主制已经稳固,颁布了严厉的法律以捍卫自身。

新近恢复的民主制政权的政策是连续、协调和全面的,要求在一个完全民主和高效政权的领导下,把战争打下去。前410/前409年颁布的法律涉及政体、司法、财政、社会和思想等方面,指引这样一座刚刚从失败和绝望中恢复的城邦,完成事业、取得成功。

民主制政权恢复后的第一份为我们所知的公文以民主制惯常的格式开始:“由议事会和人民制定。”(Andocides,On the Mysteries 96)“人民”指的是公民大会,“议事会”则是旧时的五百人议事会,参会名额分配给各阶层公民。在体验过寡头制的议事会之后,民主派对非常民主的五百人议事会也施加了限制。五百人议事会似乎失去了判处死刑的权力,以及未经公民大会或民众法庭同意处以500德拉克马以上罚金的权力。另一项新法律要求议事会成员抽签决定座次,这是为了防止朋党分子坐在一起,进而产生很大的影响力。

从“四百人”到“五千人”再到完全民主制的快速变化,对法律造成了相当程度的混乱。“四百人”和“五千人”这两个短命政权都指定了一些理事会来检查、修改和颁布新法律,这让民主派十分警觉,所以热切希望确认传统法令。他们指定了一个登记理事会去发表梭伦法律和德拉古处置杀人犯的法律的权威版本。

但旧的规则未能保护民主制免遭颠覆,于是雅典人制定了一些新法律,规定任何参与推翻民主制或者在敌视民主制的政权内任职的人,在敌视民主制的政权被推翻后,都将被视为雅典的公敌;对这样的人,财产充公,人人皆可诛之。人民被要求宣誓遵守此项法律,其条文被镌刻在议事会大厅入口处的石碑上,一直到前4世纪都有效。

前409年,雅典人向两年前杀死普律尼科司的人授予公民权,奖励他们金冠和其他福利。在随后几年内,涌现了许多对“四百人”前成员、曾在“四百人”政权当官和曾为其效力的人的控诉,尽管身为“四百人”成员并不违法。这样的人若被定罪,处罚将包括放逐、罚款和剥夺公民权。有些指控无疑是贪赃枉法、敲诈勒索,因此引起上层阶级的一些成员对民主派的严厉批评。但与其他国家的内战胜利者(他们常将失败的派系成员处死或大批放逐,哪怕这些人唯一的罪过就是曾属于被击败的团体)相比,雅典民主制政权表现出了相对克制。新民主制政权没有镇压“四百人”成员,其中一些人在新政府中担任很高的职务,甚至成为将军。新政府没有颁布任何溯及既往的法令,采取的行动也是针对具体个人和具体罪行的。新政府统治下的雅典没有发生大规模处决或流放现象,处罚一般也是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而决定的。

民主制恢复之后,在议事会任职或担任陪审员的人,以及其他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可以再次领到薪水。战争给穷人带来了巨大苦难,让许多战前生活水平尚可的人坠入贫困线之下,于是克里奥丰发放了一种新的公共补贴,称为“两奥波勒斯补贴”,因为补贴的接收者每人每天可获得2奥波勒斯(相当于三分之一德拉克马)。如果政府手中有可动用的资金,这些补助可能会被发放给贫困公民。